伴得白马啸西风
四.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被好友问起过“为什么会拒绝啊?对方可是庄成贤啊”。
为什么呢?相貌好,成绩好,脾气好……总之什么都好的男孩子,百年难得一遇,还被我狗屎运地给撞上了。
“因为不是那个人啊。”我笑笑。
后来据说庄成贤和他的朋友之间也有类似的对话。“为什么会喜欢上林盛盛啊?一眼还没看完就被淹没在人海了!”
长相一般,成绩中上,性格不见得温柔,对男生也没多大兴趣……总之就是个连言情小说都不看的平凡女生。
“因为是她嘛。”对方也留下一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回答。
在某个方面,我和庄成贤有着相同的固执。
暑假的时候,我缠着老板娘在“有间小屋”当暑假工。这真是个奇怪的店铺,提供咖啡和冰激凌,旧书和进口碟,纯银的藏族手链和印着海绵宝宝的纯棉短袖。庄成贤依然每天来这里,背一个很大的旅游包。他通常会先做两个小时的作业,然后拿出笔记本来打《植物大战僵尸》。
说实话,我十分欣赏这个男孩子,他懂得安排自己的时间,至少他把数学作业放在了幼稚游戏的前面。
他喝加了雪碧的柠檬汁,累了把头一歪就倒下睡。阳光透过玻璃窗踩在他眉毛上,像一团绒毛。
也有追庄成贤追得厉害的小学妹,穿红色的格子裙来店子里看他,不敢走太近,就隔着一块一块的光阴偷偷望着他。我好笑地看着这一切,偷偷将店里的背景音乐改成梁静茹的《幸福洋果子店》。
我依然给喜欢的男孩子写收不到回信的信。说今天的阳光真好,说隔壁家的牛排很美味。邮局离我们这里很远,要转几趟公车,通常回家时都是末班车了,我坐后排靠窗的位置,看整个城市万家灯火。
偶尔会莫名其妙地想起庄成贤的笑容,以及他的喜欢,觉得自己在慢慢成长。
领到打工挣的钱后我请庄成贤吃了大碗的牛肉面,他吃得很满足很认真,也并没有做出将碗里的牛肉夹给我这样让我尴尬的举动,并没有问我会用那笔钱做什么,好像我和他真的就只是两个认识很久的朋友。
秋天的时候学校举行百年校庆,我翻箱倒柜的找去去年的衣服,感叹着又过了一年了。晚上的晚会听说有庄成贤的节目,打趣地问他是不是要表演小品,他难得地害了羞,说,唱歌而已。
下午放学后大家都端着凳子去操场上等待晚会,五彩的气球满天飞,银杏叶刚刚黄透,风一吹就漫天地飞。我在下楼梯的时候收到一条短信,号码没有存,因为早已烂熟于心。
“我回来了。”
我脚一个踏空,从楼梯上摔了下去。
原来这么多年了,我还是没有长进,只要是关于他,就能让我溃不成军。
一路狂奔这跑到初中学校,远远地就看到了在熟悉的台阶上坐着的他。
“嗨。”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很卡通地举起手和他打招呼。
他点点头,然后从包里摸出一个东西,是海绵宝宝的钥匙链,记得某次在信里给他提到过,我的钥匙扣丢了。我就站在他面前,他需要抬起头才能看见我的眼睛,我和他的影子被夕阳拉到了一起,重叠。
他穿着的套头上上面有很大一个笑脸,我戳了戳它,然后和它一样傻兮兮地笑了。
“我们去城北那家店吃过桥米线吧。”我不安地说,那是我所能想到的,离现在所处位置最远的地方了。
他笑着没有揭穿我。
我们沉默着肩并肩走了很多很多条街,一点也不觉得脚累。我问他西安的夜景是否也这么美,天上是否也有星。
经过一家KTV的时候突然想起初中毕业的时候大家一起聚会。最后将我和他推到场中,让我们合唱情歌,《花好月圆夜》,前奏刚刚响起,他就丢下话筒走了。剩下我一个人哽咽着把整首歌唱完了。
没想到,两年后会同他以吃一碗米线的情谊经过这里。
“那一次,”他却先停下了脚步,“丢下你临阵脱逃了,很抱歉。”
“都过去了。”我假装笑起来。
“因为太紧张了。”他忽然这样说道。“一直没有回你的信。”
“……没有关系。”
“我一直觉得未来自己的未来都那么不确定,又怎么有资格许别人未来。”
我抬头望着他,他口中的别人,或许就是我。十几岁的时候,对于世界,对于感情的迷茫让我们感到自己如此渺小。
“没有关系,你有你自己的想法,我也有我的。”
分开的时候他忽然叫住我:“林盛盛。”
我转过头。他双手插进包里,整个人像是被打了层模糊的光圈,显得十分不真实。
“明年一起考去北京吧。”
就在这花好月圆夜,有情人儿成双对。
五.有你的未来
回到家里才想起错过了今天晚上的晚会。掏出手机来看,三条庄成贤的短信。
“你到了吗?”“盛盛?”“盛盛。”
我手指在键盘上摩挲了许久,终于没能编出一条完整的短信。
第二天去学校,发现周围气场非常不对。我的课桌上贴满了“你怎么不去死啊”、“不要脸的女人”、“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类的纸条,字迹和贴纸的五花八门展示了我的受欢迎程度。
我极有耐心地将它们一一撕下,然后蹲在身擦干净被人踩得全是灰土的凳子,坐下。
下课的时候才从好友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缘由。昨天庄成贤唱了一首歌,五月天的《知足》。
“他唱歌的时候全场很安静,他一个人站在台上,显得十分孤独,完全不是平日里那个嘻嘻哈哈哈的没神经粗线条。”
“然后,他唱到那句‘如果你快乐不再是为我’的时候把头低下去了,全场开始有女生哭了。唱到最后,好多女孩子都哭了。喜欢他的,喜欢别人的……爱而不得的人总是那么多。”
“最后的时候不知道谁很大声的叫了声你的名字,然后大家就一起喊你的名字,喊得很大声,连主持人都拿着话筒喊——你没来。”朋友拍了拍我的肩膀。
如果你快乐再不是为我,会不会放手其实才是拥有。
我将刚才撕下来的纸条一张张展平,仔细看才发现上面其实有泪痕。
“你干嘛那么犟啊,都没一点感动吗?”朋友问我。
“你知道我喜欢的那个人,就算每天挑灯夜战成绩都及不上庄成贤一半;打篮球总是坐冷板凳;算不上很好看,单眼皮;身高还勉强,头发硬硬的,算不上太幽默,又不是闷骚型……总之,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男孩子,实在拿不出手,更别说和庄成贤比。”
“那……”
“可是,别的男孩再好再优秀,不是他,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抬眼瞥了瞥窗外的蓝天,白云懒懒的,不想动。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喜欢一个人,哪里需要那么多理由。我只知道,当我还是个分不清玫瑰和蔷薇的小女孩时,他就在我生命里了。
只有这个人,曾陪我在最初的地方。
如果我爱上你的笑容,该怎么收藏该怎么拥有。
傻瓜庄成贤。
因为庄成贤的缘故,我在学校实在火了一把。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指指点点,最后都落得一句“不怎么样啊”。
我从刚开始的难堪便得渐渐坦然。因为我知道,无论好与不好,我都是我,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林盛盛。我用尽全身力气去爱过一个男孩,我也享受过一个男孩子的万千宠爱。
期末考试完后,班里组织去附近的郊区滑雪,被我拒绝了,因为我要出去一趟,去西安。
庄成贤给我发短信的时候我正在收拾行李。
“一个人去啊?”
“是啊,用夏天赚来的钱。”
“这个季节的西安很冷吧。”
“是啊,把老妈的羽绒服都借来了,听说屋子里有暖气,不用担心!”
“明天送你吧。”
第二天我在火车站看到冷得缩头缩脑的庄成贤时,有种好久没见到他的感觉。他还是系着那条丑围巾,戴幼稚的毛线帽子,为我买了杯热奶茶,小心翼翼地,生怕它冷了。他向来温柔体贴,且不动声色。
“以后别这样啦,”我捶了捶他的肩膀,“我真的没有那么好。”
“我知道,我从来也没觉得你多好。”他不屑地看我一眼。
我们身边是人来人往,人们带着匆匆的形色经过,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运。
“我刚开始的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就不能是我呢。”庄成贤装作无所谓的笑,可是有些难过,我觉得他的眼里应该只有阳光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一开始,我就输了。一开始,你就对我说,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他顿了一下,有些自嘲地拉开嘴角笑,“林盛盛,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我走上前,轻轻地抱了抱他,“我一直记得你站在雪地里喊我的样子,一辈子也不会忘记。”然后我转身,提着行李上了开往远方的火车。
在火车的轰鸣声中我看见他的笑,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向我挥手告别。
爱情究竟是什么呢?我不知道,我跋山涉水,跨过数百个昼夜,流过泪,喝过酒,唱过情歌,听过情话。我曾走过很多很多条街,织过一条很长很长的围巾,写过很多很多的信。我穿着最好看的墨绿色连衣裙去找我心爱的男孩子,我拥抱过一个笑起来像太阳的少年。
可是我依然不知道什么叫爱情。
我只知道,沿着梦的方向走,就一定能抵达有你的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