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恨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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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挡泥板

十五年前,石青和林萍结婚的时候,男方三十,女方二十七。典型的晚婚,看上去却是天造地设,般配极了。从相遇到结婚,刚好一个月。

而我是石青的前女友,刚分手不到一个月,就接到请柬,他要结婚了。难过吗,多少有点吧,毕竟我们相恋了八年。可是有些感情,一旦掺杂了类似交易的东西,总觉得变了味儿。准新娘林萍我认识,是T市知名的青年画家,画风诡异,带着后现代的玩味,而她本人却是清爽美丽的女孩,二十七岁还称为女孩就可见她看起来有多清纯。

我很希望我和石青是同时认识的林萍。否则,我又怎么会轻易退出。见异思迁的人,又怎么会因为某个人的出现而痛改前非,哪怕口口声声说爱,哪怕我很希望那个能让他痛改前非的人,是我。

还记得那是城郊古墓出土完整女干尸的第三天,我和石青守在博物馆的处理室已经连续工作了两天两夜。他那被血丝割裂的眼球说不清地迷人。林萍就是这个时候闯进来的,累得快要吐血的石青,看见美女眼前一亮,想例行公事轰她出去的我被他拦住了。

“你们就是石老师和秦老师吧,冒昧闯进来,实在不好意思,我叫林萍……”她的笑容像一颗水果糖,清甜不腻。

大概的意思是T市美协要为她办一场画展,所以她来博物馆搜集素材。当然,橱窗里人人可见的展品不是她想要的,她的目标是刚出土,是否展出尚不清楚的女尸,也就是我们手头的研究对象。这本是明令禁止的,一向和我端着原则的石青却一口答应下来,那一刻我就知道,哪怕八年的相恋,我们终将好聚好散。

我没穿外衣就摔门出去,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初冬的北风吹得我直发抖,直到华灯初上才回到满是陈腐气息的工作室。

林萍已经走了。石青见我进来抬眼看了看,又对着那具女尸比画,眼神痴醉得令人心慌。突然,他的眉头拧在一起,整个脸都扭曲了。我怯怯地问:“你,怎么啦?……”

他仿佛不认识我一样上下打量了半天。印象里,他一般用这种方式看尸体,各种年代出土的尸体,大大小小,男男女女,甚至有些只是残缺的骨骼和余灰。那眼神锐利得像夜行的猛兽,随时恭候猎物到来把她撕得粉碎。尽管他换上失望的表情,流窜在我们周围的不安分气息并未消退,他有话说。

“薇薇,你说为什么大家这么重视这具女尸呢?”

明知故问嘛,却还是淡淡回道:“因为是全尸,千年不腐的全尸。”

“你错了,她不是全尸,至今没有一具尸体可以称得上‘全尸’。”他浮现嘴角的笑容满是不屑,配上工作室昏黄的光,有点阴冷。

我怀疑他发烧了,要不就是吃撑了。“那你说什么是全尸?”

“我们活在世上的人,其实早就不完整了,你以为没缺胳膊没少腿,没瞎没聋的就是完整的人吗?其实我们都错了。身体每天都在发生变化,生长、成熟、死亡。哪怕少一根毛发,一滴血液,人就不完整了,这样死去,怎么会有全尸?”他以一种缓慢的坚定的语调说出这段话,一字一句都带着寒气敲在我心上,仿佛插进了冰刺。使我觉得这里比外面还冷。

突然,他抓住我的手,原本就在外面冻得冰凉的双手只觉得更凉。他用一种看似温情的眼神看我,可惜他的眼睛出卖了他。

“薇薇,我们结婚吧。”

这句话,我等了八年,甚至暗示过很多次,他始终吝啬。偏偏在我死心的时候,他却脱口而出,晚了。凭我对他的了解,他有目的。果然,不等我回答,他再次开口。

“我们一定能创造出空前甚至绝后的杰作,那是全人类的艺术品。薇薇,结婚以后,我们会有孩子的……”他故作神秘的腔调让我觉得头皮发麻,什么杰作,艺术品,孩子……莫非?一种不好的预感笼罩着我,他是要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所谓的“全尸”吗,就为了灵光一现的如何保持人体完整,还要搭上一条命,难道不是吗?过于了解一个人,好,也不好。哪句是真,哪句是假,都一览无余。

我挣脱他的手:“石青,你在和我谈条件吗?那我明确地告诉你,我不答应。而且,以后也不会答应。我们,分手吧。”我从来没有想过,没有他的生活会是怎样,也从来没有想过,说出分手,我会如此坦然。

他死死盯着我,让我再说一遍。

“我们分手吧。”

离开那所房子,回到邻城B市的公寓,我带走了七个盛满水的大号水缸。搬家公司很诧异,居然有人搬这种笨重却不值钱的东西。它们占据了整个卧室,我的床只好安在客厅,对于独居的我来说没什么不妥。

水缸里是很大的食用金鱼,每条一斤左右,颜色是明艳的橘红。它们要么沉入水底,要么浮上水面吐着泡泡,似乎在等待着食物,也等待着成为食物。

石青那么聪明的人,不会在乎一个离开的女人,又怎么会在乎那个女人曾经做过什么。

那张婚礼的喜帖,一直压在书柜抽屉的最底层。不是新郎示威,却是新娘发给表姐的邀请。林萍其实是我的表妹,石青对她示好第一时间被我知道,原本是试探忠心的游戏,却替别人牵了红线。不过,这并不亏,至少,我摆脱了那个变态的计划,还成为变态计划的忠实观众。不答应他的条件,他怎么会和林萍闪电结婚?

何况,林萍确实是个任性妄为的女人。表面清纯,内心狂野,为了画出惊心动魄的效果,她甚至不惜用刀在胳膊和大腿上划出深浅不一的伤口,观察血如何流出,何时干涸,甚至忍着剧痛观察流脓感染的变化颜色。她是变态的后现代,并为此执著,随时可能发作的先天性精神病,已然被她驯服并带来了灵感和光荣。她也一定欣赏石青的变态想法,两人口味相投,相见恨晚了,艺术家的思路,哪是寻常的人就能解读?

我买了水族箱,每个月挑三条金鱼放在里面,不喂食,光换水。直到确定金鱼没有新的排泄物产生,肚子饿瘪了,甚至撞玻璃抗议的时候,我的肚子也开始抗议了。有时我会错觉我和金鱼没什么不同,只不过它们饥不择食,而我是为食而饥罢了。

金鱼都很傻,吃东西没有节制,过度饥饿的更是。丢进去的东西只要能吃,它们不吃到沉底甚至撑死绝不罢休。我会很仔细地捞出来洗掉鱼身上的黏液,放进特制白瓷锅里煮,濒死的鱼在越来越烫的水里快速地沉浮,很快颜色变得和煮熟的大虾一样,红得诱惑。

剖开金鱼鼓胀的肚子,一枚压合得紧密的丸子呼之欲出。

还记得第一次做这道菜给他,他吃着鲜嫩的肉丸,对我大加赞赏。听到肉丸的制作方法,却吐得稀里哗啦。真够虚伪的。我不过是从锅塌里脊的做法中悟出保持肉丸鲜嫩的方法罢了,就是隔着金鱼的肚皮白煮,尝起来还带着生命的味道。

我保证,之后的材料都是猪肉,不是的,只有那个月。

吐掉之后,他没再吃一口。似乎是对肉的主人亏欠吧,要她性命的时候却很干净利落。存了一冰箱的食材,整整一个月才消灭干净。我不知道这会不会是我未来的下场,味同嚼蜡地吞噬,找没人的地方干呕却不能吐,抑制不了地恐慌和难过,还要装作很高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食材是他的初恋,我不过是帮他用制作肉丸的方式解决掉尸体罢了。没人关心博物馆里究竟有几具骨骼标本。人毕竟是石青杀的,尽管起因是我。

他们婚后的生活,也许是夫唱妇随吧。我更好奇石青的那个“全尸”计划,听起来就怦然心动。变态是一定的,可是石青是执著得要命的人,他绝对会为了所执著的事情不惜一切代价。是的,不惜一切。

就像当初他疯狂追我的时候,正同和他一起读研的学姐恋爱,也就是他的初恋季蓝。我觉得荒谬就随口问:“拿什么证明你爱我?”他说让他做什么都行。“那杀了她也行?”他没回答我。原本只是一句拒绝他的托词,却成了事实。他不肯吃她的肉,而我应该很满足。不是谁都可以爱到不顾一切的,我一度以为这个男人会是我的归宿。可是我错了,他对我这样,也可以对别人一样,幸运的是,我自动退场了。我的表妹代替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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