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赳赳与英格蕾丝

文/龟心似贱

  1

比较让人头疼的一件事,是英语课。比上英语课让人更头疼的,是艾丽芬特给我们上英语课。

用艾丽芬特的原话就是,本来是一场并不壮观的小测验,却被我们高一·三班很壮观地血洗纪录,成了当次测验全校的压轴红牌。我的意思是,百分之八十的未及格率。

我看着自己桌面上惨淡地写着“58分”的卷子,再看看同桌“49分”的低产,此时此刻竟觉得并不那么难为情。我记得同桌杜翩翩的人生格言是:我可以比不过伟人,但我一定要比同桌好一点。这次,她失算了。

在我这么想的时候,杜翩翩已经握紧了拳头呈怒不可赦状,这个形式让我刚冒出来的想要嘲笑并且得意的念头迅速压抑,取而代之的是假设她老人家心情不爽给我两拳我该如何在保持姿势最帅的前提下快速躲闪。

但是,并没有想太久,因为后桌贱人李斯特已经伸手捅了捅翩翩的胳膊,安慰着说:“翩翩没事,我四十八分,你比我强多了!”

我跟杜翩翩一同回头白了李斯特一眼。

就这一眼,又让艾丽芬特抓住把柄,说我们已经在英语这门知识领域上失掉半壁江山不说,也失去了恒心与斗志。PS,她老人家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伴着很深刻的叹气。

再补充一句,比听艾丽芬特给我们上英语课更更让人头疼的,是听她老人家叹气。因为,每次叹气之后,就意味着在下一次测验到来前的这段时间内,将会有一段魔鬼式的反复轰炸式学习。

我跟杜翩翩一同质疑过一句貌似很有名的名句:学习是由兴趣开始的。在我们看来,在面对艾丽芬特的时候,这句话应该改成:学习是由魔鬼开始的。

2

李斯特继续发挥贱人本色,在杜翩翩吃过午饭以后殷勤地递给她一瓶八珍果汁。一向对李斯特横眉冷对的翩翩同学这次出乎意料地接在手里,面无表情地拧开喝了一口。我猜测大概她是因为上午被我们俩的分数对比刺激太大,以至忘了镇守原则问题。

更让我确定自己猜测正确的是杜翩翩并没有用那个八珍果汁漱口,而是在喝下去以后突然精神百倍地抓住李斯特大问:“这果汁是什么味儿的?”

李斯特受宠若惊,以为自己在翩翩心中不招人待见的地位终于有所上升,不由得扬眉吐气,活灵活现地伸出手指比划出“八”的标志,对翩翩说:“八珍果汁,就是八种果味的饮料混合搭配。所以说,这瓶果汁足足有八种口味的哦!八种那么多!所以才好喝……翩翩你去哪?”

“去一个没有你存在的地方。”杜翩翩很不给面子,一边说着,脚步已经迈出了门口。李斯特不服,终于追到门口拦住翩翩,满是疑惑地询问说:“杜翩翩,你干嘛老对我爱理不理的?”

我之所以对他们进行全程细致入微的观察,并不是我八卦,而是,我发现全班同学都在埋首于艾丽芬特布置的魔鬼第一波作业,只有我一个人准备下午自习的时候安静下心跟韩赳赳共同交流探讨。我觉得,与其头昏脑涨的应付那些作业,不如安安心心去摆平它们。

至于观察杜翩翩跟李斯特,实在是因为不想看到教室里所有人都被英语习题憋到便秘的模样。

所以,顺便又听到了杜翩翩为了摆脱李斯特所设的障碍,她对他说:“你什么时候把英语练得跟韩赳赳一样好再来追我吧!”

注意,此段落出现两次韩赳赳的名字。

3

在大家无比忿恨体型壮硕的女英语老师的时候,韩赳赳在全班同学的怂恿下,胆大妄为的给她取了一个无比贴切的英文名字:艾丽芬特【Elephant】。一经启用,被迅速流传在所有被此人英语荼毒的班级之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韩赳赳的爸爸曾被派往国外驻大使馆三年,在她母语尚且懵懂的年岁,不得不接受26个英文字母的轮番洗礼,三年后,完全自由转换两国语言了。回到祖国,在一片叫喊着英语困难的人群中,昂首挺胸。

这也大概是韩赳赳唯一可以昂首挺胸的地方了吧!刻薄点说,韩赳赳不漂亮,偏胖又不会修饰,她一个人吃两个人的饭量,短短的头发总是乱七八糟。还总爱笑,张口就会露出满口的牙套,如果你表示惊讶,她就会很热情地解释说:“这是国外的最新款式!爸爸给我挑了个最漂亮的!”

很多人对她这句话的反应是唏嘘不已。我算是他们当中很友好的一个,听到韩赳赳眉飞色舞指着牙套说这是最漂亮的时候,赞同地点了点头,说:“挺亮的。”

赞同不代表赞美,韩赳赳明显混淆了两者之间的差异,比眉飞色舞更上一层楼的兴奋起来,面露少许羞涩,仿佛我刚才那句话是夸奖她很漂亮,小声说:“呵呵,你也这么以为啊。”

我有点哭笑不得,事后想想可能是韩赳赳同学承袭了一点美式的一根筋思维吧,太过单纯的以为谁都友好,所以经常会有冷幽默式的表现。

她太过单纯的一面被李斯特那个不仅贱人还很混蛋的家伙利用了,在她被所有人怂恿给英语老师取外号犹豫不决的时候,李斯特走过去深情不已地对她说:“心雅,你要相信,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大家都很支持你!”

挣扎在矛盾边缘的韩赳赳彻底失去理智,脱口而出:艾丽芬特!

忘了说,韩赳赳不叫韩赳赳,韩心雅是她户口本上的大名。她的英文名是JOJO,我图方便,直接音译,赳赳。

4

我以为李斯特在听完杜翩翩的障碍设置后会全世界轰然倒塌,先是黯然销魂接着颓废个十天八天然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在有关他喜欢杜翩翩这件事上只有我这个在地理位置上离他们俩最近的旁观者知道,其余人等更多的都只是猜测。

杜翩翩的英文名是princess【公主】,李斯特的英文名是prince【王子】,都是他们自己取的。从英文名字一方面可以看出二人的自恋程度,更可以感觉得到一股不可忽视的霸气。事实上,这两个人在众人眼中跟英文名的地位也差不了多少,都是顶拔尖出众的人物,各自拥有一大批的粉丝群。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发生的事就是有一天他们俩手牵手幸福甜蜜蜜。所以说,有关两个人是否有所暧昧,所有人都持不确定或者说是不想确定的状态。

可是,让我有点意外的是,李斯特在收到杜翩翩的一声令下之后,并没有一蹶不振,相反的,他露出的是一副守得云开见月明的表情。后来想想,差不多明白了此人心意。比起杜翩翩一直否决的态度,如今好歹给了他一个积极向上的目标,让他有了一个革命前进的方向。

革命,是的革命。李斯特对我说,他感觉自己就是一个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的抗美援朝战士,杜翩翩就是实力雄厚的美国,他们之间一直在争战。

这个比喻很贴切。也许那些号称长辈的大人们要讽刺青春的年少轻狂吧,明明没有那么多的刻骨铭心却又都被摆在了心底最重的位置。可是,在这个缺乏理解的季节里,有谁真正知道,我们是多么想给自己留下一段有关青春的记忆,证明我们真的年轻过?

李斯特,只不过在借用杜翩翩,来行走他自己的道路。而杜翩翩,她不过是在用她的骄傲作为青春代言。谁都没有错,我们很执着。

李斯特对于执着的表现是,他找到韩赳赳。在她的书桌前,不像是请教,更像是下达指示,他对她说:“我要跟你学英语。”

注意,他用的情态动词是我要,而不是我想。两者之间,除了有谦卑与非谦卑的成分,更能听出几分主动与被动的微妙联系。

是的,李斯特这个家伙,除了在杜翩翩面前,完全是个王者。非贱人非混蛋,他外貌出众,举止优雅,神采奕奕,对任何人都飞扬跋扈。

也许这样的平铺直叙会让你厌恶他所谓的骄傲。可是,如果你也曾经历过那段单车篮球场的岁月,就会明白,有那么一种人,他们不伟大不壮观,可是一抬手就是隆重,他们有个很俗气的统称——风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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