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祸

箱子里装着一些黄色的条状金属物体,我之所以这样描述,是因为当时我根本不敢相信那是一箱金条。在我的生活经历中,金条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除了在银行或者金店里看到过待售的样品,我甚至连摸都没有摸过。

愣了好一阵,我才伸出微微颤抖的手,从木箱里取出一根条状金属物,拿到眼前仔细看了起来。

那种条状金属物正面很光滑,而背面则刻着表明它们高贵身份的字:

千足金 (99.99%) 188克

天啦!那该死的常笙,托我帮他保管的,竟然是一整箱金条!

●藏金●

看着眼前的一整箱金条,我的心里突然有些恐惧和不安。我首先想到的是,这一箱子金条并不属于我,然后便开始猜测这箱金条的来历。

常笙在把这箱金条托我保管之后,人就不见了。会不会这箱金条来路不正,而他正是因为这箱金条才藏了起来。如果真是我推测的这样,那么我帮他保管金条,根本就是在保管一个祸害。

想到这儿,我心里越来越惶恐,偏头看了看凌颜。凌颜似乎并没有意识到什么危险,只是痴痴地看着箱子里的金条,眼中闪烁着兴奋和贪婪的光芒。

女人就是女人,头发长见识短,说不准她心里正打着这箱金条的主意,而根本没去想它会给我们带来的灾难。

我啪地一下将箱盖合上,顺手拖过一件牛仔服将木箱包了起来,说道:“这东西不能就这么放着,得找个地方藏起来。”对于我这个英明无比的决定,凌颜也很赞同。于是,我俩在屋里寻找能藏下这箱金条的地方,可我们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什么合适的地方。

凌颜愣了一会儿,目光突然落到了衣柜上,她冲过去打开衣柜,将里面的衣物抱出来扔在床上。我会过意来,赶紧把包裹着牛仔服的木箱抱过去塞进衣柜里,凌颜又将刚才抱出去的衣物胡乱地塞回去,盖住了那个箱子。

“要想藏一片树叶,最好的地方就是森林里;要想藏一件衣服,最好的地方就是衣柜里,哪怕那件要藏的衣服里裹着亿万财富。”凌颜看着塞得满满当当的衣柜,突然冒出一句颇有哲理的话来。我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心想:没想到她还挺有文学修养的。

藏好金条后,我对凌颜说:“本来以为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没想到是一箱金条,早知道我就不答应帮他保管了,我得去把他找到,让他赶紧把东西拿走。对了,这事不要告诉任何人,那东西也千万不能去动它,知道吗?”

“知道了!你去吧,今天我哪儿也不去,就在家里守着它。”凌颜说话的语气十分温柔,这和她平时泼辣的性格有些不合拍,让我感觉不太习惯,忍不住多盯了她两眼,有些恼火地说道:“你有病啊,守着它干吗!你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出门之后,想到凌颜刚才的异常表现,我心里有几分忐忑,于是又转身走了回去。一进屋,我就看见凌颜正站在打开的衣柜前,不知道在干什么,不由警惕地问道:“凌颜,你在干吗?”

“没干吗啊!”凌颜急忙关上衣柜,慌张地回答道,这更让我疑心大起。

“我可告诉你,那东西不是咱们的,我只是帮人保管,现在是福是祸还说不准,你千万别打什么鬼主意。”我盯着凌颜,表情严肃地叮嘱道。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你赶快去找到你那同学,把东西搬走就清静了,省得放在家里你疑神疑鬼的。”凌颜有些生气,说完话后就不再理我了。

●死讯●

再次走出家门后,我开始琢磨该上什么地方去找常笙。想来想去,除了再上他家看看外,也没有别的什么办法。

可当我去了常笙家后,发现一切都还是老样子,唯一不同的是,那扇紧锁的屋门上,蜘蛛网结得更密了。

离开常笙家往回走的路上,我满脑子都想着那一箱金条,一会儿幻想警察突然冲进家里,搜出了那箱金条,然后将我和凌颜一起抓了起来;一会儿又幻想凌颜带上那箱金条跑了,然后常笙和一群凶神恶煞的黑社会找上门来,我却交不出金条,他们把我绑了起来,威胁着要干掉我。想着想着,我不由有些埋怨自己,干吗不想好的,老想坏的。

幻想毕竟不能替代现实生活,这事既然落到了我头上,我肯定得做点什么。突然,我看见路边有家网吧,猛地想起大学毕业后,同学们为了保持联系,建过一个QQ群,我何不在群里打听打听,说不定会有人知道常笙的下落或联系方式。

走进网吧,我登陆上了QQ,点开了大学同学群。群里只有几个同学在线,我一一询问了他们,结果一无所获。

我万分沮丧,正要关掉QQ,群里突然有人问:“谁在打听常笙?”

“是我。”我赶紧回应道。

说话人的网名叫“清水洗尘”,这个名字我很陌生,和我知道的任何一个同学都对不上号,于是我问道:“请问你是?”

“你加我好友,私聊吧。”

我急忙将他添加为好友,然后迫不及待地问:“你是谁?你有常笙的联系方式吗?”

“我叫曾晴,是常笙的女朋友。”

常笙居然有个女朋友,还是我们大学同学!不过,我实在想不起大学同学里,是不是有个叫曾晴的女生。

我顾不上多想,急忙又问道:“常笙是不是和你在一起?我要见他。”

“你见不到常笙了,他已经死了。”对话框里的这句话,立马让我愣在了电脑前。

“死了?!你开玩笑吧。”

“我怎么会拿这种事开玩笑!”曾晴似乎有些生气。

我木然地坐在电脑前,脑子里却激烈地斗争起来。假如常笙真的死了,而且死之前没有把托我保管金条的事告诉过其他人的话,那箱金条不就归我所有了吗。

想到这里,我有些兴奋,开始盘算起拥有了那箱金条之后的生活来。

有了那箱金条,我不但可以摆脱目前这种窘迫的生活,还能过上一种从前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买房、买车、开公司,只要有钱,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到这儿,我的嘴角不自觉地咧开了,露出一个十分无耻的笑容。

●失踪●

不过,那种无耻的笑容并没有在我脸上持续多久就僵住了。因为我很快又想到,如果那箱金条的来路不正,而常笙在死前又告诉过其他人托我保管的话,那么当我吞没金条后,肯定会有数不清的麻烦。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常笙说不定就是为这箱金条送命的,我可不愿重蹈他的覆辙。

犹豫了好一阵,我终于做出了一个决定,在QQ上给曾晴发了一句话:“我们能见面吗?常笙留了些东西托我保管,我想交给你处理。”

“什么东西?”

“见面再告诉你吧,明天你有空吗?明天下午三点在学校对面的海天咖啡厅见。”

“好吧。”

“对了,我一个月前遇到常笙时他都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死了,出了什么事啊?”

“一个月前,不可能吧,你一定是认错人了。他已经死了有半年了,我是第一个发现他尸体的人,警察说他死于一氧化碳中毒。”

虽然隔着电脑,我仍然能够感觉到曾晴没有撒谎。可如果她说的是真的,那么我遇到的一切又该作何解释呢?

刹那间,我隐约感到一股凉飕飕的冷风吹进了我的颈窝,并顺着脖子灌进我的衣服里,让我的身体变得冰冷而僵硬。

过了好一会儿,我慢慢回过神来,又给曾晴发过去一句话:“见面时你能带一张常笙的照片吗?”

曾晴答应了我的要求后就下线了,我也起身离开了网吧。

回到家里,我发现凌颜不在家,心里突然涌起了一种很不安的感觉。我极力稳定住自己的情绪,缓缓走到藏着金条的衣柜前,死死地盯着柜门,却怎么也提不起勇气去打开它。我犹豫了一会儿,摸出手机拨了凌颜的电话。

“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或不在服务区。”我绝望地挂掉电话,猛地拉开了衣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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