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心
“那我就长话短说了,我只是说在人类历史上,很多人都吃过人,也有很多人被人吃!”范思铎吭吭哧哧,我知道他是在思考如何继续编下去。金大牙脸上没有表情等着下文。“其实您看看这个‘肉’字就知道了,一张半张开的口,上下重叠的两个人,这不就是人吃人吗?”范思铎看了看金大牙,金大牙仍是面无表情,他继续编下去:“‘壮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不就是吃人的生动写照吗?白居易也写诗说‘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在饥荒时人也吃人。由此可以看出,人吃人分两种,战乱缺粮士兵就把人肉当军粮,有记载的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类似的例子数不胜数啊!还有一种就是饥荒时饿红了眼的百姓换孩子或是换妻子来吃,这样的人叫菜人,翻开历史,也是数不胜数的。”范思铎又偷看了一下金大牙,金大牙还是面无表情,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听。
“战国时的易牙为了向齐桓公献媚把自己的三岁儿子煮熟了给主子吃;十六国时期前秦的符坚把杀死的敌兵叫‘熟食’;唐末的秦宗权、杨行密打仗不带军粮,抓来百姓杀来充军粮;隋末的朱粲派兵到民间捕捉妇女幼儿蒸熟来吃;唐末黄巢起事时,率军围困陈州,掳掠百姓为军粮,把人放在大石碓中连骨捣烂,煮熟当饭。北宋战乱年间,把人肉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就叫做‘和骨烂’;元末,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而且吃法很是讲究的。清顺治九年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我听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够啦!你到底想说什么?”金大牙突然喝住范思铎,把这小子吓得一哆嗦。
“我……我只是想说,很多人都曾经吃过人,或许您的祖先就吃过人……当然啦,我的祖先可能也吃过人,即便我的祖先没吃过,祖先的祖先或是祖先的远房亲戚也许也吃过人……对啦!我其实是想说,我们每个人的血液里都流淌着吃人的基因。”
我替范思铎长出了一口气,编了半天终于扯出了一点逻辑来。
金大牙气急败坏,把我们轰了出来,转身离开时,我偷偷对着金大牙放了一个恶毒的臭屁,在他那间不透风的地下室里久久不会散去,够他消受的了。庄牡丹和尚郝佳都把范思铎这厮崇拜得五体投地。
几天之后,尚郝佳突然对我说你在金大牙的屋里放的屁可真臭。我说这么隐私的事你怎么知道,她神秘地对我说,最近嗅觉变得非常的灵敏。有时候我见范思铎不停地耸动着鼻子,然后告诉我说今天中午食堂做红烧肉,中午吃饭时果然有红烧肉吃。我发现他的嗅觉也变得灵敏了许多,这不是一个好现象。
又过了几天,庄牡丹问我人肉到底是什么味道。把我吓了一跳,莫非她知道我吃过人肉?但是看她天真的表情,不像知道的样子,八成是那天范思铎的一番宏论造成的后果。
实际上那天范思铎歪打正着说出了一个事实,类似的话我曾听我爸说过,我爸说:“古今哪个不吃人,古今哪个不被吃。”所以我爸吃了我爷爷,我爷爷是否吃了我太爷爷,就不知道了,但是不久前我却把我爸吃掉了。这是一种遗传,一个家族中的传统,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八成是像范思铎说的那样,我的某个祖先战乱或是饥荒年代吃过了人肉,他觉得人肉的味道太美了,所以就把这种传统遗传了下来,至于这个祖先开枝散叶,至今为止繁殖了多少后代,估计少不了,听说成吉思汗的直系后代有1700万。那么我的这位祖先的后人是否都有这种“吃人病史”,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一本正经地告诉庄牡丹,人肉很好吃,而且吃一次就上瘾。隋代有个叫麻叔谋的人,医生在他的药方里加了一种肉,他吃得上瘾了,后来才知道是小孩的肉,从此就开始吃人肉而一发不可收。人肉能把内心潜藏的兽性唤醒,从此这个人就再也无法抵制人肉的诱惑。人肉还可以蒸着吃、煮着吃、烧着吃、焖着吃、烤着吃、腌成腊肉慢慢吃,吃法也层出不穷,甚至还可以趁着热乎生吃。说话时,庄牡丹脸色越来越白,突然尖叫一声逃开了。我看着她逃跑的背影非常开心。
给庄牡丹说这话时,饥饿感却在折磨着我,那是一种最原始的欲望。而且这种欲望越来越强烈,我经常半夜爬起来光着脚在宿舍里转悠,想找点能吃的东西,望着熟睡中的范思铎发呆。在黑暗中,他的皮肤泛着诱人的光泽,我吞着口水想象着把他切成薄薄的肉片,蘸着细盐在牙齿间咀嚼的快感,然而越是这样想,胃里越是疼痛,仿佛有千百只饥肠辘辘的虫在噬咬着,我努力抑制着扑上去咬一口的冲动。有一次,范思铎突然醒来,我们俩同时吓了一跳,他说你眼睛怎么直冒绿光。经这一吓,范思铎落下了一个病根,半夜磨牙,而且磨得全楼的人都能听到,从此全楼的人都做噩梦。
我饿得受不了时就会回家去炖骨头汤喝,那骨头还是半年前的一条人腿骨,藏在冰箱里,现在已经炖得发白,像受了潮的石灰一样,一碰直往下掉渣,炖出的汤简直如同凉水一样,任我放多少盐都吃不出味道来。我心里谋划必须弄块新鲜的肉来,不然会把我憋疯的。
从金大牙那间地下室回来后,我便已经开始计划了。尽管我的味觉退化了,但嗅觉还是很灵敏,夜里太黑的时候,我几乎是靠着嗅觉来认路的。那天我就是凭着这敏锐的嗅觉发现地下室里有股熟悉的味道,是邵帅的味道,而我还发现金大牙的瞳孔在黑暗中会变成一条线,而且可以发出幽幽的绿光来。我断定,他和我一样,是个喜欢吃人肉的人魔。从此我开始暗中留意金大牙,他就像一只黑暗中的野兽一样伺机噬人,而我则像个猎人,暗中观察着金大牙的一举一动。
金大牙是一个孤独的人,自己住在那间地下室里,平时除了办公室和地下室这两个地方,他最喜欢在校园里四处徘徊,以前我认为他是在找学生的麻烦,而现在明白了他的良苦用心,他是在寻找食物。我没看到他和家人来往,后来我想明白了,对于一个这样年纪的老人魔,他的家人是活不了多长时间的,一定是被他吃掉了。我的亲人不也只剩下冰箱里那条直掉渣的大腿骨了吗?在学校里,金大牙很受老师的尊敬,他才华横溢,精通书画,但对人又很苛刻,人们对其敬而远之。
有时我不免替金大牙神伤,一个特立独行的人注定要孤独一辈子,我在他的身上也看到了自己将来的生活,但我并不感到如何苦闷,因为我是一个有追求的人。有时候我倒想和金大牙交个朋友,这样两颗孤独的心或许可以彼此慰藉一下,但我担心我会成为他的牙祭,而且我也有打算拿他打打牙祭。
想搞到一个人而不留下蛛丝马迹太难了,需要精心地谋划才行,而金大牙符合这个要求,假如有一天人们发现邵帅是金大牙杀的,而且金大牙在人们的视野里消失,人们多半会认为他是畏罪潜逃了。这就是我的计划。
在我暗中收集证据的时候,肉粥店的蓝老板进入了我的视线。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悄悄地摸出宿舍,在黑暗的角落里逡巡,嗅觉不知不觉将我引向金大牙的地下室。我不敢离得太近,只能远远地藏身在黑影里,把鼻孔张得老大,享受着从地下室里散出来的味道。这时候,一个黑影如鬼魅一般闪进地下室,手里提着一包东西。不久,一种更浓烈的肉香从地下室的通风口涌出来,热气腾腾。我竖起耳朵,我的听觉和嗅觉同样灵敏,整个校园里各个角落里的细微响声我都可以收听到,大概是因为味觉退化后老天对我的补偿吧。我听到地下室里传出咕嘟咕嘟开水的声音,筷子与碗磕磕碰碰的声音,吧唧嘴的声音、咀嚼和吞咽的声音,以及打嗝放屁的声音,综合起来汇聚成两个人涮火锅的声音。想到邵帅被一刀一刀削成肉片的样子,我的口水打湿了前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