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家

周一,我佯装变魔术一样让我的这双球鞋华丽地登场,展现在陆凡面前,“瞧,我也是个称职的女朋友,你无意中说起你鞋的尺寸,我也记住了,你的球鞋已经很旧了,我送你双新的!”眼看陆凡很高兴的样子,我很满意,“以后每天都要穿着它,知道吗?”

陆凡很用力地点点头。课间的时候,在我的监视下,陆凡换上了这双球鞋。

“尤岚,你的眼睛不要紧吧,好多红血丝。”陆凡关切地问我。

我揉了揉眼睛,没错,我的眼睛疲劳得很,我昨晚真不该看小说到快凌晨。“还不是你,一下子给我买了那么多我最爱的小说,很多看过的我还是忍不住再看一遍。”

“放学我陪你去药店,为了表达我的歉意,我给你买瓶眼药水,你要按时滴,不然这么漂亮的眼睛都是红血丝,我可是会心疼的。”

放学后,陆凡径直把我拉到了一家学校附近的药店,选好了眼药水后,他就去付款了。我在柜台一边看药水的说明一边等陆凡回来。

不一会,陆凡回来了,他从我手中拿过眼药水,“我看看。”

柜台那边的阿姨有些不悦,“不用看了,质量没问题。”

陆凡不好意思地一笑,又把药水还给了我,“是啊,应该没问题的,你记得要按时滴啊。”

4

两天后体育课短跑达标。

跛脚的我自然是可以不用跑了,可是陆凡这个运动健将居然也想偷懒了。

“老师,我最近有些不舒服,脚麻得很,能不能下次再跑?”我站在一旁,还是清楚地听见了陆凡对体育老师这样说。

“这怎么行?今天必须记成绩,你好好休息一下,可以最后一个跑。”老师丢下陆凡忙去了。

陆凡在原地坐着,右手捂着胃。

“怎么了?胃不舒服?”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到陆凡跟前。

“嗯,有些恶心,没事的,一会就会好。”陆凡在硬撑。

我伸手去抓陆凡的手,凉得很,“你是不是肠胃感冒啊?放学我陪你去药店买点这方面的药。”

陆凡皱着眉点点头。很快,老师叫陆凡站到起跑线上。陆凡勾着腰站到了起跑线上。

我站在一旁面无表情地望着陆凡做好起跑姿势,然后应声跑出起跑线。

五十米的短跑,陆凡只跑了三分之一他便有些支撑不住了,右手捂着胃,双腿越来越软,终于,他的膝盖接触到了地面。

“啊!”我突然一声短促的惊叫,不是因为陆凡跪倒在地上,而是因为眼睛传来一阵刺痛。还好,只持续了三秒钟而已,可是当我再次睁开眼睛望向跪倒在地上的陆凡的时候,我的眼前一片模糊。

半个小时后,我守在医务室里,坐在正在输液的陆凡身边。陆凡还在熟睡,我望着他熟悉的脸,眼睛又开始模糊起来,这次是因为眼泪。因为眼前的一切太像太像一年前了,连面前的这张脸都有些酷似一年前的那个男生,那个占据我心里最重要位置的田阅。可是,他不是他,他只是一个可恶的小偷,一个可恶到让我此刻有亲手掐死他的冲动的小偷。

“你怎么哭了?”陆凡已经醒过来。

“是吗?我哭了吗?”我擦了擦眼泪,“听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说不定听完了,你也会哭。”

陆凡深深叹了口气,“好吧,我听着。”

我的故事开始了,是我两年前的亲身经历。

一年前的夏天,那是高一的第一个暑假,我和田阅约好要度过一个浪漫假期,那两个月我们真的幸福得忘掉了一切烦恼,四处游玩,城市周围的景点我们差不多都去遍了。最后,离开学还有不到半个月的时候,我提议去离城市有两个小时车程的水库去玩,当然同去的还有不少好友。

田阅家有辆越野车,大田阅十岁的哥哥就是这辆车的主人,在田阅的要求下,哥哥甘当司机,送我们去水库和朋友们会合。

通往水库的公路有一段正在大修缮,必须绕道,而那段必经的绕道有些崎岖危险。车子经过那段绕道的时候,田阅的哥哥开始大秀他车子的性能,滔滔不绝地讲述着。

而我和田阅对车子并不感兴趣,正在后座上有说有笑,有打有闹,一直到车子失控我们才注意到危险降临了。只有短短十几秒的时间,车子已经从路上滑了下去,冲到了斜坡下面,我只感觉天旋地转,身体四处乱撞,等我醒来的时候,脚下传来的剧痛让我尖叫不已。尖叫声吵醒了田阅。

我只是脚卡在了座位下面,可田阅呢,他就没那么幸运了,他的膝盖反向翻了过来,露出了血肉模糊的骨头。

我只能喊救命了,可是任我喊破了喉咙,郊外的山坡下哪有人能听见。我只能手忙脚乱地找手机,打电话求救。可是当我的手艰难地摸向我的包的时候,我心灰意冷了,我的手机丢了。

眼看田阅的膝盖上鲜血在汩汩地流出,我心慌得根本顾不上我脚上的剧痛,又去翻田阅的包,刚一翻开我就想起来了,田阅说自己今天忘记带手机了。

我急忙去拉扯前面驾驶座上的哥哥,却发现他早已经断了气,他身上的手机已经浸泡在了血水里,怎么也开不了机。身边的田阅不断地喘着粗气,频率吓人得很,好像随时可能停止呼吸一样。没有手机的我只能抱住命在旦夕的田阅,给他做了一些简单的急救措施,然后默默祈祷着快点有人发现我们,那几个小时真的好像几年一样长,我不停地和他说话,让他保持意识,但是还是没能留住他的生命。

5

田阅死了,因为抢救不够及时,事实上当人们发现我们的时候,田阅已经断气好久了,医生们惋惜地告诉我,如果早点抢救的话最差也就是截肢。而抢救不够及时的原因,就是我丢了手机,那是一部新手机,我还没怎么用过呢,就被我在车站碰到的那个人偷走了。

在医院的我突然回想起来了那个人,在车站的时候他很不礼貌地盯着我看了很久,然后和我擦身的时候,我感觉到了一丝异样,但是当时看到了田阅在冲我招手,也就没在意太多,急急忙忙地向田阅赶去了。但是那个导致我失去最爱的田阅的间接凶手,他那张脸,已经刻在了我的心里。

“我真的不明白,一个眼疾手快,身手利落的帅气男生,做个魔术师多好,为什么要做小偷呢?”我的表情已经因极度的痛苦而扭曲。

陆凡冷笑了一声,“原来你的脚就是那个时候受伤的,我似乎明白些什么了,原来你对那个手机并不了解。”

我根本没心思思考陆凡的话,苦笑了一声,“陆凡,我知道你没想到你的小偷小摸会造成一个人的死亡,但是我就是忍不住地恨你,你转学来到我们班,看来是上天赐给我的报仇机会。你知道你为什么会躺在这里吗?乌头碱,我在你的鞋里面放了乌头碱。”

乌头碱是我从电视剧里得知的毒药,在网上搜索后我得知在一些中药里便含有这种毒素,我从药店里买回这类药材,研磨成粉末,它们便可以通过皮肤吸收,但因为毒素的含量不多,纯度不够,因此还没要了陆凡的命。这种毒药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中毒者会皮肤灼热、刺痛,肢体麻木,恶心,呕吐,好像有蚂蚁在身上爬的痛感,而且中毒者始终保持清醒。我之所以在他的鞋里做手脚,就是要让他的脚最先中毒发作,我要让他尝尝我的痛苦。

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注射器,里面是我自己制造的溶液,原料和陆凡鞋里的粉末相同,只要我把这点毒药注射到输液的管子里,我就可以大仇得报了。

“我也有一个故事,”陆凡显得很冷静,并不惧怕我把毒药注射进去,“但是在讲故事之前我必须告诉你,乌头碱也可以通过眼睛吸收的,你最好停用那瓶眼药水,虽然里面乌头碱的剂量少得可怜,比用来消炎的剂量多不了多少。哼,我还是对你心软了,不过我们还是很有缘的,不但同时给对方写情书,还同时给对方下毒,甚至连毒药都选择了同一种,我们真是天生一对。”

出乎我意料的不只是陆凡处心积虑地给我买盗版书,提议我去买眼药水,然后在药店里凭借着他的魔术技巧偷天换日给我换了一瓶有毒的眼药水,他的故事更是毁灭了我一直以来认定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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