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1房规
文/加一
1.
我最终在人头攒动的求租者中突破重围,成功入住了这间门牌号是701的房子。
701是一间三室一厅的大房子,地段好,家居设施齐全,最重要的是租金相当低廉。老王是房东,他在报纸上登出的对合租伙伴的要求是这样的:有正当职业,生活习惯良好,夜晚10点以前必须回来且10点以后不再出门,午夜0点过后必须呆在自己的房间内,无好奇心。
来租老王房子的大多是些年轻人,心直口快,在看过老王提供给他们的房间后,都会有些恐慌地问一句,“您租给我住的这间房间里,为什么挂着这么多人的照片呢?”无论前面的要求他们符合了几项,就凭这一句话,老王就可以统统Pass他们了,因为这一句话显得他们太有好奇心。
当然这些都是老王事后告诉我的,他说他之所以选中我的原因就是因为我什么也没有多问,可见是安分守己只为求一个住处的人。有一点老王说对了,我只为求一个住处,条件好不好无所谓,只要租金便宜就行。可是我也并非那么安分守己的人,就好像为了能够顺利住进这里,我不仅压抑住了自己的好奇,我还对老王撒了谎,其实我不是在公司上班的程序设计员。
住进701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老王坚持要找一个没有好奇心的人合租,因为这里值得好奇的事情太多了。譬如,每晚10点一过,701房的大门就会自动上锁。那晚我想把垃圾扔到外面,却发现用钥匙怎么也打不开门锁。老王无奈地说:“那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规定每晚10点以前必须回来,10点以后不再出门。就是因为每晚10点一过,大门就会自动上锁。不过你放心,第二天早晨6点一过,它就会恢复正常了。”又譬如,明明是三室一厅,可是只住着我和老王两个人,另一间房老王从来没有打开过,也从来没有进去过,好像它根本就不存在。
我的内心是有些不安的,尤其是深夜突然从梦中醒来,看着房间里满墙陌生人的黑白照片,就感觉好像是睡在一间殡仪馆里。但是当我转念一想那些蜗居在阴暗的地下室又或者是烂尾楼里的蚁族们时,我立刻安慰自己这已经很OK了,701房除了怪异以外,一切都无可挑剔。直到有一天深夜,我又多发现了一个秘密。
那天夜晚我吃多了凉拌笋条,半夜突然肚子疼,这是我搬进701房后第一次晚上起夜。在走过那间房门一直紧闭的房间时,我诧异地听见了里面有声音。平日里我曾无数次走过这里,可是从来没有觉察里面有过动静。我把耳朵贴在门边上,听见里面有个女人在唱歌。天啊!这个房间里竟然一直住着一个人。
就在我准备打开房门一探究竟时,老王的房里突然传出声音,我吓得赶紧溜回自己的房间,我可不能让老王抓住我违规把我赶走。这一夜我再也没有睡着,竖起耳朵窥听门外的动静,可是什么声音也没有,老王好像根本没有走出过自己的房间。我想那间房门紧闭的房间里有个深夜会唱歌的女人,就是老王为什么规定“午夜0点过后必须呆在自己的房间内”的原因吧!
2.
忍耐了一个星期后,我再也按捺不住了。夜深人静的午夜,我蹑手蹑脚地走向那间房门紧闭的房间,里面的女人果然又在唱歌。我的手因紧张而有些微微颤抖,轻轻扭动了一下门柄,门开了。
房间里很黑,只有微弱的月光从窗外透进来。我的眼睛适应了一会儿,才看清楚女人背对着我坐在窗前,她坐在一张猩红色的靠背椅上,长长的头发顺着椅脚拖到地面。这是一副惊悚的画面,我很害怕女人会突然转过头,她一定是有一张可怕的脸,所以才会一直躲在这里。
然而女人始终没有转过头。她只是背对着我说:“请把你的手递给我。”我战战兢兢地把手递过去,她力道柔软地摸了一下,然后说:“哦,你是一个记者。”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按理说我已经成功骗过了老王,这个女人应该不会是从老王嘴里套出来的话,那么她是怎么知道我的真实职业的呢?她到底是什么人?
“你很惊讶吧。”我听得出女人是在笑着说话,“你的心里一定有很多的疑问。这个女人是谁?为什么会一直躲在这个房间里?她又是怎么知道我的职业的?我说得对吧。别着急,总有一天你会明白此刻所有的困惑。现在,我要送你一份见面礼。”
我不知道女人是从哪里拿出这个信封的,因为我始终站在她的身后。她把信封交给我,告诉我明天下午3点的时候拆开它。我接过信封后便快速地溜回了自己的房间,还好老王睡得沉,一点儿也没发觉。
今天我在报社始终无法专心工作,脑子里总想着神秘女人给我的信封。我眼巴巴地数着时间,下午3点一到我就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它,白色的方格纸上只写着一句话:立刻去北尾路31号。
记者这个职业的最大好处,就是人身自由。我向主任交代了一下,就立刻赶去了北尾路。31号是一间破旧偏僻的房子,里面堆着乱七八糟的杂物,看样子这里并没有住人。因为天色阴暗,还下着雨,所以这里看起来更显得阴森恐怖。
我不明所以地四处打量着,望向窗口的时候,眼前出现的这一幕使我惊讶得险些要将自己的眼珠从眼眶里瞪出来。对面那间同样破旧的房子里,有一个男人背对着我,他在麻利地磨刀,旁边放着一件黑色塑胶雨衣。难道他就是“雨衣杀手”?半年前,这个城市里惊现“雨衣杀手”,因为所有的受害者无一生还,因此警方至今也只是知道他喜欢选择会在雨天杀人,杀人时会穿上黑色塑胶雨衣。
这个晴朗了几乎一个月的城市终于在今天下起了雨,他又要打破人们风平浪静的日子了。一个称职的记者在这种时候首先想到的绝不会是报警,我心跳加速地举起相机,“‘雨衣杀手’的真实面目”,这绝对是一条爆炸性的新闻。可是我的快门还没来得及按下,就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孩阻扰了,“哥哥,帮帮我。”
我有些不耐烦地转过身,看见一个三四岁的小孩被一只打了结的长丝袜勒住脖子,长丝袜的另一端勾住了门上的大铁钉,小孩傻傻地往前跑,丝袜便越勒越紧了。我赶紧跑过去叫小孩别动,然后开始帮他解丝袜,我本以为这件事可以很快做完,不会耽误拍照。谁知我解了好久也解不开那只丝袜,我拿出小刀想直接割断算了。小孩却哭起来,“不行,丝袜是妈妈的,弄烂了妈妈会骂。”
我只好自认倒霉地继续与丝袜奋战,又过了20分钟,我总算是搞定了。小孩对我做了个鬼脸就跑走了。当我再拿起相机时,“雨衣杀手”已了无踪迹。我匆忙跑过对面的房子,可惜,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也没有。我沮丧地离开,回去的路上,我发现这附近都没有住人,小孩是从哪里跑来的呢?
3.
我垂头丧气地回到报社,里面正忙得不可开交。原来小李拍到了一个犯罪集团的独家照片,社里正忙着排版印刷呢。小李是我的校友,因为我们俩的出色表现,实习期还未结束就双双收到了聘书。
前几天主编还对我说:“我们报社向来只看能力,不看资历。现在首席记者的职位正空缺,领导有意从你和小李之中选一个,所以这段时间你一定要好好表现。”
我躲在楼梯间里抽完了一整包廉价的“甲天下”,抽到几乎咳出血丝。我实在是不甘心,如果我拍到了“雨衣杀手”,小李的独家照片不过是小菜一碟。同时我又痛骂自己这回做事怎么这么不分轻重,我竟然会为了一个小屁孩而错过掉那么重要的新闻。我什么时候才能再遇到这么好的机会?这一瞬间,我又想起了701房里的神秘女人,是她给我的线索呀。
房东老王是个生活习惯良好的人,40岁左右的年纪,除了要求我以外,他自己本身也严格遵守着701房的房规。他为了确保自己午夜0点过后不再出房门,晚餐只吃很清淡的食物,同时不喝一滴水。这让我很奇怪,老王为什么也这样要求他自己呢?可是我不能问,因为我不能违规。要知道对一个拥有着旺盛好奇心的记者,我要做到这点该有多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