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始终未完成

定不算太脏,于是拎起来胡乱擦了擦我湿漉漉的脸庞,就像他擦窗户玻璃那样。

“疯婆子,不要哭啦,丑死了。”

“王八蛋,拿张面纸给我你会死呀!”

我用力推开明朗大大的因为经常打球而粗糙的手。

他永远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用巴结的态度小心翼翼地对我了。大约我越长越丑越长越无女性特征的缘故,所以明朗越来越心安理得地拿我当个兄弟对待了。

我猜想那天我哭得那么凄惨是因为我终于接受了这样的事实:如果我想继续在明朗身边占据一席之地,每当我抬头转首就能看见他漂亮的侧脸,那么我必须退让,我再也不能向他大发娇嗔,因为我失去了我的美丽,所以我不再拥有那样的权利。

之六

明朗刚刚打完一场篮球,他整个人在冷风中散发着白白的热气,像刚刚出笼的某种食物,我忍不住向他打趣:“明朗,我想一口吃掉你,哈哈。”

“澄心,我想追梅芸芸。”

明朗的视线落在球场另一头,那里有个身姿轻盈玲珑的女孩,看完了比赛正准备离开。

她身后跟了一个高大的男孩。

“人家说不定名花有主了。”我努力用平稳冷淡的语调说。

“那又怎样?”明朗套上我递给他的球衫,信心满满一挑眉。

是呀,这样光芒四射的少年,哪个少女能够拒绝他的追求?我将视线从明朗的身上调开,看向很远很远的地方。

只是很可惜再远的地方也没有我的救赎和答案,我只好再调回目光,看向明朗。

之七

明朗写给梅芸芸的第一封情书是我帮他递出去的,在圣诞节那一天。

刚刚拿到那封用极漂亮的淡彩水墨手绘的信封时,我以为这是明朗为我准备的圣诞节礼物,我大声说谢谢,满心雀跃地想要拆开。

“白痴,不是给你的啦!”明朗焦急地制止。

我这一辈子被明朗骂过无数次白痴,只有这一次我觉得很伤心。

我在女生盥洗间遇到梅芸芸,把信递过去,她刚洗完手,也不擦干,就用湿漉漉的手指随意地将信封捏住。我看到水印在信封上慢慢洇开,忽然觉得很伤心,这一次,我不知道我是为了我自己伤心,还是为了段明朗。

梅芸芸,这个有着好看容貌但很显然灵魂空洞的女孩,真的值得明朗去喜欢吗?

当我告诉明朗Mission complete,明朗很开心,他终于拿出了为我准备的圣诞礼物,一幅装裱好的香格里拉风景素描。

我将小画框捧在手里,想起小时候明明去上绘画课的是我,但具有画画天赋的却是明朗,我每次上完课都把老师教我的再教给他,他帮我完成作业,最后我把父母给我买的画具画纸一股脑儿全送给了明朗,然后心安理得放弃了绘画。“你替我好好画!”我几乎能听见八九岁的我用稚嫩的声音向明朗下达命令。

天啦,我真怀恋那段金色的时光。

“你送我什么?”明朗问我,带着浅浅的向往。

“狗屁!”

这个圣诞节,我真的什么都没送给段明朗,虽然我早就悄悄为他打好了一副连指手套,因为分指的我还不会打。我记得我曾如何在淘宝网上殚思竭虑地在鸽灰色的羊绒线和烟灰色的貂绒线之间艰难地做抉择。

我把那副手套塞到了衣柜的最深处,这样做的时候我想真希望可以把明朗也这样裹一裹塞起来,再也不要看到。

之八

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我和明朗都考了不锚的成绩,均位列年级前十。梅芸芸有两门挂科,明朗就打着和我一起去泡KFC的名义跑去给梅芸芸辅导功课,梅芸芸也经常打电话给明朗,美其名曰请教一些学习上的问题。明朗怕梅芸芸的电话太频繁会引起他爸妈的怀疑,于是他把我的电话给了梅芸芸,叫她“分流”一部分电话到我的手机上。“反正唐澄心住这么近,为我跑跑腿也没什么了不起。”这是明朗的原话。我想我就算把九九乘法表都忘了我也忘不掉明朗说过这样的话。

他当我什么,一个可以任由他指派的小用人?

换在平日我肯定立马脱下鞋子用鞋底猛抽他的脸,但现在我不敢,因为我怕明朗会认为我在嫉妒。我怕明朗再也不理我。

于是在大年三十夜我接到这样一通电话,娇美的女声,熟练地命令我:“喂,把电话给明朗。”

彼时,明朗父母和我父母凑了一桌打麻将,我正守在电视机前等待春节联欢晚会的开播,我想看看今年的晚会可以怂到什么地步,明朗则一个人在家,准备午夜时要放的烟花爆竹。

我抓着手机火急火燎冲出门去,我妈的抱怨声在我背后响起:“这孩子瞎忙个什么劲呀?”有些顽皮的孩子蹲在楼下试放小爆竹玩,有一个几乎炸到我身上,红红的鞭炮纸粘在我肩膀上,我的眼泪在我的眼眶里悬挂。

梅芸芸打给明朗是要他弹琴给她听。明朗立即打开琴盖,我准备离开,明朗却叫住我:“拿着呀!”

他要我傻站在钢琴边然后举着手机,保证梅芸芸能获得最佳的收听效果。

那一刻我觉得我所有的血液都蹿上了脑门,我想用力盖上琴盖夹断明朗的手指,我也想把手机摔在地上然后用力践踏,我更想干脆一头在这架钢琴上撞死算了。

明朗投入地一首接着一首给梅芸芸弹流行歌曲。过了很久他抬头,发现我竞泪流满面。

“有病吧?”他不解。

“是呀,主要是你弹得太感人肺腑了。”我一边说一边把手机换到左手里,右手举得太久好酸好痛。眼泪自己会干,我也懒得费神去擦。

我活了十五年,只有这一晚,伤心到极点。

之九

我很高兴认识了风辙,他的出现,对我来说,就像一根救命稻草。

明朗和梅芸芸每次约会都得带上我,因为我是保证他们顺利交往下去的烟雾弹,绝对不能撇下我,所以梅芸芸招来了风辙,那个过去总是跟在她身后的高大男孩。不管怎么说,四人行总是比三人行看上去要顺眼很多。

风辙不太聪明,但是非常可爱,他对待任何女生都用一种温柔并且尊敬的态度,像是天生的骑士。

我说:“风辙你真罕有,简直像撒哈拉沙漠里的水。”

风辙咧嘴一笑,他笑起来特别像个小孩子。一度我认为这个看似古罗马角斗士的男生有一颗苏格兰小绵羊的心,直到一次在公交车上我们遇到非礼女生的色狼,所有人都义愤填膺说要扭送此君去公安局,只有风辙提起拳头毫不留情猛打下去。

呃,其实这个看上去很像古罗马角斗士的男生,有时也可以表现得很狂暴像角斗士。

我一直想不明白,风辙对梅芸芸的喜欢是那么显而易见,为什么他能眼睁睁看着她和另外一个男生交往。于是,我问了风辙这个问题。话一出口,我就后悔,因为风辙大可以反问我同样的问题,我对明朗的喜欢也是那么显而易见,为什么我可以眼睁睁看着他和梅芸芸谈恋爱?

幸好,风辙是对每一个女生都温柔的风辙。

“其实我和梅芸芸从小一起长大,一块泡泡糖撕成两半一人嚼一半,我是这么喜欢她。可是我们长大了,一切都变了,现在有比我好一百倍一千倍的男生喜欢她,我也替她高兴。”

风辙的回答,令我欷歔。

我真希望我可以像他一样大度和淡然。

“如果有一天明朗离开了梅芸芸,你会去追她吗?”我向风辙提出了一种假设。

“如果明朗敢甩芸芸,我就杀了他。”风辙第二度向我展示了他角斗士的那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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