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魂

眼角和唇边布满了皱纹,眼珠昏黄,说话时的每个表情都透露出一股虚弱无力,靠得太近时,还会感到一阵阵扑面而来的阴凉感。

“如果不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我也不会来找你。这……这并不是因为不尊重古先生,而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件的确是常人难以解决,也难以想象的。”在开口之前,男人也要过一支雪茄吸了起来,此时才像缓过一口气般,慢慢道来,“所以,待我说完要求之后,古先生若是赶我出门,我也丝毫不会见怪。”

“刚才可是你要跑,我从来不赶客人出门。除非他付不起我开的价钱。”古轻远嘿嘿笑了起来,那丝古怪的感觉让人猜不透他是认真还是开玩笑。

“唉!”男人叹了一口气:“我不会付不起钱,我只怕你给不了我要的答案。”

“不妨说来听听。”

“我叫庄士朝,是个生意人。”男人一开始讲起来,就陷入了一种特定的情绪,眼神有些发雾,握着雪茄的手停止在膝盖上,一直到烟灰不断掉落,也毫无感觉,“二十五年前来深圳时,还是个一无所有的毛头小伙,现在,我的地产公司光在广东就开发了十七、八处楼盘,北京和上海分公司也在不断拓展中。地产这个行业,能操作的都不是小人物。和我竞争的几个大老板一个比一个狠,后台一个比一个硬。七年前,我风头正茂,惹恼了本土一位有名的地产大亨——姓王,这里我就不提他的全名了。他联手其他几位,大力限制我的发展,土地拿不下来、工程拖拖拉拉、营销策略受误导,几个亿就那样没了……总之,我永远忘不了那年的冬天。”

古轻远静静听着,没有打岔。

“回老家休息了一个月,一天,母亲带来一个瞎眼老奶奶,说是替我转运的。老奶奶说,求神拜佛没有用,若要心想事成,必用一种古老神秘的方法才能实现,而且代价极大。我当时被愤怒与羞愧冲昏了头,只要能整垮那个地产大亨,再大的代价我也愿意付出。老奶奶见我心诚,便细细与我谈了一夜。

她说:人有三魂六魄,惟有寿终正寝,并且在丧葬仪式正常处理的情况下,三魂才会安然归向各自的去处,而七魄也停留于死后的躯体。但若是在一些所谓不正常的情况下,例如失踪、凶死、夭折、尸骨外露、无人祭祀、丧葬不完整等之原因,则会魂魄不得安宁。人们对于不安宁的魂魄,莫不是害怕恐惧。但如果请到有功德的灵界人士加以仪式,不但不会害怕,还可以对其加以控制,帮助自己办到生者无法完成的事情。当时我一听,心下便开始打鼓——这不是在打死人的主意吗?灵验不灵验是一回事,亵渎亡魂可是我不敢想象的。

虽然有些犹豫,但我还是听老奶奶把话说完:她说成年人的魂魄怨念过多,尤其是非正常死亡者,几乎很难有法术能够镇压。而小孩子的魂魄,也就是童魂,是可以通过法器以及符咒来控灵的,这种控灵术又叫做‘养小鬼’。”

说到这里,庄士朝不禁喉咙一阵紧缩,下巴颤抖了几下,像是对自己口里说出来的话感到厌恶与憎恨似的。

古轻远轻轻一笑:“你养了多久?”

庄士朝聚起额间多肉的眉头,摆出一副苦脸:“到现在养六年多了。”

“你是用的勾魂大法、降头术、还是追魂骨?”

庄士朝一惊,抬头盯着古轻远:“原来你也是个中高手!”

古轻远笑而不答,洁白的牙齿在逐渐转黑的室内显得闪烁迷离,就如同他的身份一样。

“我是用的勾魂大法,因为当时老家附近刚好有一个不满两周岁的童男夭折,是病死的,就埋在二十里开外的坟地。在瞎眼老奶奶的指示下,我拿钱买到了亡童的生辰八字,备齐香烛纸钱,找到一条合适的柳条。然后在他下葬后第三个星期的一个夜晚,我们在他坟前焚香祭告,把柳条插在坟头上,令其自然生长。

插上之后,我就回深圳去了,我老母亲帮我时不时去照看一下柳条,当然,要趁无人注意时。半年后,那柳条就生长得枝繁叶茂。得知消息后,我就返回老家,跟随瞎眼老奶奶重返亡童之墓。我看见老奶奶运起勾魂大法,使那亡童的魂魄附到柳条上,然后一面念咒焚符,一面取下柳条。她花了一个星期时间,将柳条雕刻成一个约寸半高的小人偶,用墨和朱砂画上五官,交给我。回到深圳后,听从老奶奶的指点,我找到一个合适的小玻璃瓶,将柳条小人偶装进去,便算作养了小鬼了。”

不知何时,古轻远手中多了一瓶伏特加,直接喝起来。庄士朝见古轻远一直面带微笑地听着,没有丝毫大惊小怪的神色,这才稍微放下心来。

他左右看了一下,想找一个酒杯也来一点,可是这空荡荡的房间几乎什么都没有,连电灯都没有。白日还可以靠着自然光维持亮度的房间,此刻唯一的光源竟然是古轻远脚下的笔记本电脑。屏幕发出荧荧光芒,像那坟墓的磷火,微微颤抖,飘忽不定。

“给你。”古轻远将酒瓶递了过来,那眼神示意他也可以直接喝。

庄士朝抓过酒瓶仰头饮起来。

没有调兑过的烈性酒精穿过喉咙,像穿过一条深入无底洞的隧道,慢慢潜入他的体内,然后滋润挥发,成为他大脑中的潜流。

这样昏沉沉的大脑,虽有些疼痛,但比较好受。

“大部分时候,他都在睡觉,当我有命令时,就对着瓶子吹口气,念老奶奶教的咒语,将小鬼唤醒,再吩咐它去办事,当然,每次办事,都会给他一个承诺。因为我从不食言,言出必行,所以我养的小鬼从不讨价还价,瞬间就将事情办得妥妥帖帖。”

“那么这几年来,你都风调雨顺?”

“是的,我的生意逐渐恢复元气,因为每次都靠小鬼的耳报,事先摸透对手的底牌,在投标或拍买时,无往不利;而后我还……”庄士朝停顿了一下,咬了一下嘴唇,但也仅考虑了那么一两秒,便说了出来:“我还差小鬼去压那个地产大亨的床,将他压得卧病在床,起不了身。去年,他死于急发的癌症,当然,这也是小鬼的功劳。”

“你开始信任我了?”

庄士朝苦笑。应该是吧,不然这些细节完全没必要讲的。

古轻远突然站起来,活动了几下腿脚,走到窗边:“但凡养小鬼的人,起初都能风调雨顺,但有一个坏处就是,小鬼越强,反噬就越狠,饲主往往都死在小鬼手里。想必庄先生是在这方面遇到什么困扰了吧?”

“的确如此。最近两年,我发觉自己严重失眠、偶尔精神恍惚,而且越来越害怕人多的地方,只有一个人时才能稍微感到安心。心理医生说这是忧郁症,但我知道这是养小鬼的必然下场。只是这样也就罢了,但我没想到……”说到此处,庄士朝忽然住口了,沉默很久。

夜空的浮云像一幅画,久久地凝固在天空中,古轻远就抬头看着天空,自己也如同雕刻般凝固起来了。

两人互不打搅。

直到缓慢的风已将天上的浮云吹成另外一幅图画,庄士朝才重新开口:“我第二任夫人怀孕了,下周六就是预产期。三个月前,我们去照了B超,是个女孩。当天晚上,那小鬼给我提出了一个要求……他要我那孩子与他做伴。”

古轻远转过身:“他要你再养一个小鬼?而且是你自己的女儿?”

那可怜的中年男子点头:“我原本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都在国外。内人与我两年前结婚,比我小十六岁,这是她的头一胎。我们自然不答应,那小鬼就威胁要把给我的全部收回去。他……说到做到,这三个月来,我在各方面都不顺利,身体也莫名其妙地虚弱了许多。夫人住在香港的医院里,倒是好好的。可是那小鬼说,是他在好好保护胎儿,为的就是到时有一个好玩伴。”他实在是说不下去了,指甲在地板上紧紧扣着,似乎想抓住某种能宣泄愤慨、寄托伤怀的东西。可惜古轻远那房间的地板是坚硬的红木,光滑得连缝都没有一条。

“有经验的法师不会只勾一个魂的,看来那个老奶奶道行还是浅了些许。”古轻远边摇头边走回男子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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