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II(4)
离歌
文/饶雪漫
前情回顾:那个胆小的女生对了说了那句话之后,一溜烟的抛开了。到底,颜舒舒的名声和那间‘算了’酒吧有什么关系呢?
(9)
当我用那张似乎早有预谋的出门条轻松地走出天中的校门时,我才发现,一切也许没那么轻松。
我穿了一件可以挡住我脑袋的连帽黑色外套,带着手机和手电筒,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带些什么。
我也想过要叫着肖哲,但那个女孩的话让我不敢轻举妄动。我知道名声对一个女孩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我怕万一本来没啥事,却被我的冒冒失失弄出事情来,反而中了她们的圈套,那就郁闷了。
思前想后,我还是没有通知任何人。
我决定只身前去,先探探虚实。
我的脸蛋因为这一晚的兴奋还涨得通红,此刻才稍稍冷却下来。凉风像是想要把我心头某些蠢蠢欲动的冒险情绪压下去,又像是煽动着某场演出的热身,欲言又止,趁机撩拨。
其实我从来没有去过酒吧,甚至不确定我的打扮会不会被拒之门外。对这个叫“算了”的酒吧早有耳闻,天中论坛上很多人津津乐道的好地方,好像被称之为什么“恋人的天堂”。很俗的名字,就算无数天中学子对它心驰神往,我还是毫无好奇之心。
也许是夜深了的缘故,我走进去才发现,这个酒吧也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吵,小舞台上放着轻轻的虚幻的音乐,还很动人,令我对它的反感立刻减分。
我四处环顾,没有颜舒舒的踪影。
我打算还是先给她打个电话。我心想,如果她真的在这里,我一定可以循着她特别的彩铃声找到她。
果不其然,我按下通话按钮不到三秒钟,就听到了那熟悉的令人抓狂的彩铃声!我的心一阵狂跳,侧耳仔细聆听,发现铃声从大厅后面的一扇看似包厢的门里传来。
我把手机放在贴身的口袋里,向那扇门走过去。
我承认,那一刻,我感到一些前所未有的害怕。这里的空气实在是糟糕,而且,从我刚刚进门起就有几个酒保盯着我上下打量,我很怕他们会突然冲上前来,问我是谁或者把我拉到哪里坐下逼我喝酒或是埋单。
这样想着,我已经走近了那扇门,我用冒着冷汗的手心按着门,正准备推开它,没想到它却自己打开了。我抬眼看,发现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光头,他一只手里捏着一瓶褐色液体的酒,打开门后就东倒西歪地摇了出去,就像没看到我似的。
我侧身走进去,眼前是一个不算小的包厢,一侧有一个吧台,吧台上放着大大小小数十瓶五颜六色的洋酒,后方摆着两张台球桌,击球声啪啪作响。
而在正中的一张巨大的红色沙发上面,正坐着五六个姿态各异的人。
最醒目的是一个穿无袖紧身T恤的男人,身上的肤色几乎和T恤的颜色一模一样,肩膀很宽,坐着的样子看上去比所有人都高一头以上。身上的肌肉块块突出,像隆起的肿包,着实令人作呕。我的眼睛再往下看,立刻发现了颜舒舒。整个沙发有一半的位置都被她占了,她面颊绯红,赤脚,穿着一条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金属纽扣都没有扣好,随时有褪下来的可能。我进去时,她刚刚把手放在吊带衫的一根肩带上,试图扯下它——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双眼一直看着她对面一个站得高高的,却俯下身寻找着绝佳镜头的“摄影师”。
我想也没想就冲过去,脚步踉跄,但冲得极快,我拉起她那只着了魔的滚烫的手,把她的肩带重新拉回她的肩膀,低声说:“跟我走。”
“你谁?”她抬起眼,我才发现,她全身都绯红,纤长的身材就像根细细的高粱。看样子她已经醉得不行了,凝视了我好几秒,她才指着我大声说:“哦,马卓,亲爱的,是你呀,你怎么来了呀,快来快来,陪我喝酒。”
我用力拖她,根本拖不动,她就像是被什么奇异的胶水,给粘在了那张沙发上。
“你走不走?”我揪了她的头发一把,愤愤地吼她。
“不走。”她连痛觉都丧失了,干脆地答。
我当机立断就给了她一个耳光,大声喝令她:“你给我清醒点!”
她松开手,手碰到茶几上一瓶酒,酒瓶在地上炸开了花,我退了几步才没有踩到碎片。她把头枕在那个男人身上,委屈地说:“大帮,她欺负我,你看,我的好姐妹也欺负我。全世界都欺负我。”说完,她又翻了个身,搂着他的脖子呜呜地哭了起来。
那个叫大帮的,抱着她,伸出手一下一下地拍着她的背,脸上毫无表情。
大帮?等等。
那一刻,我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于安朵写给毒药的那张纸条:“今晚如果你不来,我就和大帮上床……”
天呐,这毫无疑问是他们设好的局。
而这时,我发现沙发那头,那个人还拿着相机在拍颜舒舒,一边拍,还一边邪恶地笑着。我完全晕了,他们到底要干什么?但不管他们要干什么,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于是我走到那个叫大帮的人身边,对他说:“对不起,我要带她走。”
大帮站了起来,他果然很高,站在我身边,简直像棵棕榈树。对我说:“你先问问她玩够没?”这时,颜舒舒跳过沙发,一只脚跨上了离得不远的台球桌,酒精让她没法站稳,她紧接着一屁股坐到了台球桌上。她嘻嘻笑着,用手反撑着桌面,张开了自己的两条腿,她一边晃着两条腿,一边说:“拍照,我们继续拍嘛。”
在一片笑声中,照相的人手中的闪光灯狂闪不停,我扑上去都来不及。而颜舒舒则极度配合,摆出各种POSE让人家一阵狂拍。我实在没法看下去,冲上去想把她给揪下来。
“马卓,来,一起玩,好玩。”她伸手拖我。
我怀疑她不只是喝了酒,他们一定给她吃了什么药,才让她这样神智不清。我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劲,一把就把颜舒舒从台球桌上拎回到沙发上,颜舒舒终于合上了她的腿,趴在那里化成了一摊稀泥。
我走到那个拍照的人身边说:“把相机给我。”
他拿着相机,不解地看看我,再看看大帮。
“你要带走她,还要带走这个?”大帮还是笑着,看得出来他完全没把我放在眼里,“我这个机子老贵的呢,不能随便给你。妹妹,敢问你是从外星球来的还是?”
“她醉了。”我说,“她惹了你们,我替她说对不起。我不要相机,只要卡。买也行,但我身上只有两百块。”
大帮摇摇头,拿起一个玻璃杯,把其中的液体一饮而尽,说:“我最不喜欢对不起。”
“那你喜欢什么?”我问。
我知道这个问句很白痴,这一次不仅大帮笑了,一屋子的人都笑了。他们看上去那么快活,不知道这么多大男人一起刁难一个小女孩,有何快乐可言?
大帮说:“我喜欢拍照,还喜欢喝酒。你要是愿意陪我,我会更喜欢。”
我大着胆子说:“那我是不是可以选一样?”
大帮饶有兴趣地说:“你可以选,不过你选错了,就该我选了。”
我说:“我选喝酒。”
“两百块的酒吗?”大帮问。
我掏出了我的两百块。没过多久,三个墨绿色的酒瓶就这样端到我面前。
“你选一瓶喝。不过,每瓶的出价不一样。”
他指着中间一瓶说:“喝这个,你可以走。”又指着右边一瓶说:“喝这个,她可以走。”最后,他指着左边一瓶说:“这个,交底片。”
说罢,他把数码相机的电池盒打开,一张SD卡跟着弹出,他在我面前晃了晃,放在了茶几上。
“妹妹,现在弃权来得及。”大帮抓了一把花生米丢进嘴里,一边嚼,一边含糊其词地说。
弃权?目前为止,我参加了所有大大小小我所在的学校组织的任何学业比赛,还从未弃权过。我明白,今天不是颜舒舒被抬出去就是我和她一起被抬出去,反正从出校门那刻起,我就做好了躺着回去的心理准备。我从包厢的窗户望了望窗外的霓虹灯,又望了望趴在沙发上不省人事的颜舒舒,先拿起右边的一瓶酒,拔掉了瓶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