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你流浪过的一个地方
文/独木舟
人这一生说到底有什么是不能取代的呢?青春被苍老取代纯洁被世故取代,爱情被伤害取代……然而回忆却是永远不会被取代的。
题记:
我想用这个故事回答你,这些年我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真的。
我文字里的每一个女主角,程落薰,周宝音,程磬舟……都是我自己。
亲爱的,不要为那些女主角难过,至少我可以欣慰地说,她们都曾见过她们的梦。而你要知道,所谓人生,其实就是不断地与爱相遇然后分離。
楔子
在乌鲁木齐的最后一晚,气温骤降,我披着那块在大理买的披肩坐在你的身旁,默默地喝着乌苏啤酒。
明日便是離别,不知何日再见的離别,这样想着,心里便涌起了淡淡的伤感。
大家都在说笑,一派其乐融融的氛围,我伤感地想,也许你们都是时常迁徙的人,所以习惯了聚散,所以对離别这回事看得很淡。
但我做不来。
终于抬起左手拍了一下你的肩膀,你侧过脸来看着我,挑着眉,一言不发。
我静静地看着你说,明天清早我就要走了,你还不肯告诉我为什么这串紫檀木念珠是一百零九颗吗?
你笑了,过了半天才说,我还是不告诉你。
一
经历三个多小时的航程,从乌鲁木齐起飞的飞机落地前的半个小时,我听见广播里说,长沙的地面温度为三十六摄氏度。
我吓了一跳,我想怎么会这样,我出去了整整两个月,怎么我熟悉的这座城市好像一切都没有改变过?
也许改变的从来都只是我们自己的心境,而非客观存在的世界吧。
落地之后,那个英俊的机长替我从行李舱里取下背包,四十五升的容量装不下我这一路满满的感慨与回忆,他笑着问我,背得动吗?
我点点头,也回报一个友善的微笑,当然。
但其实,背不动又有什么别的办法,你已经不在我的身边,不会再有一个人看到我不堪重负的样子就干脆利落地把我的包拿过去,替我背着。
已经熟悉,习惯,并且心安理得地享受过一路上你对我的照顾,突然之间一切都没有了,真的有些不知所措呢。
坐在机场大巴上,回想起两个月前離开长沙时那天机场大巴爆炸的新闻,只觉得恍如隔世。
你有过那种感觉吗?就像做了一个冗长的梦,在梦里去到了很多地方,走了很远很远的路,可是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其实还睡在熟悉的床上。
打开公寓的门,沉闷的空气迎面扑来的那一瞬间,我便是那样的感受呢。
放下行李手机便响了,朋友打电话来问我回来了吗,安全到家了吗,带了什么礼物吗……
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说,到了……礼物?我平平安安地回来了,这算不算是礼物?
挂掉电话才猛然惊觉偌大的房间里只有自己的声音在回荡,显得那样寂寞,握着手机,我想要不要跟你发条短信报一下平安呢?
最终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换掉了厚重的牛仔裤,开始打扫卫生。
电脑的音乐很大声,我沉默地收拾着凌乱的房间,把脏衣服扔进洗衣机,把各种小饰品放进收纳盒,抹灰,扫地,拖地,累得自己满头大汗。
全部收拾完之后,看着窗明几净的房间,这才意识到自己饿了。
在头等舱吃的那顿有别于往日的飞机餐也经不起这样剧烈的劳作,拿出小锅接满水,准备煮一包泡面时才悲剧地发现,要去交燃气费了。
还来不及换下被汗湿的T恤,穿上帆布鞋走在熟悉的街道上,擦肩而过的路人的话语是那样亲切,可是突然之间,就像被针扎了一下,我怔怔地站在梧桐树下,想起二十四小时之前我们还在一起,在乌鲁木齐的二道桥逛大巴扎,你告诉我“巴扎”就是集市的意思。
你买了一把我叫不出名字的乐器和两颗狼牙,而我则傻乎乎地买了一大包葡萄干说要带回长沙。
突然之间,我站在路边捂着嘴就开始哭。
我得承认,我还没有适应从跟你朝夕相处风餐露宿一下子回到一个人孤独的状态。
知行,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我们真的,不在一起了。
二
有些地方一辈子可能就去一次,所以跟谁去,很重要。这是你在旅途中随口说的一句话。
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半天都没有动弹。
你说得很对,世界这么大,风景那么多,但旅行的意义并不在于拍了多少照片,走了多远的路,而在于在旅途中,是否找到了与往昔不一样的自己。
对我来说,能否找到跟往昔不一样的自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跟什么人在一起。
年少的时候,我总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句话挂在嘴边,可是那个时候年纪小,说的是一码事,做的是另外一码事。
在我精力最充沛的时候最热衷去的地方就是夜店。
每个周末的夜晚,我们一群女生总是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化很精致的妆,穿很华丽的衣服,一大早就赶到最热闹的酒吧去占位,生怕去晚了错过看帅哥的机会。
时间是平行的,在我毫无节制地挥霍着大好青春的时候,你背着相机在世界各地的风中行走。
我们刚认识的那天晚上,古城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温度有点低,你坐在我的旁边弹着吉他唱《加州旅馆》,一群外国朋友走过来坐下,开始大声聊天。
你有些不悦,放下吉他对那个充当他们翻译员的姑娘说,如果你们要聊天,麻烦换个地方。
她喝了一点酒,脸上带着亢奋的神情,根本没有听到你说的话。
你皱着眉,又重复了一遍,她还是没有听见,坐在你旁边的那个金发男生莫名其妙地看着你,他倒是听见了,可是他听不懂。
后来想想,我真正被你秒杀,就是在接下来的那一刻吧。
你把吉他放到一边,正色说了一串英语,语速之快到我连一个单词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英语早已经丢光了,有一次在公寓的大厅里等电梯时,跟我住一栋楼的那个黑人朋友跟我打招呼,我红着脸尴尬地对他说“I just can speak english a little”,他误以为“a little”是我谦虚的说法,继续热情洋溢地与我攀谈,在接下来的那番艰难的交流里,我恨不得从此搬離这栋公寓,再也不要见到他了。
所以当听到你那一串流利的英语时,我的敬佩之情立刻油然而生,当然,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你其实是在美国长大的。
而那个只顾着聊天的翻译姑娘则忙着跟你道歉,不停地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后来你又唱了别的歌,声音低哑的,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看着你,唯独我的眼睛盯着木桌上的烛火,那个瞬间,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坐在我旁边的那个外国男生的眼睛是蓝色的,他忽然笑着小声问我,Do you love him ?
我一怔,看着他年轻的笑容,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好像是过了大半辈子的人,关于“love”这回事,完全不可能这样轻描淡写地说起。
可是我点点头,小声地回答他,Yes。
可是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的是,明明只是一句玩笑话,何以我会回答得那么真诚。
这段小插曲你从来都不知道,认识的时候不知道,彼此熟稔了也不知道,直到我们分开,各自即将回到自己熟悉的生活中去时,你依然不知道。
那么好吧,知行,我想这个秘密你一辈子也不必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