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药
“真像是偶像剧里的情节。”我放下勺子看着窗外萧瑟的风景,这就是传说中的门当户对吧,我这样的女孩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未来。看着一桌冰激凌,我的心凉得通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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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周,我的任务继续进行。
镜子里的我似乎很不错,高高的鼻梁,比例适中的嘴唇,白得过分的皮肤。枯草般的头发被呢帽掩盖得很好,这张脸上唯一不完美的熊猫眼也被我用墨镜遮住了,那是无数个夜里K书的成果,我的成绩是不错,可如今的社会仅有好成绩却是远远不够的。比如逸莎,她整天沉溺玩乐,可老师们对她的态度比对我要好得多,将来的工作她也不用愁,而我,现在就已经在为毕业后的出路担忧了,现在的工作太难找了,我不想像妈妈那样整日守在夜宵店里卖卤味,我不想一辈子都住在只有公共厨房的破楼房里,我更不想永远像现在这样蝼蚁一般苟延残喘。
不论是改变命运还是改善生活都需要钱,而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这份名不顺言不正的兼职做下去。
出门前穿上黑色的风衣,我再次出现在罗一羿身后大约二十米的位置。他今天有些漫不经心,从图书馆拐到校门口,再从自习室逛到实验楼,漫无目的,可我还是跟丢了,就在实验楼旁的丁字路口,我系完鞋带再起身时,他就不见了踪影。
就在我毫无头绪的时候,天色忽然阴沉起来,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劈头盖脸地落下来。我一路小跑地钻到实验楼的门廊里避雨,从窗玻璃上我看见潮湿的水汽让我的头发和五官忽然生动起来。
“没带伞吗?”身后一个干净的男声响起。我不知所措地看着罗一羿出现在身后,手里还举着一把黑色的伞。
“你是在问我吗?”我强自镇定。
“当然,要不要我送你?”他的声音带着某种坦然。
“谢谢,可我不认识你。”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真是不可救药的小家子气。
“真的不认识吗?我知道你跟了我一个星期了。”罗一羿微微笑了一下,“走吧,看起来你很冷的样子,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逸莎。”
天,难道我早就暴露了?还有逸莎!他都知道些什么?我像被点了死穴般,呆若木鸡地跟在他身边,在旁人不明真相的羡慕中走入雨里,魂不守舍地跟着他去了学校门口的小咖啡馆。
“你是逸莎的同学吧,从你第一天跟在我后面时我就知道了,但是我不记得她的同学中有你这样特别的。怎样,发现我是个很闷很无趣的人了吧。”他的开诚布公让我很心虚,我竟然还天真地以为这一个星期来自己真的像个高明的侦探,真是自作聪明。罗一羿要了两杯热咖啡,我尴尬地坐在角落里尽量少说话,既然已经被他看出破绽了,就不能让破绽更多,我想继续这份工作,因为我需要钱。
出乎意料的是,罗一羿对我很感兴趣,他问了很多关于我的问题,就连送咖啡来的小姐都用嫉妒的眼光看着我,这让我很不适应。罗一羿显然是个聪明人,不动声色中我知道身份已经完全被他看穿了——我不过是逸莎雇佣的狗仔一只。
“明年我们就要订婚了,逸莎的人品也是我现在最关心的问题。我希望我们俩可以合作演一出戏。放心,酬劳我一样会给你,而且现在就可以全部付清。我相信你。”说到这里,他的眼睛凝视着我,深不见底的熟褐色,瞳孔旁的黑色冰纹清晰可辨。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一个男生这样对望,他的嘴角迷人地向上扬起,而眼底向外渗透的却是有若两点烛火般的光。当他把一张支票递过来时,一切都顺理成章,于是我端起咖啡大大地喝下一口,那带着苦涩的热量直抵肚肠,泛起异样的暖。
罗一羿的眼神实在有些暧昧,难道他对我会有好感?
不,别妄想了,这怎么可能。富家公子根本就不适合你,你又何德何能!就算奇迹发生,你们相爱了,结局也是注定悲惨的。动什么别动感情,否则伤心的就是你!脑子里有个声音在轰鸣,我渐渐冷静了下来,这些年来,我已经习惯向现实屈服了,不能改变的东西,最好去适应它。
就这样,《无间道》中通吃两家的角色竟然由我来担纲,也许是我貌似忠良的外表给了逸莎和罗一羿信任,他们相信我会认真地完成这个任务,就像完成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一样。
我每天准备两份日程记录,一份是罗一羿每天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还有跟他说过话的女生;另一份是同样的内容,但被记录人则是逸莎。一连三天,一切都很顺利,我甚至想过也许毕业后可以去私人事务调查所找份工作,或者去娱乐报刊做职业狗仔,据说薪水很高,而且尤其需要我这种没特色的大众脸。可就在双面间谍生涯的第四天,出事了。我还在盥洗室里洗脸,就听见逸莎接到电话时惊慌失措的声音:罗一羿出车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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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点,不要被他家的人发现了,记得问医生病情。”逸莎在寝室里边踱步边交代着。她不想在罗一羿道歉前去见他,尽管他并没做错什么,一切都是她的无理取闹,她就是喜欢被他包容和迁就的感觉。
去医院前我回了趟家,锅里有妈妈卖剩的卤牛肉,冰箱里还有一碗剩饭。把牛肉切成细丝,放进剩饭用猛火细细地翻炒,铺天盖地的烟火味让人感觉恍如隔世,那炙热的蓝焰舔着漆黑的锅底,我的心也一点点热了起来,极度无聊地想起了《食神》中的黯然销魂饭,此刻的我是很用心的,连每一种调味料的分量也耐心地斟酌。
罗一羿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头上裹着厚厚的纱布,高鼻深目搭配浓得离谱的睫毛,像个阿拉伯的王子。我把饭盒放在床头柜上,一掀开盖,牛肉的浓香就争先恐后地汹涌出来,很快,他便被这个味道唤醒了。
“我从没吃过这么香的饭,在哪儿买的?”罗一羿用手摸索着饭盒和筷子,吃得很大口。
“是我做的。你的眼睛怎么了?”我惊诧地看着他,用手在他面前挥了好几下,他却连眨都不眨一下。
“没什么,医生说我颅内淤血,可能是淤血压迫了视神经造成了暂时性失明。等淤血被吸收后就会好起来的。”他一边说一边大口咀嚼着炒饭,仿佛那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谢谢你给我做这么好吃的饭,来,我请你喝果汁。”罗一羿摸索着递过一杯鲜榨果汁,从很有设计感的杯子来看大概是他家里人特意送来的。我受宠若惊,咕咚咕咚连喝了好几口,味道很不错,不是很甜,却充满着浓郁的水果清香。
“好喝吗?一只火龙果,两只山竹,再加一只黄金猕猴桃,放在搅拌机里搅碎后再用半只柠檬的汁水,这是我最喜欢的果汁口味,你觉得怎样?”罗一羿睁着空洞的眼睛听我牛饮的声音。
果汁成分差点儿让我呛住,一杯水而已,成本却比我一天的伙食费还高。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很高兴他的眼睛失明了,他看不见,我就可以忽略掉自己经不起推敲的衣服和很没型的头发,像在家里一样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这种慵懒的状态让我很放松,和罗一羿的聊天也比前几天更深入,从美国总统大选到我妈经营的小店,我们无话不说。直觉告诉我,罗一羿从认识我那天起就把我当成了好朋友,也许他和逸莎一样根本就没有朋友。
不知不觉中,整杯果汁被我喝了个精光,如果不是逸莎打电话来追问情况,我还不会意识到已经跟罗一羿聊了三个小时。
临别时,罗一羿说希望下次还能吃到我做的便当,他苍白的微笑仿佛牵动着我心里某个角落,心跳莫名地加快了。走在回去的路上,虽然迎面吹着刺骨的冷风,但心里却是热乎乎的,脑海中全是罗一羿的身影,他的浓眉,他说话时略微向上牵起的嘴……脸红得发烫,我知道自己不该爱上谁,可这是怎么了?
回到宿舍里,我把罗一羿的病情告诉了逸莎,她显然有些担心,但是碍于面子,还是没有给他打电话。
也许他们的感情危机正好是我的契机!脑子里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我赶快强迫自己不要继续想下去,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和罗一羿之间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可脑子却不听使唤,一旦我陷入睡眠的深渊,就仿佛听到了魔鬼的召唤,不自觉地营造起荒唐的梦境来,在梦里,我和罗一羿手牵着手,像情侣一样在山间小路上漫步,没有逸莎,也没有学校,我们不需要去任何地方,也不需要面对任何人,他的手好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