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药
我贪婪地沉溺在梦境中,以至于第二天破天荒地睡过了头上课迟到。也许爱情这东西就跟物欲一样,一旦萌发就会难以遏制地生长。我开始关注身边曾经刻意忽略的情侣,青春苦短,如果没尝试过爱情的幸福,就算生命再长再坚强也不过是只卢旺达的蟑螂。
噢,爱情,我这样说是不是太肉麻了?但是蟑螂,我不想。
逸莎也关心罗一羿,但她还是不肯放下身段,毕竟吵架后,罗一羿连电话也没打过一个。她吩咐我每天都去观察他的恢复情况,我心里颤了一颤,也许可以因为她的傲然而成全我人生中最光鲜亮丽的一段吧……
罗一羿住院的那几天,我每天都快乐地进入肮脏的公共厨房。火苗舔着锅底,不时发出噗噗的声响,像是无数只小嘴在亲吻,我快活地搅拌着锅里的肉和骨头,那香浓无比的汁水天天吸收各种肉类的精髓,一种乌黑到了尽头的光辉灿烂,是充满魔力的玉液琼浆。
妈妈说她最初学做菜时经常切到手,鲜血淋漓的伤口来不及包扎就要趁火头最旺的时候把食材放进锅里,这锅卤水中浸淫着她的鲜血与心血,当年爸爸就是因为吃过妈妈做的卤味而爱上了她。我相信锅里的东西同样会成为我的爱情灵药,当我的罗密欧吃下后,就会一点点地爱上我。
事实证明,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罗一羿每天都准备好果汁等我。他每次都把我做的便当吃得精光,我也把他准备的果汁喝得一滴不剩,我们对彼此的了解就在这段日子里日渐深厚起来。
感情这种东西往往是不能以时间来计量的,就像有些人的天长地久比不过另一些人的一见钟情来得厚重。我想,我和罗一羿之间的感情已经位于友情的边缘,如果再突破一点点,很可能就要到达爱情的临界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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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我简直要把舌头都吞下去了。知道吗,吃过你做的饭后我就什么都不想吃了,吃什么都没有滋味。”罗一羿像个孩子似的舔着手指上的卤汁,顺手递给我一大瓶黄澄澄的东西,“都不知道怎么谢你才好,这瓶蜂蜜柚子茶你一定要收下。”
“不用这么客气。”我接过那个重重的瓶子心里已经繁花似锦,天啊,他送礼物给我了,而且是甜蜜的蜂蜜柚子茶。
“怎么是客气,我只是送礼物给最好的朋友而已。”罗一羿转过头对着我,空洞的眼不知道望着哪里。明天他就要出院了,可视力却还没恢复。
“最好的……朋友……”我语塞了,这是我渴望听到却害怕听到的,我奢望我们的关系不止是好朋友。
“当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如果没有逸莎的话,我们也许……”罗一羿的脸色忽然暗淡下来,他的眼像条衰老的耕牛,深陷着不可摆脱的悲哀,“其实,我跟她合不来。跟她在一起,我只能感觉与幸福背道而驰,那种感觉跟和你在一起完全不同,压抑,苦闷,却无能为力。比如我喜欢吃肉,而她却是素食者,我们的性格又同样倔强,完全不能融合。”
“你的意思是,你并不爱她?”我听见自己的心在狂跳,这是他第一次跟我谈到涉及感情的问题。他说的那些其实我早就知道,逸莎为了维持体型,从十六岁起就不再接触肉类,而他却是典型的无肉不欢。
“是的,我并不爱她,却注定要跟她结婚。”罗一羿低头的瞬间,眼中有依稀的泪光闪烁,“去年我父亲意外去世了,如果我不跟逸莎结婚,父亲名下的财产很可能会……你知道的,商场上的人都很复杂,就连合作了二三十年的老搭档也不能太信任,所以除了跟她结婚,我没有其他办法能巩固我家在公司的地位。我是不是很没用,为了钱,搭上一辈子的幸福。”
“别这样说,人生在世都会有无奈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心里低至尘埃的叹息。
“我有时候也会幻想出现奇迹,可以不用跟她结婚也能保护父亲的资产,比如说,她会爱上其他的人,或者她心血来潮地‘消失’几年,出国旅行什么的。别笑我,人在绝望的时候总是会胡思乱想的。”罗一羿空洞的眼中似乎有冰块在凝结,他分明是渴望改变的,却因无能为力而绝望,“能认识你是我最大的幸运,你是个非常好的女孩,希望我们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最好的朋友。”
他的郁郁寡欢像极了悲情的男主角罗密欧,稀薄的希望在我们之间迅速腐败,还来不及生长的爱情未曾诞生就要灭亡。我的心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用力揪着,生生的痛楚发人深省,我喃喃道:“也许我们该相信,这个世界的确存在奇迹。”
我捧着蜂蜜柚子茶回到家,甜蜜的茶水富含大量有益身体的维生素,就像尚未获得的爱情,如果可以得到,一定能充盈生命滋养灵魂。我对这份感情突然生出前所未有的渴望,如果他是罗密欧,我就要做茱丽叶,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夜蜿蜒深入,这栋破楼里到处都在漏风,邻居们的窗里黑洞洞的,他们大多在距离这里两个街口的步行街上做生意,卖烧烤,麻辣烫,或者其他小吃,不到凌晨四五点,他们不会收摊。不知道是紧张还是太冷,我拨电话号码的手指微微颤抖着,心跳也有些失控,有些关于罗一羿的事现在必须告诉逸莎。凭着她对罗一羿的爱,我知道她肯定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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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晚上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逸莎。
罗一羿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真的发生了,逸莎失踪了。
事隔三天,学校和家里都不见人,老师报了警,可没人知道逸莎的下落。逸莎的父亲重金悬赏,唯一的收获是逸莎用手机发去了一条短信:别找我了,我不过是出去散心罢了,等我散完心自然就回来了。
短信发完后就立刻关机,一个真心要隐藏起自己的人是很难被发现的。逸莎从小就被父母宠坏了,一直都是我行我素,这样的做法也不算奇怪,所以几天后,风波便渐渐平息。
我不管这些,我只知道我的罗密欧出院后每天都食不知味,惦记着我做的卤味。闪着寒光的菜刀一下下准确地落在砧板上,我用力斩着带血的排骨,从冰箱里拿出时还未完全解冻,那冰冷的温度让我手心发麻。卤水在咕咚咚地冒着热气,一个个泡沫浮起,像黑色的珍珠最后与同样黑色的汁水融为一体。
剔肉去骨,切成薄片排列整齐,舀一勺滚烫的卤水,汁水一见肉缝便钻,心没来由地狂跳,也许是太兴奋了,一不小心,食指被连皮带肉切掉一块,我把伤口放在嘴里吮着,浓浓的血腥让精神为之一振。旁边沙锅里漂浮着翠绿的菜叶和粉红的瘦肉,清香扑鼻,这些全都是为罗一羿准备的,他今天生日,我要给他一个最大的惊喜。
……
“你说什么?那是你做的?你把她杀了,藏在市郊废弃的老墓穴里?”罗一羿来不及咽下嘴里咀嚼的肉片,惊叫道。
“是的,你不是想改变命运吗,我想帮你。”我忐忑地望着他,端着果汁的手微微颤抖着。
“这样做有多危险你知道吗?也许你还没有帮到我反而把自己牵连进去了!我这辈子也就算了,可我不能连累你。”罗一羿的眼睛似乎注视着悠远的地方,他深邃的大眼睛里只有我的影子。他完全没念及逸莎,看来,这一局我赌对了。
“放心吧,我保证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她的尸体,而且我留下了她的手机卡,隔一阵子就给她父亲发个短信,不会有事的。”我轻声说道,生怕语气重些会增加他的罪恶感。
他的手摸索着捉住我的,那么宽厚温暖。我笑了,粉红的双颊宛若一朵微醺的玫瑰。面前的罗一羿喝剩的排骨肉片汤里,只剩下葱、姜、蒜和桂皮还有一些黑色的香料碎块,像退潮后的海滩,轮廓分明。
虽然他没有挑明,但我认为自己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自从逸莎失踪后,我们几乎天天见面,他每天都要吃我为他准备的食物,我的梦变成了现实,我们终于可以牵着手走在一起,虽然只是因为他的视力还没有恢复,但这并不妨碍我的快乐。可他还是有些郁郁寡欢,脸上的笑容也有些牵强,这让我很担心。
虽然逸莎死了,但她的父亲还没死,有几次我去找他时都碰见一个气宇轩昂的老男人,那人就是逸莎的父亲。每次一见过他,罗一羿的心情就会很低落,问了他好久都得不到答案,直至最后以不告诉我谈话内容就不给他做饭来威胁他才肯说:由于他的失明和逸莎的失踪,他恳请解除婚约,并说已经有新的女友开始交往了,可逸莎的父亲固执己见,说他的眼睛迟早会复明,而逸莎也迟早会回来,他还坚决反对罗一羿和我的交往,并威胁说如果他不听话就要把他变得一文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