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药

文/何许人

  何许人的碎碎念

话说我是个爱吃的人,早上起得晚,每天晚上码字的时候都会很容易饿。哎呀,可是又担心会胖,就抗着,不敢乱吃东西。有阵子天天晚上饿得睡不着,一饿就容易胡思乱想,一胡思乱想就有了这个文章。话说,故事里提到的蜂蜜柚子茶和卤菜都是我喜欢的哦!

角落里有个巨大的被锁住的冰箱,虽然周身泛着斑斑的锈渍却还在不辞辛劳地发出嗡嗡的声响。被油腻包裹的吸顶灯里积聚着密密麻麻的蚊子的尸体,水槽和垃圾筒里也全是血肉模糊的动物内脏,堆满臭鱼烂虾的公共厨房貌似凶案现场,空气里却弥漫着一股诱人的奇妙芳香,偌大的锅中上百只鸡爪埋没在黝黑的卤水中,嶙峋的瘦骨被皱缩的皮肤包裹着,像早舛孩子的巴掌,用汤勺搅拌一下,那股浓香就像看不见的小手钻进五脏六腑,挑弄得人们口中生津腹中生饥。

每到这时,邻居们总会把平时紧闭的门窗打开来,仿佛这股香味也可以做下饭菜。住在这栋楼里的大多是做宵夜和烧烤生意的小商贩,距离公共厨房最近的那个锈迹斑斑的铁门里就是我逼仄的家。

妈妈不舒服,吃过止痛药后就睡下了,晚上她还要去做生意。我站在冰箱旁守着那锅沸腾的卤水发呆,脑子里逸莎的声音还在不厌其烦地重复着:如果他会爱上你,那不是你的错,而是我们的感情出了问题。

他会爱上我吗?简直不能想象,罗一羿可是王子级的人物啊,出演过英语剧中的罗密欧,而我却是个一放学就待在厨房里的灰姑娘,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重的卤水味,为身体不好的妈妈帮忙。

是逸莎亲口说的:不管结果如何我都会再付你两千块钱,而且只占用你一个月时间。

两千块,足够妈妈买两个月的药了。我攥着口袋里的五百块钱,手心直出汗。逸莎跟我同班,她父亲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我从没想过她会主动跟我说话。她有一张相当惹人眼球的脸,剔透白皙的皮肤瓷器一般,偏又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好看。这样的女生走在校园里必然会引起大多数男生的关注,也注定会被女生们冷淡。同性相斥,异性相吸嘛,没人愿意甘当绿叶。可能是独来独往终归枯燥,所以她便找了我这个最不避讳她的女生做朋友。逛街时她买小玩意儿总会多买一份给我,看电影吃KFC她也会抢着埋单,看得出她是真的担心会失去我这个唯一的朋友。不过逸莎只怕失去女性朋友,对于追求她的男生却从不放在眼中。不论是家庭条件还是身材容貌,她都有着让男生追求的傲人资本。唯独对于罗一羿,她的态度很不一样。

“若然,帮我个忙吧。就像私家侦探那样,调查一下他有没有其他女朋友,如果没有,就请你亲自出马,帮我试试他会不会变心吧。”这是逸莎今天下午在图书馆门口亲口说的,同时还塞给我五百块钱,“这是定金,其实你只要稍加打扮就会很漂亮的。一个月后,不论结果如何,我都会付给你两千块,就当是找了份兼职,好吗?”

那五张粉红色的钞票上还带着逸莎身上霸道的香水味,我的脸一下子就涨红了,我想退回给她,可她怎么都不肯接。

“求求你了,就当是帮我。除了你,我再也没有其他可信任的朋友了。”她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不容推托。

“如果出了什么事怎么办?我是说,万一他……”我没有说下去,因为那个可能性极其渺茫。

“如果他会爱上你,那不是你的错,而是我们的感情出了问题。”逸莎的嘴角牵起微妙的笑容,“如果他现在会爱上别人,以后也同样会爱上别人。”

我没来由地打了个寒战,脑海中突然跳出一个陌生女人尖锐的声音:“你们的感情已经出了问题,就算不是我他也会爱上别的女人!”

逸莎把手机里的照片给我看,那是张很和谐的全家福,慈爱的父亲,气质出众的母亲,还有正中间公主般的逸莎,越看越让人羡慕。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失去了父亲,一直与体弱多病的母亲相依为命,这一锅黝黑的卤水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隔壁邻居们偶尔也会买上一些妈妈做的卤味,但是分量很少,毕竟住在这栋楼里的都不是宽裕的人家。

翻锅时,两滴滚烫的卤汁落到了脚面上,立刻烫出两粒晶亮的水泡。我的脚踩在一双纸一样薄的人字拖上,同样是鞋,我的只要三块钱就可以买到,而逸莎脚上的却是三千块的TODS。对于她来说,两千多块根本不算什么,所以……我忽然对这份新的挑战充满了兴趣。我狠狠地戳破那两粒水泡,疼痛刺激着大脑产生出足够数量的内啡肽。痛并快乐着,这是小小的自虐。

深秋的夜里已经有了咄咄逼人的寒意,我像只蜗牛似的缩在蚊帐里,面前是价值五百块的一堆东西:黑色的风衣,绛紫的羊绒围巾,深蓝色牛仔裤,一顶黑色的呢帽以及一副黑超墨镜。这些东西全是在网上淘来的,几乎全是有钱女孩闲置的二手货,但是相比我柜子里的那些旧衣服,它们的商标显然高了一个档次。

是的,从明天开始,我就会用这些东西将自己武装起来,像一名真正的私家侦探那样,出击!

逸莎早已将罗一羿的课程表交给了我,顺便告诉我为了配合调查,她已经和他吵了一架,并且会在这个月内都对他冷处理,究竟他还有没有其他女朋友,很快就会显出端倪。

据说我们学校有一万三千八百名在读学生,能够天天在路上遇到的概率微乎其微。但如果有人刻意跟踪,这就另当别论了。

罗一羿穿着一身黑色出现在我的视线中,黑色的皮夹克黑色的牛仔裤黑色的运动鞋。他的表情有些阴郁,步行速度很快,以至于许多女生在与他擦肩而过后才惊呼是校草。没错,罗一羿是全校公认的校草,去年以全系新生第三名的成绩考进来的,他是株表里如一的校草。

我戴着墨镜跟他保持二三十米的距离,看他匆匆地走进小礼堂,那里正在举办迎新晚会的彩排。他身上有种霸道的气场,自进门的那刻起,凝炼的黑色便立刻压住了全场的红男绿女。穿着漂亮演出服的女生们脸上泛起桃红色的光泽,“帅呆了”、“酷毙了”之类的字眼不断冒出来。

也许是习惯被当成众人的焦点了,他深邃的眼眸波澜不惊,旁若无人地走到后台,画起背景幕布来。彩排的女生们全都分了心,不时遥掷一个如丝的媚眼,可他不为所动地继续涂抹着背景布,仿佛是不容亵渎的绝缘体。

第一天的跟踪工作持续到晚上十点半,离开小礼堂后他在电影院里连看了四场电影,我一直坐在他身后距离三排的地方。他兴致不高,即便是爆笑的喜剧片也不能让他动容,也许他来电影院根本就不是为了看电影,而是想找个可以名正言顺安静独处的地方。我不确定这不快乐是否是因为逸莎,总之整个下午他都没看过电话。

逸莎听我汇报完,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不过是第一天罢了,谁知道他能耐住多久的寂寞。”

她撇下我忙于跟网友聊QQ,而我满脑子都是罗一羿的身影,那个郁郁寡欢的公子哥究竟是什么来头?

这星期的课不多,我把所有课余时间全都用来进行跟踪,路线始终在图书馆和自习室之间循环。校草不像其他帅哥那样爱泡吧爱娱乐,他很用功。有不少女生主动示好,暗送的除了秋波之外情书也不少,但他却是万花旁边过,片叶不沾身。我用逸莎提供的高像素摄像机拍下了其中一些片段,逸莎看到后脸上的笑容明显增多。我知道,她就是喜欢这种感觉,拥有其他人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高高在上。

那天逸莎心情不错,请我去吃哈根达斯的巧克力火锅。我试探着问罗一羿究竟是何方神圣,值得她如此看重。逸莎像猫一样舔着勺子上的巧克力,“他是我未来的结婚对象,你说,我该不该如此看重?”

“结婚对象!?天啊,私定终身?”我瞪大了眼,虽说现在人很开放,但毕竟还没毕业,谈结婚未免太早了些。

“傻妞,我们是指腹为婚啦。罗一羿的父亲是我父亲的合伙人。读小学时我就知道自己会嫁给他了,虽然很没劲,但好歹他长得还不错,成绩也好,所以唯一要考虑的就是他是否靠得住了。”逸莎慢条斯理地消灭了整颗抹茶冰激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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