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少年
文/何许人
每个人都需要一种崇高的感觉,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最能带来这种崇高的感觉,是勇气和感情经受住了考验,而一相情愿的爱情其实是双重的痛苦。如果一开始就知道不可能,绝望中不会生出爱,可不可以,别给我那样的考验。
楔子
我蜷缩的角落终年处于冰点以下,膝盖酸胀发麻,太阳穴就像有人在用锥子扎,每根骨头都在孱弱的身体里瑟瑟颤抖。角落那扇小门里弥漫出甜腻的奶香以及仿佛来自地狱的阴寒之气。唯独没有人气,阳光永远也照不到这里。
每一个夜,我都能见到深蓝色冰雾中,那张美轮美奂的脸在对我微笑。我的王子,他剔透的瞳仁里只有我的影子,身体亦如钢铁般坚毅,再也不会离我而去。我忍不住伸出手,想要触摸他象牙色的皮肤,可冰肌彻骨,还没碰到我就已经冻得承受不住……
■
杜文失踪了。所有人都慌了。
杜家大人连夜赶来,守在公安局里等消息。所有相关人等全都被叫去录口供。演唱会被迫推迟,虽然门票早已售出,但没人嚷着退票,粉丝们哭着表示他们愿意等,直到杜文回来,大家不信杜文会真的一走了之。
我守在杜尚的房间里哭得稀里哗啦,一脸湿哒哒地看着他,希望能在他身上找到些杜文的影子。杜尚像尊雕塑般长久地坐在飘窗上,垂着眼睑,看着地面上为了生计奔波不休的众人。天知道他究竟在想什么,竟然没哭,从小到大我就没看他哭过,难道他的心是石头做的?孪生弟弟不见了居然不着急?
两名警察敲响了门。距离杜文失踪已经超过四十八小时,警方需要再对一次口供,还要我在身边做证人,看看是否有遗漏的细节。
“那晚你们发生过争执吗?”年轻的警察按下录音笔。
“没有,他一直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不肯出来,我们甚至没说上话。”杜尚垂着头,把玩着一个粉丝送的小礼物。
“他把自己关进卫生间时已经停电了,是吗?”年老的警察补充问道。
“是的,在我进房间之前就已经停电了,梅梅敲门时我正在刮胡子。”杜尚显得有些不耐烦,因为相同的问题已经是第N次询问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晚发生的事,酒店因为升级自供电系统而临时停电三小时,舞蹈排练进行到一半就提前结束了,忙得昏天黑地的工作人员终于找到理由各自回家。我走了三条街终于买到杜文爱吃的干炒牛河,因为停电电梯不能使用,又爬了十多层楼梯折腾出一身臭汗才回到房间。
门虚掩着,他应该在等我。袅袅的烛光中,他正用美工刀切割着一枚水仙花球。
“不把花球的侧芽处理掉就很难开出好花来,这很难,既要去掉全部侧芽,又不能伤到主芽及鳞茎盘,否则这颗花球就完蛋了。生为水仙,如果不能开花它的生命就没有意义。”杜文冷冷地说着,虽然没回头,但他听出了我的脚步声。
我不懂他究竟想说什么。他手上的美工刀锈迹斑斑,每划过一下,洁白的花球上就淌出浓浓的黑色汁液,像有毒的血,又像混浊的泪,粘在他白皙的皮肤上。花球被切得支离破碎,他依然不肯放手,还歇斯底里地一刀比一刀用力地切,仿佛那不是花球而是仇人的心脏。
等到他停住手,殷红的血像蹿出体内的蛇蜿蜒而出,锈蚀的刀片割破了手指。我被吓坏了,想带他去医院打破伤风针,可他说什么也不肯,还固执地把我推开,将自己关在卫生间里,不论我怎么敲门都不出来。最后惊动了住在隔壁的杜尚,他让我先回去,由他来处理。
虽然不放心,但以我的阅历和社会经验,不一定会比杜尚劝得更好。加上那晚的闷热,身上的汗让人浑身不自在,我离开了,兄弟俩都是爱面子的人,我在场,有些话他们可能不方便说。
那就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杜文。
“双胞胎之间就是有那种无法解释的感应能力。那晚我正在刮胡子,冲洗刀片时,正好把自己的手指割伤,你们看,跟杜文伤在相似的地方。我现在并没感觉到他会遭遇什么不测,也许他只是倦了,想找个地方安静地待几天。中国这么大,一个人想要躲起来不被发现,是很容易的。”杜尚终于抬起了头,脸上的表情很有说服力。
警察就这样走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都没再来找过杜尚。也许,他的嫌疑被排除了。
■
关于杜家兄弟的事,还得从头说起。
杜尚是杜文的哥哥,他们是花见花开车见爆胎的孪生子,也是我的邻居。我们的父母在同一条街上做生意,他们家批发鲜花,我家批发冰激凌。从光屁股时代起我们就在一起朝夕相处了,我一直认为,这就是传说中的青梅竹马。
按说以我的月饼脸很难和帅哥有故事。
好在鲜花不经放、尤其是夏天,每晚收工前杜家大人总会把即将枯萎的玫瑰百合洋兰之类的搬到我家的冰库里,用蘸满保鲜剂的大毛巾盖上。这样处理过的鲜花能比平时多保存一两天。因为这,杜家大人对我格外客气,让杜尚杜文带我玩,上学放学都在一起。每年的大小节日我的生日,杜家兄弟还会送我各种应季的花。
这让我很骄傲,我应该是整条街上最早被帅哥送花的姑娘。
杜尚喜欢送那种能开成凤凰或骏马的雕刻水仙,这项技艺是杜家祖传。那时候他还小,经常雕刻失败,通常只能开出一团乱七八糟的花球,被我称为糯米饭团。杜文喜欢送马蹄莲,不论是一支还是一把,拿在手里都是招摇的小喇叭。
杜家花店有张小海报上写着花语,马蹄莲代表终身不渝永结同心,而水仙却象征思念和团圆,于是我觉得杜文比杜尚更可爱,水仙是冲着全家人开的,马蹄莲就不同了。越看杜文越顺眼,他总是笑眯眯的,对谁都同样和气,杜尚永远在摆酷,像谁都欠他钱。
不过笑和不笑都不影响杜家兄弟的知名度,他们是远近出名的重点帅哥,从小到大他们的大头照一直被街上的照相馆作为招牌挂在最显眼的位置。他们被小学和中学的校长钦点为升旗手,每次领导视察,他们都去献花和红领巾。在同龄小女生眼里,他们是神话般可望而不可即的王子,但除我之外他们没有其他朋友,男生也因为他们太受女生关注而刻意冷落。
相比之下,我的人缘要好许多。因为我长得有点儿对不起观众,所以其他女生虽然眼热我跟帅哥的密切,倒也不嫉妒。
所有人都以为我们是好朋友,事实上这种关系更像伙伴。他们还是喜欢单独待在一起,没有第三者的存在,杜文的话题会更多,杜尚也会露出难得的笑脸。
从小到大,我都很不要脸地认为将来的结婚对象会是他们中的一个,也曾幻想过他们为我争风吃醋闹得不可开交。但事实证明那全是我的妄想,至少杜尚对我始终没什么特别的表示,他只是永远伴随在杜文左右。杜文对我彬彬有礼,虽然不会拒绝我请吃的冰凌凌,但也从不跟我谈论涉及内心的话题。
于是我乐此不疲地继续妄想,并把肥皂剧里的情节融入其中,认定他们都爱我,只是不好意思兄弟相争。杜尚内向,不容易招惹烂桃花;杜文则平易近人,跟他在一起最愉快……究竟要嫁给谁好呢?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沉溺于白日梦中,柏拉图式地爱着他们,并天真地盼望我们三个永远在一起。
这样的生活持续到高三那年的暑假,直到那场铺天盖地的全国选秀大赛把触手伸到我们的小城。
■
电视上关于选秀大赛的广告每天轮番轰炸,这次的比赛针对男生。
“你觉得怎样?”杜尚依然摆酷,余光却瞄着我。
我半天没吭声,心里却很矛盾,如果他们真变成明星,很可能离我而去。可万一他们真的红了,我又是他们唯一的也是最要好的朋友,光是独家八卦都会让无数美少女嫉妒得发疯,那是多么满足虚荣心的场面啊。作为早熟品种的我从小学起就努力钻研言情小说,有本书上说,爱情就像手里的沙,越是抓紧失去越多。还有本书上说,给骏马一片辽阔的草原比把它们关在马厩里要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