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名

我现在的嘴里能塞下一个鸭蛋,不,鹅蛋都没问题。

李浩笑道:“说起来,贵刊,尤其是您还真是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我勉强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你为什么选择我们杂志社?”

李浩还是笑,“因为你们杂志的发行量大,在业界的口碑也好,你们服务的群体多半是青少年,走私团伙对你们并不感兴趣,这也减少了我暴露的可能性。”

“那你又怎么通过我们传递信息的?”这才是我最好奇的,我们居然不知不觉地就被当了枪使。

李浩答道:“其实也很简单,我在你们杂志上发表文章,文章中隐藏着许多有效信息。嗯……举个例子吧,还记得那篇《日期》吗?文中提到了许多被诅咒的死亡日期,其实每个日期都是走私团伙预定的交易时间,而交易地点则是死者死亡地点的谐音或汉字重组。还有那篇《名字》,还记得吗?你让我把文章的标题改了,我死也不肯。因为出场的每个人物的名字按出场顺序连起来也会组成有效信息,暗示走私团伙与海关中的哪些官员有勾结……这也是为什么你让我改文章我会那么不情愿,因为说不好你让我改动的某个字就是关键信息。”

我点点头,忽然又反应过来,“不对啊?前期你笔名是沐阳的时候,我让你改文你都很痛快的啊?”

李浩又笑,“很简单,那是因为我的信息传递工作是通过‘碧螺’这个笔名完成的。‘沐阳’只不过是个幌子,用来探路的,一是用来探明你们杂志社的登稿速度,二是用来蒙蔽走私团伙的人。在确定在杂志上发表文章是绝对安全的之后,我才能真正放心地用‘碧螺’和局里取得联系。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执意要求你将沐阳和碧螺分开。我和局里的约定是,只有当我在杂志上以碧螺的名字发表文章时,传递的信息才有效。”李浩说到这里,顿了下,又问我,“你曾接到过打来询问沐阳和碧螺是不是一个人的电话吧?”

我点头。

李浩说:“这就对了,那是走私团伙内部有人看到了你们寄给我的杂志,开始怀疑我,故意打电话找你去试探。还好你为我隐瞒了,后来又让沐阳和碧螺出现在同一期杂志上,才让我化险为夷。”

我听得手心都湿透了,“可是,你们怎么能保证你的稿件就真的每期都会被发表呢?而且时间、刊登稿件的时间你们也没办法控制啊?万一你的稿件没被采用,或是误了传递时间,要怎么办。”

李浩有些羞涩地笑了下,“我对自己的文笔还是很有自信的。其实给你的很多稿件是在我卧底之前就写完的,把它当做传递信息的工具时,只是将关键部分作了调整,所以我可以一边卧底,一边供稿。至于刊登时间……这也就是我会要求你尽量先登我的稿件的原因。当然,我向局里传递信息也不只这一条途径。应该说,你们杂志是个后手,我通过你们传递的通常是一些比较重要但不急用的信息,或是其他传递途径受阻时的办法。”

我忽然又想起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你说,你同局里联系时是用碧螺的名字,那么,最后一次我把你的名字写成了沐阳,这岂不是耽误了你们的信息传递?”

李浩看着我,“你终于问到这个了,不然我当时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反应。说实话,你把名字弄错后,我也不知道局里究竟能不能正确判断,所以,我就干脆擅自行动,直接跑去和局里联系,没想到局里也正准备一举端掉这个团伙,正愁不知道怎么通知我,我就跑了回来。也是我运气好吧。”李浩说着摸了摸鼻子,“行动很成功。我们打掉了团伙中的主力,但仍有少数漏网之鱼,这半年我们没干别的,净抓这些人了。上个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也被押解回来,我们的任务算是圆满完成了。我觉得,应该给你一个交代,于是便把你约了出来。”

我仍然觉得仿佛做梦一般——毕竟这些场面都好像是电影里才会出现的。看着李浩,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该怎么说,我居然曾经和犯罪分子那么近距离地接触过,而由于我的粗心又差一点就害死了他。我的脑子很乱,想说的话也很多,到了最后,我居然憋出一句:“那你以后还会给我们杂志写稿吗?”

李浩笑了,“会,一定会。只是……不会再套马甲了。”

上一页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