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不开花
树的影子,于是干笑了两声问,锦书,你以后可愿意和我一起去福川?
他好奇地问,那是哪里?
是我长大的地方,我的家乡。
你的家乡?顾锦书顿了顿,低垂着眼似乎在思考什么。良久,他才抬起头来看我,笑着说,宋宋去哪儿,我便跟着去哪儿。
我从来没有比此刻更想回到福川,因为自己,因为顾锦书。
不开花的木芙蓉
为了回到福川这个梦想,我像打了鸡血一样发奋读书,这让母亲以及很多人跌破了眼镜,他们纷纷以为是顾锦书从山上请来了芙蓉神,对他的态度也从敌对变为友好。
白天,我去上学时,顾锦书就往返于山涧与家之间,他坚持认为山上来的木芙蓉就要用山上的水来浇。夜里,我挑灯夜读时,顾锦书就陪在我身边,给我端茶送水。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几年后,我考上省重点高中。
据说,我是芙蓉镇第一个考上省重点的,所以,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几日,镇上的家长总爱领着自己的孩子到我家串门,沾沾福气。沈吉木也来了,他颇为不屑地说,有什么了不起,哥是不爱读书,不然随随便便就是国重点。话虽如此,可他还是宝贝似的抱着我录取通知书,啧啧地叹息,城里的就是不一样啊,还镶金边呢。
顾锦书笑着从他手里夺回录取通知书,拍了拍,说,你就羡慕嫉妒恨吧,我们宋宋,往前三百年,往后三百年,无人能超越。
我不自觉地抖了抖,摸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说,你们俩就别贫了,听得我怪疹人。
顾锦书和沈吉木相视一笑,他们一定是以为我害羞了。
自从三年前,沈吉木豁了的牙补好,又听顾锦书的建议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他那口牙终于也长成顾锦书那样洁白如瓷,而他也渐渐改变了对顾锦书的态度,不仅不再欺负他,还同他称兄道弟,感情好得连我都嫉妒。
我常常好奇地指着顾锦书问沈吉木,你当初不是,有他没你吗,怎么转变得那么快。沈吉木憋着一张通红的脸瞪我,半天才蹦出一句话,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我笑得花枝乱颤,顾锦书低下头凑近我的耳朵低声说,宋宋,你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哪。我仰着头看他温润的笑脸,想到他小时候被欺负了总是躲起来的样子,心里一片温暖。这个我从小保护的男孩,在不知不觉间就长成了现在这个可以独当一面的样子。
那个时候的顾锦书,仿佛就是一夜之间,个子嗖嗖地长,转眼就超过了我,加上日渐清秀的外表以及异国的身份,让他一度成为镇上少女们芳心暗许的对象。
我和他走在街上时,总能感觉到一道道叫做嫉妒的目光射在我身上。每每我都朝他抱怨,红颜祸水。顾锦书却不以为意,在他眼里,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子远远没有院子里那株木芙蓉来得重要。
那株木芙蓉,在顾锦书的精心呵护下,早已长成高大茂盛的大树。唯一遗憾的是,它,从来都不开花。就连镇子上有名望的老人,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沈吉木一度以为是因为他家挖走的木芙蓉带走了我家的福气,才导致芙蓉不开花,他还煞有介事地准备把现今长在他家的木芙蓉还给我们,最后在他妈以死相逼之下才打消了他这个念头。
不开花的木芙蓉,成为顾锦书心底的一根刺,直到我去省城上学那一天,顾锦书还拿着工具站在木芙蓉前,苦笑着对我说,对不起啊宋宋,我没能让它在你走之前开花。
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拥抱
我在省城读书的日子里,顾锦书曾来看过我一次。那是我读高二那年的冬天,我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晚自习,身边几个女孩子突然雀跃起来,我好奇地顺着她们指点的方向望过去,就看见一个我在脑子里想念了无数遍的身影。
是顾锦书,他靠在走廊上,双手环在胸前,看到我的目光,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连忙跑出去,瞪着眼睛问,你怎么来了?
他腼腆地笑,阿姨老在家念叨,今年冬天比往年冷得多,就让我带些钱给你买棉被,还给你收拾了几件过冬的衣服。见我不说话,他像想起什么似的,从怀里摸出个还冒着热气的烤番薯,递到我的手里,快趁热吃吧,我早就来了,怕影响你读书,就在外边候着。
我捧着还带有他体温的烤番薯,心里一片柔软。
顾锦书看着我把烤番薯吃完后就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猎猎的寒风中,总觉得他和平常有些不一样,就连步伐,看上去都那么沉重。
那之后没多久,我就和父亲回到了芙蓉镇。对于我们的归来,母亲和顾锦书除了沉默,就是流泪。父亲在一次执行公务的时候,被贩毒的歹徒驾车撞出了老远,失去了一双腿,也光荣退休。
那时的我并不明白,所谓退休不过是为人们不想再为父亲支付昂贵医药费的一个借口。我的父亲,这个在我眼里如山一样的男人,从没向任何穷凶极恶的歹徒低过头的军人,在踏上芙蓉镇的那瞬间,流下了一滴屈辱的眼泪。
父亲的意外,无疑给了我们家沉重的一击,局里给的退休金根本不够支付父亲双腿的后续治疗,光是每天换的药水,就抵得上过去我们一个月的伙食费。
顾锦书在镇上的工地找了份活,每天早出晚归,原本干净细嫩的手,在石灰长期浸泡之下长满了水泡,却从不叫一声疼。他的脸色,也越来越苍白,好多次夜里,我都被他压抑的轻喘惊醒,站在他床前,看着睡梦中的他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
他还是个十六岁的孩子,就已经背上了生活的重担。
第二天吃饭的时候,我当着全家人的面宣布了一个重大的消息,我,决定休学。
大家都沉默了,彼此心里都清楚,家里的现状,付不起我那笔高昂的学费。良久,顾锦书开口了,他说,宋宋,你绝对不可以休学,钱的事情,我会想办法。他的目光坚定而悠远,就像小时候,他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会让木芙蓉回来时那样,让我没有办法不相信。
春天的时候,顾锦书和我一起来到了省城。他说,去城里的工地打工的钱要比芙蓉镇上的多得多。他还说,家里的木芙蓉已经长出了花骨朵,说不定,等到夏天我们一起回去的时候,就能看见它开花的样子了。
最后,他的脸红了红,说,宋宋,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拥抱?
我愣了愣,看着他明亮的眼支吾了半天,最后,顾锦书打破了这尴尬,他笑笑,说,我同你开玩笑呢,走吧。
他把我送去学校,然后独自一人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只是我没想到,这一别,就是永远。北上打工的顾锦书,在那一年与我们完全失去了联系。
好像当年第一次遇见
后来呢?后来发生什么事了?故事说到这里时,苏戈迫不及待地问。我笑了笑,并不再说下去,歪着头点燃一支烟,吸了一大口,朝他吐去。
苏戈嫌恶地扇开白色的烟雾,一手捂着鼻,一手从我手上夺过烟,掐灭丢到垃圾桶,然后用纤长的手指戳着我的头说,宋喜碧,我告诉你多少次了,不要在我的植物园里吸烟!你是女金刚,我的植物们可娇弱得很!
我呸了一声,冲他摆摆手,好啦,苏大植物家,我去外边吸,您就在这里和您娇弱的植物们白头偕老吧。语罢,我便提着我的红色小皮包,哼着小曲儿潇洒地走了,苏戈在我后面重重地叹了口气。
好像他当年,第一次见到我时。
彼时的我,喝得烂醉如泥,一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在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