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

文/苏墨白

◇◆◆◇01◇◆◆◇

杜笙歌来找我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阳光被窗帘挡在窗外,听到门铃响的时候我杀人全家的心都有,本想装死就这么逃过去,却耐不住杜笙歌太执著。

蓬头垢面外加睡眼蒙眬状态的我打开门,门口正是帅气光波能把人眼闪瞎的杜笙歌,嘴角还撇着风轻云淡的笑容。

“有事没事我都不欢迎你。”才要关门继续去做春秋梦,就听门口的杜笙歌好死不死道:“你没穿内衣。”

微微一愣,我瞬间清醒了!以为自己走光了匆忙去看,一低头才发觉又上当了,抬头再看杜笙歌–一样都是夜猫子,一样都是吃这碗饭的,人家的小皮肤怎么就这么吹弹可破,一掐都能出水呢?说二十六谁信,谁信!可怜我不过二十一岁,这张沧桑的脸却跟一本长篇小说一样,布满了血与泪。

一笑,把手里买好的午饭悬在我面前,杜笙歌道:“该起来了,都几点了。”说罢,理都不理我,强行进了我纯洁无瑕的小窝。

自从老孟同志带着林女士到小山沟里面寻找闲云野鹤的日子之后,家就被我霸占了,一个没有正常女人的家,可想而知会乱成什么样子。

杜笙歌皱着眉头,把桌子上杂七杂八的染料都扔进垃圾桶才回头看着我道:“你这样,死屋里半年估计都没人能发觉。”

“放屁,本美女身体健康,哪有那么容易死。”说罢,也不管杜笙歌能在屋子里找到什么,转身回卧室换衣服。

再出来的时候,笙歌兄已把沙发附近三尺的地方收拾得干干净净,而手里正拿着我昨晚熬夜画好的画稿。

我是个画插画的,按老孟同志的话说,就是活这么大也找不到个正经的出路,只能把小时候上兴趣班的那点底子拿出来混饭吃。好在当年学画画的时候我底子不错,所以我画了两三年也小有名气。

用毛巾擦着脸,我冲杜笙歌吼道:“怎么样,有什么不满意的快说,省得老娘改来改去。”

“没有,挺好……”

杜笙歌是圈子里有名的舌毒加眼毒,他说挺好就代表真的挺好。因为杜笙歌一句挺好,我嗨皮地刷着牙,直到坐在沙发上的杜笙歌又道:“不过书的封面已经决定用陆之年的了。毕竟他新获奖嘛,名气……”

杜笙歌往后的话说了什么都没听清楚,就好像那一嘴牙膏沫子不仅仅堵住了嘴,还把耳朵堵上了。

然后,眼前冰冷惨白透着一股消毒水味道的洗漱间突然光影交错,变得旖旎起来,似乎时光一瞬就回到了我初遇陆之年的那一刻。

我第一次见陆之年,还是因为杜笙歌,那时候我才高中毕业,而大我三岁的陆之年却已经开始为固定的杂志社画插画了,画集也出了几本,可谓前途不可限量。说真的,那时候之所以能见到陆之年,还是因为我是他忠实的粉丝。从高一开始看他的插画,到因为喜欢自己开始画,说是陆之年带我上的这条贼船也不为过,高中毕业那年因为太想见这个梦中的偶像,我无赖地要杜笙歌带我去见陆之年。耐不住我死皮赖脸外加死咬不放,杜笙歌终于在一个漫画圈的年会上把我叫了出来。

那天是我第一次见陆之年,年会开始半天,我才在杜笙歌的指引下找到他的身影,那时候坐在角落里的少年,眉眼精致,头发在光影下都泛着璀璨的金色。我看陆之年看得认真,看不下去的杜笙歌吼我:“再看口水都流出来了,待会儿走的时候我给你介绍一下。”

“杜笙歌,要不要这么好?”说着便把杜笙歌抱住,爱得就差亲上一口。

感觉到有人在推我,咬着牙刷回头的时候就见杜笙歌一张阎王脸,好像我欠了他多少钱一样。吐出嘴里的牙膏沫子,我道:“用就用呗,当初画的时候也说了,凭实力竞争。”

“你明白就好。”没说别的,杜笙歌从洗漱间退了出去。

而我依旧刷牙,只是眸子却定在了镜子里那张苍白的脸,尽管刚刚受了打击,但是和帅哥吃饭总不能一脸被后妈虐待长大的样子吧。

◇◆◆◇02◇◆◆◇

跟着杜笙歌坐在幸福小馆喝咖啡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钟,窗外的空气已经开始变得凛冽,黑暗即将破云而出,我颇有感怀地看着窗外,而杜笙歌则以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目光中带着他内心传达的中心思想:我鄙视你。毕竟现在的孟云谷,和刚刚在家相比简直就是判若两人,漂亮的雪纺,打理得颇为精致的长发,一颦一笑极尽温婉。记得第一次见我这样,杜笙歌愣了半天才道:“考什么美院,考表演去吧,就您这道行不出三年,必定标准花瓶女明星,实打实的票房毒药。”

那时候不过十八的我,冲着镜子里的自己笑得后槽牙都出来了:“我才不,考上美院是我毕生的梦想。”没人知道,十八岁那年的春天,我还没见到陆之年的时候,就已经因为他的画,喜欢上了这个笔调敏感,每一张画都能读到他心的少年。那年夏天我如愿考上美院,也在求了杜笙歌好久之后见了陆之年第一面,记得第一次和陆之年说话,陆之年笑得雅致,就仿若从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初见那天,并没什么刻骨铭心的意外事件,或者各种八卦狗血的镜头,杜笙歌把我介绍给他,他只一笑,伸过手道:“陆之年。”

而我一愣,去握他的手:“孟云谷。”那是我第一次握陆之年的手,他消瘦的指尖因为经常画画带着薄薄的趼,只是他的手掌却厚得让人觉得温暖。那个招呼之后,他被人叫走,而我却看着自己的手发呆,其实爱上一个人真的不用那么多生离死别,那么多凄凄惨惨,一个招呼,一个笑容足矣。

感觉被杜笙歌踹了一脚,我从回忆中回过神,而杜笙歌已经站了起来,随着他的视线看去,一个巨人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

巨人走到杜笙歌的面前时,我也赶忙站了起来,杜笙歌介绍道:“这是一度文化的张勋,这是云谷,《织梦》的作者。”

淡淡一笑,我后槽牙咬得紧紧的就差对着杜笙歌吼上一句:你丫什么审美,帅哥,他哪帅?

这次之所以出门,是因为杜笙歌为我介绍了一个大生意,出画集。出道三年,我的作品并不算多,但好在有些自己的风格,渐渐也被大众接纳,只是给各种杂志的配图极为分散,后来有读者就来抱怨,为什么不出画集?

做图书、漫画这行,最重要的就是以各种办法来满足读者的要求,就这样,我的画集被排上日程。

但是出画集,对我来说,最深刻的意义不是人生的里程碑,也不是一段时间的总结,而是下个月终于有肉吃了。

那天,在幸福小馆谈的事情,因为杜笙歌的铁齿极为顺利,很有点江山一片大好的意思。最终,号称圈子里最为严苛的一度的编辑张勋败下阵来,答应了杜笙歌所有的要求。谈完正事,他们俩就开始闲聊最近几本大卖的画集,其中陆之年的名字被多次提及。也难怪,毕业之后陆之年在这一行混得风生水起,找他画的人多不胜数,那样的他,与如今的我就像两个世界的人。

张勋离开的时候已经是一小时之后了,原本我以为今天合作愉快,晚上会和杜笙歌去大吃一顿以示庆贺,却怎么也没想到送张勋离开的时候我会遇见陆之年。如果老天注定要我在这样的时候遇见陆之年也罢,可是为什么弄个我最不待见的女人当赠品。

那天就像想的一样,再见杜笙歌和陆之年打着招呼,两人之间的热情程度就像失散多年的亲兄弟,和杜笙歌寒暄完之后,陆之年才把眸子定在我身上道:语调依旧淡淡地道:“听说要出画集了,恭喜,有要帮忙的尽管说。”

“行啊,不过您这大忙人,我怕我找您,您也没时间。”我口气里充满火药味。

听我又要犯轴,烂好人杜笙歌道:“怎么着,晚上哪儿吃去,不如一起?”

“好啊,之年就一起吧,反正我们两个吃也怪寂寞的。云谷,你不介意吧?”

介意,我太介意了,介意得恨不得把他们两个千刀万剐,但是杜笙歌说得好,这年头在道上混的就是个喜怒不溢于言表,所以即使心里恨得牙痒痒,脸上却是一副春暖花开的表情:“介意?怎么会介意,哦,杜笙歌,你也不介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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