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城,樱树不等候

樱树,淡淡地叹了口气。

这让他的心头,忽地就酸了。

后来樱树才知道,那一晚,秦海死了。

就在那天晚上打群架时,被人砍死了。那天樱树没去上晚自习,也就不会知道打架的事,否则他肯定也会参与的。而那天跟秦海他们打架的,是对面中专学厨艺的,每个人手上都有刀具,打到红眼的时候,一刀刀地砍下去,很多人受伤,秦海也因此丧命。

后来他想起,觉得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在他回来的时候妈妈才反常地轻轻叹气,也许那并不是叹气,而是松了口气。

可是当时的他,第一次见了许婷住的别墅,训练有素的保安,妥帖的连衣裙,还有见到他时慌张躲闪的样子,他从叹气中联想不到安慰,只有伤感。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过着这样的生活,是多么不合适。

以至于秦海妈站在胡同口哭成泪人的样子,街坊邻居们一边哎哟哎哟地安慰,一边背后事不关己地指点着议论的样子,秦海血葫芦一样的衣服挂在门口让人生畏的样子,街道派出所处理斗殴事件时冷漠的例行公事的样子,他都一并记得,那些情景太过清楚,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那好像是他第一次看清了自己,和自己所在的地方,他不再像原来从光亮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时那么慌张,他终于明白了些什么。

于是他开始远离那些从前的伙伴,开始整理书本开始一笔一画地做练习册。在那些读书到深夜,精疲力竭的夜晚,推开后窗,让月光洒进来,他抬头向上看,心想那个各方面都优秀的男人,他为什么在所在的年代不被人喜欢,默默地忍受着领导和同事的排挤,他是不是也有一个不被世人所容的家庭背景?

他不知道,他对那个家伙其实了解得太少了。

说起来,那时的他只是记得苏轼也是个不被人容纳的倒霉蛋。

[八]

见许久未有回音,小助理情不自禁地走过来敲了敲门,樱树咳了一下算是回答。

他决定这天将自己溺死在回忆里——

后来的樱树念上了高中,然后是一所很不错的大学,很不错的专业。

这期间经历了多少让人难过的事,说也说不清。他爸爸出狱了,没有工作,到处晃,时不时地跑回来要钱,喝酒或是打架过后都要他给背回家。

每次走在石板路光滑而冰凉的阶梯上,他都会有一刻的挣扎,想就那样把这浑蛋扔下。

可是没有。他是爸爸,不管怎么样都是。樱树于是换上一贯的沉默,缓缓地向前行着。

他逐渐发现自己不再用敌视的眼光,看那些嘲讽过他或他们家的人,也不再用不满的态度来对待他那没出息的爸爸,他知道那些都是现实,现实是现在他藐小得什么都解决不了。

如果不能改变,那么也就只好沉默地接受吧。

就这么晃过了很多事,他现在能想到的其中少许的事,其中一件是:读大学的钱是贷款而来的。

怎么批下来的现在似乎已经淡忘了。反正,最后他是念上大学了,不顾妈妈的阻拦,毅然报考了离家最远的那所学校。

樱树在大学里十分风光,他像一切受过良好教育,有着良好家庭背景的阳光男孩一样,在球场上为班级的荣誉而战,在辩论会上为学院的期盼奋斗,他是所有教授心目中的优秀学生,也是所有同学眼中的天之骄子。

因此他后来有次喝醉,对小助理说,他人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是在大学。

是的。在那里他第一次使用了图书馆,将借书证押在前台,拿着两块长方形木板在书海里找书。在那里,他又一次遇见了他,苏轼,这一次,是林语堂作的《苏东坡传》。

从那本书中,他间接地了解了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的一生,并非樱树所想象的那样。

那家伙的家世很好,二十岁便以《刑赏忠厚之至论》打动了当时的政界大腕欧阳修,高中进士,名扬天下。

可他的命运极差。一个各方面造诣颇高,具有独特见地和勤勉态度的人,却在官场屡屡受挫,经历了多次流放,甚至一次几乎要被杀头,儿子也夭折于其中年被流放的路上。

这能说明什么?尚未摆脱困境的樱树呆呆地想,也许这一切遭遇,仅仅是因为姓苏的那个家伙,所坚持的东西很“不合时宜”罢了。

夜灯下,他翻看着那本书,旁边是文酸男的高谈阔论,说的似乎是坚持走自己的路,不要顾及外界干扰这样的话——

有几个人能坚定地走自己的路,在外界质疑声四起时还告诉自己是对的?

他不知道,他甚至不能像儿时那样地,准确说出自己这刻的坚持是什么。

他想那些坚持的也未必就是对的,因为当他们坚持时,也许并没有发觉自己之外,其实另有其他的可能吧!

就像当年的许婷,如果没有走出去,没有遇见那样的同学,也许还会觉得做一个吆五喝六的小混混的女朋友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呢。

樱树粲然一笑,他想,他是绝不会再做那些不合时宜的事了。

比如这天,他在借书的当天遇到许婷的时候,他们一下子便认出了彼此,而她,还是那么漂亮。女孩无法掩饰惊讶,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樱树胸前的校牌:“你……也在这所学校吗?好巧。”

他没接话,听她絮絮地说些什么,其中有一句是:“你的家……还在那里,没有搬吗?”当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樱树微笑着看着女孩儿的身体,微微向后倚了一下,之后两人又寒暄了几句,便匆匆地告辞了。

其实,他并没有说实话。那胡同在他上高三的时候就拆迁了。他家现在也住在楼房里,不过,还是一样的,他跟她的生活,无从相比。

所以就没再接口问诸如“你的电话”之类扰人的话,他已不再是当年不知好歹跑去人家找讨厌的孩子了。

他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他的侠客梦已经太远了,现在的樱树真实地明白自己永远无法成为所谓的能人异士,所以,还是多做些“合时宜”的事吧!

对己对人,都有好处。

他在那之后,没有做过一件出格的事情。不,还是有的,唯一一次,是他没有将那本书还回图书馆。

优秀的男孩诚恳地向图书管理员道歉,说那书丢了,并用十倍的价钱补偿了损失,而后,他将那本书好好地珍藏在了自己的枕头底下,每次睡觉之前都拿出来轻抚。

那时候的他,虽然挣扎于现实和理想的边缘,却也会在某刻呆呆地想,当这世界上还曾有过这样一个聪明却糊涂的人,总不失为一种温暖吧。

[九]

“嗯,可以了。送过去吧。”他将手边的资料递给小助理,眼睛却转了一圈,又重新停在了放在桌角的那本《苏东坡传》上。

“咦?”小助理似乎忽然发现桌角的书,兴高采烈地搭腔道,“有情有义的苏大才子……”

但樱树阴沉的脸瞬间将小助理拉回到现实,她发觉自己失态了,赶忙转移话题:“那个……经理,上次与S公司合作的DM,他们说文案部分……”

“这个不是你跟他们协调的吗?”小助理一声诧异而又无奈的“哦”,樱树似乎根本没听到,“在你的责任范围,要学会自己承担。”

其实,这本是他的责任。可如果能轻松一点,干吗不呢?

何况,其他经理也是这么做的,他只是照搬而已。在一个混饭为生的环境下,认真和努力,那是多么不合时宜的事啊!

小助理略带委屈地出去后,樱树才感到周身酸痛,他揉揉肩膀,伸手去翻那本放在桌角的书。

这早已不是他原来大学时在图书馆“买”来的那本,而是上班之后隔了很长时间买的精装版,纸张很厚,书页也是养眼的豆绿色。却几乎没有翻看过,他只是将它放在桌角,像一个装饰。毕竟喜欢苏轼这样的一个人,还是能显示一个人的品位和修养的吧!

只是,因为久久搁置的缘故,书似乎已经受潮了,那么沉——他摊手的瞬间,几乎拿它不住。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