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城,樱树不等候
文/林小木
那好像是他第一次看清了自己,和自己所在的地方,他不再像原来从光亮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时那么慌张他终于明白了些什么。
[一]
这一天,樱树忽然想起自己在十四岁那年,第一次遇见他——
三十八岁时的他。
开始樱树只是听着大街小巷里播放女人哼哼唧唧的柔媚腔调,从灰色石阶楼梯匆匆奔跑向学校,没有精力留意其中的唱词是什么。直到有一天教室没人的时候,看见某人桌上,有一张抄写得工工整整的小字条,才貌似不经意地随手拿过来看了看,《但愿人长久》。
旁边是个人名——苏轼。
第二个字不认识。樱树却记住了,并且不屑地想,这个人,还真能编糊弄小姑娘的东西!
把歌词里的字统统看了一遍,不明白,所以也没觉得有什么意思。这时听见有人走过的声音,忙啪的一声将字条按在桌上,慌乱而又不舍地离开了。
没有回头去看,任那张字条在他身后悠悠地被风吹起,在空中翻了几个筋斗,最后轻轻地落在地上,一个没人注意的角落里。
当时的樱树,只顾着赶快逃离那个座位,怕座位的主人或是旁人看了会笑话,毕竟在他的意识里:偷看这些酸文假醋的东西,不像个男人。
可那个瞬间却已注定,一个下午,一副课桌椅,一张字条,他永远都无法忘记。
“经理,这是打印好的材料。”
现实的手将回忆的线轻轻一牵,樱树便醒了。低头看了看那一摞准备了好多天的广告竞标作品,好似毫不经心地一张张地翻过去,眼睛却死盯着,不敢出一丝差错,虽然承认面前的小助理已经很勤勉用心,也很有能力。
“放下吧。”樱树的眼睛越过提案和作品,落在桌边的《苏东坡传》上,一秒钟后返回,继续看那一摞看了无数次的材料。
他无法轻易——或者说相信任何一个人或事。
[二]
所以在那样的岁月里,他也根本不相信将来的自己,会记得这样无聊的事,就像他不会相信自己有天会念念不忘那个叫苏轼的家伙,甚至心甘情愿地读他的东西。
那时的樱树,半大不小的样子,更在意自己是否活得神气威武,快意江湖。
他跟所有在胡同里长大的孩子一样,对读书没什么概念。从小听惯了张家婆婆媳妇吵嘴、李家男人打女人,看久了东家大儿子偷东西进局子、西家小女儿出走不回来。跟一群如他一样年龄的孩子,春夏秋的光景,放学脱去上衣光着膀子,在胡同里疯跑或是打牌。
有些时候跑到条件好一些的人家家里,趁大人不在的时候看录像带,一盒接一盒,枪战打斗,或是衣着暴露媚笑横生的女人。
从没有想过,生活还会有别的样子。就好像那些沉溺于书本之中的人,从没有想过这世界上除了劝人良善爱民勤政的大正义大道理,还会有其他的样子。
于是刚上初中,樱树便跟身边几个还算铁的哥们儿一道,拜了学校高年级的,说话做派都很硬气的男生秦海为大哥,将上衣解来三四颗扣子,敞着胸膛摇摆地走在校园里。
有些人遇到老师时反而会更嚣张,樱树不是。他本无意于跟老师作对,却也看不起那些平日里很横行的人,瞧见班主任老师或是教学督察,就马上安静下来,整理衣服,装作老老实实走过去的样子——
没种。他想。
就是这样的樱树,因为不羁的性情,不俗的长相,不经意间吸引了很多女孩子的目光。里面有个叫许婷的,与他自小在一个胡同口里做邻居,小学时几乎不大理会他,不过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个削好皮的苹果,一个抄好答案的作业本,一道街角等待的背影,一个故意朗声大笑的姿态,使迟钝如他,也渐渐开始明白,她在有意无意地向他示好。
多少次,樱树故意扭过头去不予理睬。
他没那么大肚量。他记得当初她是并不肯理他的,在很久以前。那时他的爸爸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警察戴上了手铐,带走了。
现在的他想来,女孩当时的不理会也是正常的,因为当时整个胡同里的人都不愿理他家,说那是世代出“偷儿”的地方。大人们不理,小孩子便也跟着不理。他本该理解的不是吗?
但他却是不能。他幼小的心灵在无意识间,将一切都清晰地记了账,然后,将其深深地埋在心底,深深地,挖也挖不出来。
所以那天晚上,他拉上跟妈妈睡的“床”中间那一层隔着的白布帘帐,静静地躺下,从窗角处看那远得只剩下一点点的月亮。
“人有悲欢离合,月时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他忽地记起那首歌词里的某一句来,他没忘,他忽然觉得心里明白了什么。
他憋得慌,胸口难受极了。
[三]
也就是从那天起,樱树慢慢地发现自己,即使如往常一样,在转过街角的巷子口时连眼皮也不会对许婷抬一下,心却会猛烈地跳起来。
很多时候他放学后并不回家,而是坐在操场上跟哥们儿闲扯,听哥们儿几个议论,总有人提起许婷,说她是“越长越水灵了”,说她是他们学校的一枝花。
他没吭声。
凡是这样的话题,他都不吭声。他们说他是发育失常的那种,也许吧——
之前的他从没想过要将胸腔里的那团火给一个莫名其妙的女的,甚至是痛痛快快地打一架,流出血来,都比那要强许多。
可是那天的他,虽然也没说话,心却跟着同伴的话语走?
就好像一夜之间的事似的,他忽然发觉自己喜欢上了许婷,或许压根儿谈不上喜欢,他猛然发觉自己的心里有个地方是空的,需要身边有个人陪着,静静地在那儿,一直到天黑也不离去,而那个人最好是个女的。
所以说,许婷,还挺合适的。
他于是试着不回避与她的接触,他知道只要他不回避,一切就可以顺水推舟地进行下去。
在篮球场上,一回头的地方就能看见她满脸带笑地站在太阳底下,右手托着一瓶冒着凉气的冰水,只要他肯向她点下头,女生便会冲过来,递上水和毛巾,还有一连串听不清楚的尖声话语。
那时候,他只是将头埋得更低一些,把水从自己的左手传向右手,然后匆匆地又跑向球场。他们没有什么交谈,也许许婷是想跟他交谈的,他也想对她说点什么,可是……彼此似乎隔着很远很远的路,他们都走不过去,即使是站在一起,也不行。
放学的时候,他们一起往家的方向走。方向是对的,却不由自主地穿过一道道不必要的胡同与小巷,他们没有手牵着手,樱树习惯性地将手装在口袋里,而许婷的手在空气中晃来荡去,干巴巴的胳膊,瘦弱又孤单。
女生总是唧唧喳喳地说着什么,偶遇同校生经过,声音便更大了起来——樱树对这点很不喜欢,却说不清是为什么。也许,他还不太习惯,这种恋爱的感觉。
[四]
后来的樱树对当时的心理总结为“青春期的躁动”,但又并不完全符合。那时的他只是想有个人在身边,静静地,将心里那份空地装些东西进去。
可是许婷似乎并不是那个人,她絮絮地说话,朗声地大笑,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樱树发觉:其实她心目中的男女朋友,就跟学校里的其他人一样,甜蜜蜜地黏在一起,越是人多的地方越是放肆。
他猛然懂得了女孩选择他的道理,是一种变相的彰显。
很多时候他们就在街上来回遛弯,看天慢慢黑下来。当他听见她说“该回去了吧”,两人便分开,各自朝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