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和沙鸥
所以一到吃饭时间,小小的花子泰就会在邻居家门口流连。我爸是滥好人,一见他就招呼他进来一起吃。一次我们家买了酱鸭,花子泰循着香味就赶来了,我爸立即撕了一只鸭腿递给花子泰,正当我怀疑我爸会不会也把另外一只鸭腿给花子泰的时候,花阿姨冲进来了,二话不说夺掉花子泰手里的鸭腿不算,还对着他劈头盖脸一通乱打。“你知不知道丑呀?!你骨头是软的呀!家里没饭吃呀?跑到人家家里来讨东西吃?”
花阿姨将嚎啕大哭的花子泰拎走后,我爸很赞服,说花阿姨一个女人家虽穷却不乏骨气。
我却觉得花子泰一口鸭子还没啃上就被她妈揍成那样实在很可怜。这大概就是我和这个小歪嘴友谊的开端。因为我爸花钱不算计,又特宠我这个没娘的娃,那时他仍在做老师,有固定收入,所以我总是有充足的零花钱。自从对花子泰产生了同情之心后,每次买了零嘴,我都会很仗义地分他一份。从此,花子泰看我的眼神就充满了感激和信赖。他有什么问题都会第一个来找我,比如做不出来的作业题呀,在学校被谁欺负了呀,今天走路摔了一跤膝盖都蹭破了呀……最让我终生难忘的是,有一天晚上花子泰无精打采地跑来找我,气若游丝的贴在我耳边说,沙鸥姐姐,怎么办呀,我好些天没拉屎了。
花阿姨大概是为了省钱,连续几天给花子泰吃猪油蒸霉干菜。那时花子泰正在换牙,嚼不烂囫囵吞了,消化不了,所以都堵肚子里了。
虽然这个问题最后被花阿姨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圆满解决了,但这件事我反正是想忘都忘不了,一想起来就想笑。
我爸曾经开玩笑说,花子泰这个小家伙就是名字取得好,小时候是“叫花子”,长大了却否极泰来。花阿姨到底是怎么发家致富的,当年街坊邻里间有好几个版本的传言,什么她给一个外国老头当家政女工,后来老头死了竟然把全部遗传留给她;也有说花阿姨是买彩票中了头奖所以一声不响偷偷连夜搬走了。我觉得这些说法听上去都挺不靠谱,但花家脱贫致富这个事实是不容置疑的。
身为富二代的花子泰花钱那是相当阔绰的,礼物从来都是一买就两份儿,除了玫瑰的,竟然还有我的。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大便宜,乐得我呀。
高考成绩出来了,我和玫瑰都算争气,分数都值得我爸买个大喇叭到处宣扬。花子泰瞎起哄,嚷嚷着带我们去庆祝。吃过最贵的自助餐后,玫瑰又提议去唱K,我知道她想卖弄一下她那副天籁般的好嗓子。花子泰果然是听得如痴如醉。后来又是玫瑰提议要喝酒,我拦都拦不住。
贵的要死的洋果酒,包装是挺好看,就是不知里头装的什么,玫瑰没喝几口就醉倒了,我暗自庆幸没跟着她凑热闹,一直乖乖喝冰可乐。花子泰小声叫了玫瑰几次,玫瑰不应,他干脆坐到我的身边来。
“沙鸥。”
我叼着空纸杯斜眼看他。花子泰不知道是故意耍帅还是怎么的,一手撑在沙发靠背上,整个身体像个张开的大钳子似的把我夹在中间,这让我颇为不自在。他热热的呼吸一波一波拂到我的脸上来。也许是昏暗的灯光的美化作用,我忽然发现玫瑰之前说的“花子泰好帅哦”其实也没有那么夸张,他到底不再是我记忆中那个又矮又馋嘴的小可怜了。自信与顽劣在他身上交织出一种近似于邪气的气质。这是我第一次想到,也许玫瑰看中的并不仅仅是花子泰的身价而已。
“我叫你姐姐你让我亲一下呗?”
这个玩笑未免太过火了。我再次庆幸灯光够暗,我的脸红不会被发现。“要亲你亲玫瑰去!”
“她?”花子泰的声音忽然变弱了几分。因为吃惊,还带点不屑一顾。
花子泰不喜欢玫瑰?那他这段时间对玫瑰的百般殷勤又算什么?
我忽然义愤起来,“喂,花子泰!我告诉你,玫瑰可是好女孩!”呃,虽然她一直洁身自好的原因是她想钓更大的鱼,“你别仗着你现在有几个臭钱了,就在我眼皮底下玩什么始乱终弃的把戏!”一时忍不住,我抬手在花子泰脑门上用力拍了一下,就像小时候一样。
“沙鸥?”花子泰的声音听上去无限委屈。
真会演戏!我不理他,向玫瑰走去。我推了推就算是胡乱睡倒在沙发上看上去依然漂亮动人的玫瑰。
“来,再喝。”玫瑰迷迷糊糊张开眼,含混的声音听上去仍是无限娇柔。这样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孩子花子泰竟然看不上,真是瞎了他的狗眼。
我扶起玫瑰,正准备走出包厢的时候,花子泰的声音忽然响起,“玫瑰,做我女朋友呀!”
六
终于达成了最大的人生理想,当上了富二代的正牌女友后,玫瑰那个欢欣鼓舞那个小人得志,不要说我,连粒粒阿姨都快没眼看了。可是玫瑰又说,“我们很快就可以住进一个大房子了,哈哈,一定要是个独栋别墅,沙叔叔可以有一个超大的书房,妈妈可以养她一直想养的德牧,天天喂它吃进口狗粮,以后看到漂亮的衣服,我眼都不眨就全部买下来,而且每样都买两件,我一件,沙鸥一件,一有时间我们就出去旅游,欧美日本什么的全部转上一圈,飞机都坐头等的!”
我们谁都没料到,一直以来玫瑰那么想嫁个有钱人,除了她真心地爱慕虚荣,竟然也因为她很想照顾我们一家人的生活。
可是玫瑰口中那些海市蜃楼般的描述听上去虽然美好,但不用想也知道不靠谱。随着大学开学日期的临近,就连一向不关心俗务的老爸也开始发愁了。
两个孩子的学费到哪里筹措?
也被逼到绝境的粒粒阿姨又开始突发奇想了,一天晚饭吃得好好的,她忽然啪嗒放下筷子,霍的直立起来,“老娘决定去卖唱!”
玫瑰想尽办法阻止,她说她想不到比这个更丢人现眼的事了。
我倒是不觉得这事哪里丢人了。我爸曾经说过,“写作也好,其他的艺术创作也好,都需要赤裸裸地展示自己的内心感受,脸皮不厚到一定程度,是根本干不了的。”看来这方面我是得到了我那个二百五老爸的强悍传承。浑然天成地不要脸。
当了半辈子的文艺女青年的粒粒阿姨,抱着个破吉他翘着二郎腿坐在街头,不需要任何铺垫,便朗朗唱了起来。
粒粒阿姨也是天生一副好歌喉,和玫瑰的轻媚不同,她的声音低沉浑厚,一曲橄榄树唱毕,人群已经里外围了三层,都在拼命鼓掌。人来疯的粒粒阿姨立即HIGH起来,吉他一丢,跳起了她年轻时流行的热舞。
这下好了,刚准备掏钱打赏的观众们立即改成掏手机,拍照呀、摄像呀,要不是粒粒阿姨实在长得不丑,凭她这股子无畏无惧的疯劲,芙蓉姐姐凤姐什么都得靠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