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珍

0015

文/高瑞沣

长途汽车一路颠簸,我在辗转中难眠,疲倦席卷而来,连眼皮都睁不开,但不争气的我却以这个姿势怎么也睡不着,无奈只能不管不顾扑到旁边的他的腿上,然后居然就那么轻易,那么迅速的入睡,连他的惊呼甚至拒绝,或者,也许,还有反抗等等都没有感觉到。

我在抵达终点站的时候才睡饱了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他的熊猫眼和有些尴尬的朴实的脸。我谄媚的笑着对他说“不好意思,我实在太困,所以借了你的身体,枕了你的大腿,不过我要钱没有要命一条,除了以身相许,其余你都可以看着随便”

他只是用力闭了闭眼,然后认真看着我:“我不会也不能把你怎样,只是以后你千万不要这样,一个女孩子家,遇到坏人要怎么办才好?”

“你可不可以不要变相夸自己是好人?”我抱着肩膀不以为然,然后就看着他很快红了脸。我真心觉得现在会脸红的男生真的很稀有,所以遇到一个就一定要珍惜一个。不过很可惜的是,我来这里是为了曹思雁,他已经是我珍惜了很多年的男生。

此时,车里的人都已经陆续下了车,我也赶紧行动起来,在我快要跳出车门的时候,就正好听到他跟司机解释“师父不好意思,腿麻了,等我两分钟,马上就好。”

我发现,他真的是个挺好的人,我知道,六月末,此处正山花烂漫,蝴蝶纷飞。

我背着行囊一路向北,然后在天黑之前在半山上安营扎寨,我用火柴点了篝火,搭好帐篷以后,穿着白色的裙子围着火堆不停地转着圈,火光映红了我的脸,我真心觉得自己真的很勇敢,曹思雁能够做到的,我也可以做到。

曹思雁也曾徒步进了很多大山,去年的这个时候,他从山里带回来了九十九只蝴蝶标本,他说他要把那些标本送给他心仪的女孩,不过那个女孩却不是我,所以,我便下定决心也要来山里采集九十九只蝴蝶,而我想我一定会送给他,因为,他却正是我心仪的人。

我正盘算着蝴蝶斑斓的翅膀的时候,他却又一次出现在我眼前,那个会脸红的男生,而还没等我来得及说话,他便已经跑过来用脚踩灭了我的篝火,他焦急地说“山上不可以点明火,引起火灾那可不得了。”

“那没有火,我又该怎么办?”当四周没有火光而漆黑一片的时候,我发现我刚刚的勇敢早已消失得无踪无影。

“就算有火,一个小姑娘住在山里也并不是那么安全”他点了点头“要不你就住我家里吧,我叫陈刚,我家就在山脚下,我母亲刚刚烧好了饭。”

我挑了挑眉,借用了他说过我的话:“要是你是坏人怎么办?”

他就连忙着急的解释“山脚下不止我们家一户人家,你可以随便打听,我们家里没有出过坏人的。”

“好吧,好吧”我摆摆手,赶紧见好就收,因为确实,没有篝火我可真心不敢独自在山里过夜。于是,我就跟着他下山,他帮我背了包,还走在前面引导,我就拉着他的衣角紧紧跟在后面,在手电筒微弱的灯光下,我发现他的鼻子很挺拔,眼睛像星星般明亮。

我就这么住进了陈刚的家,就像在大巴车上霸占他大腿那样霸占了他的房间他的床,他父母都是老实的山里人,比陈刚还要老实,他们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尽量招待好我。

我每天吃着他们家唯一的老母鸡生的鸡蛋,吃着他们珍藏着只有在过年过节才拿出来吃的风干的腊肉,吃着陈刚从山里面采摘回来山菌和蘑菇,我边嚼边跟陈刚说“这就是山珍海味里的山珍,在城里要卖很多很多钱”

于是他便笑着对我说“这个在我们山里有很多,你喜欢吃的话我每天都去给你采”

“好啊,你真好”我答应得那么爽快和高兴,因为当时我并不知道,为了这小小一盘的所谓山珍,陈刚需要走很远的山路才可以找到。

我抓蝴蝶的进度很慢,所以我在陈刚家一连住了很多天,在这些天里,他带我去河里捞鱼,帮我爬到树上去摘野果,最后,终于在我开始着急的时候,他才教会我用麦芽糖去扑捉蝴蝶,糖能吸引到很多蝴蝶,并且只是黏住它们的触角而不会破坏它们美丽的翅膀。

在收集完九十九只蝴蝶以后,我怪陈刚,为什么在我着急要回学校去的时候才告诉我这个方法,为什么不早说。

他便只是挠挠头回答我“因为,你也没有说你时间有限啊”

我跺了跺脚“我当然时间有限,这已经是六月末,下个月曹思雁就要大学毕业了”

他就赶紧说“那你就赶紧回去吧,不要耽误了你的事。”

“你是在赶我走么?”我故意这么逗他,他就又一次在我面前急红了脸,他说“不是的,只要你想来,我们家随时欢迎你。”我看着眼前这个朴素而善良的男孩,内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感动。我不得不承认,其实,我开始有点喜欢陈刚了。

我是在七月初回到北京的,此时,城市里的天气已经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看着周围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很快就开始怀念起大山里的清幽。

我在学校外面的小饭铺里找到为即将毕业而喝得东倒西歪的曹思雁,再次相见,我发现我们两个人都变得心事重重。我听说他和他那个心仪的女孩分了手,而他看见我来,居然很快笑着朝我举杯说,“我马上就要出国了”

我就只好回答他:“祝你前程似锦”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我脑子里突然想起了陈刚,他在我走的那天,送我走了好几里山路,一直送到大巴站,他嘱咐说“记得不要在车上随便就靠在别人身上睡觉,万一那个人是坏人,怎么办?”然后,就像是下定什么决心一样,他一咬牙就大步往回跑了。

我居然陪曹思雁喝了很多酒,当微醺的我们并肩走在回学校寝室的路上的时候,我抬头发现此时天空星光熠熠,跟那时在陈刚家小院子里仰望的那个星空居然一摸一样,我手中使劲握着那被粗布层层包裹的蝴蝶标本,最终,我还是没有把它送给曹思雁,因为我突然很舍不得,因为它现在是我对陈刚的怀念。

这晚,我整夜都梦到了陈刚,我还记得在临去时我对他说:“有空来北京玩。”我知道,对于一个住在深山里的人来说,去北京是很难的一件事,但是我还能怎么说呢,万千言语,在不合宜的相遇面前,就只能化为这样客套俗气的邀约。

在第二年的五月末,在我毕业的前夕,我收到一大袋的晒干的山珍。我知道,陈刚一定来过,但我无法想象他一个人是如何经历重重困难来到北京的。可是我也明白,他不会再来了。

我不知道的是,在我离开山里的时候,陈刚无时无刻不想念我,于是,他就辞别他的父母到北京来打工。他在我学校附近的山珍馆找了份在厨房打下手的工作。他以为,爱吃山珍的我,某一天一定会出现在他眼前,一定。

可是,他并不知道的是,这个城市里好吃的东西太多,餐厅多得简直就眼花缭乱,我早就已经想不起要去光临某一家山珍馆,只为品尝自己曾经一时的新鲜。

在毕业后的第一年,我找了份杂志社美食编辑的工作,开始每天辗转在各种美食之间,我发现我变得懒了,变得像一粒尘埃那样松软,我想,我再也不会为了什么而辗转去那么遥远的山区,我连北京的朝阳区也不想出了。在偶尔闲暇的时候,我宁愿就呆在家里,只晒晒太阳,然后翻一两本有意思的小说。我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轻轻抚摸那九十九只蝴蝶标本,我会想起幽静深山里的陈刚,可见牵挂是静溢的思绪,它亦美亦纯,亦忧亦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