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棘皇冠:让我们再相信一次

文/独木舟

你十年前言欢的东西到十年后依然喜欢的,还有多少样?

十年前我十三岁,喜欢收集各种可爱的本子、贴纸,喜欢哆啦A梦,喜欢每个月攒十块钱去买一本篮球杂志,只因为上面那些提到IVERSON的只言片语,然后在我二十岁的那一年,我把这个英文名词刺在了我的脚踝上。

还有,十年前,你横空出道,娱乐圈的大佬双双护航,风光一时无二,所有的女生都在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被你电晕,我当然也不例外。

Edsion,一转眼,十年了。

那个时候的我还在读初中,女生之间交换着传阅各种娱乐杂志,你在那个时候看起来还是意气风发的样子,歪着嘴角,后来那便是你的标志性笑容。我费劲心思向音像店的老板讨来你的巨幅海报贴在我卧室的墙壁上,每天睁开眼睛就能看见你干净的容颜。

那时媒体说你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贵公子,有貌有财,家世优渥,比起那些为了替父辈偿还巨额债务而不得不出来跑场子的同龄人。你分明就是天之骄子。

后来的这些年,娱乐圈的年轻偶像像是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你方唱罢我登场,有的还没有红就已经消失不见,有的今天还是无名小卒,明日便一举成名天下知。

比我小的那些女孩子在韩剧日剧里挖掘花样美男,而我总是提不起任何兴趣,我想不是因为我老了,而是因为当年的你,太惊艳了,以至于我后来对男色这回事,都以你作为审美标准了。

其实我一直都觉得,爱这个字,是有些肉麻的,不过在某些时刻,奉献给某些特定的人,是有生之年的宿命,比如十年前将这个字奉献给你,七年前将这个字奉献给周,现在将这个字奉献给赠予我有生以来最美好回忆的Sean。

Edison,其实这些年来,我一直都算不上是个称职的粉丝,对于你的喜欢……我并未将它流于形式。

不曾买过一张你的正版专辑,不曾买过一条你设计的牛仔裤,甚至在2008年年初那场照片风波席卷整个互联网的时候,我都未曾用激烈的言辞与那些唾弃你的卫道士争吵过。

我有我的方式,不怒,不争,不嗔的方式。

哪个明星骂了你,我从此之后就不看他的任何新闻,不买任何他代言的东西。网上关于你的负面新闻一出来,我就直接点右上角那个小叉。若是身边的朋友提起那些照片,我也只会轻描淡写地说,男欢女爱从来都不是一个人的事情。

我发现我从来都不喜欢那些顺风顺水成长起来的人,不喜欢那些伪装得像三好学生一样对着闪光灯露出八颗牙齿笑的人,不喜欢那种八面玲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人,不喜欢那种出了什么错只会梨花带雨地哭然后推卸责任的人。

那些人,即使再美好,我也觉得是虚幻的,而你,即使再不堪,也是我爱的。

娱乐圈的水有多深,我们这些只会在天涯上点点帖子的人怎么能感同身受。我只看到你跌倒了,摔得惨不忍睹了。又爬起来继续走,无论再多的人用幸灾乐祸的口吻谈论你年逾三十重新出道,我都只会淡淡地说一句,Edison回来了,真好。

某次看娱乐新闻,你在上海的店开业,下面有很多粉丝哭着喊,陈冠希,我们依然记得你,你还记得我们吗?

我端着茶静静地笑。

我从未那样热情地用言语和行动表明过对你的喜爱和不离不弃,因为我觉得真正的倾慕应该是在你最低潮的时候,默默地陪你走过这一程,即使年华老去,即使物是人非,即使现在的你看起来真的有些沧桑了。

关于喜爱这回事,短的是热情,长的是眷顾,而我想给你的是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