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果
文/饶雪漫
PRAT1段柏文
若动了心是死路一条
我死得其所
———摘自段柏文博客《臆想是种强迫症》
(1)
心事长,衣衫薄的十七岁,我遇到她。
开学第一天,她走进教室的时候我误以为她是我们班的女生,拍老师马屁所以帮老师拿讲义。直到她做完自我介绍手执教鞭站在讲台上,用略带童音的甜美嗓音带大家诵读起《沁园春·雪》,我还犹如在梦中。
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年轻这么漂亮这么有品的老师?!
而我又偏偏撞大运,被分到她班上。
她姓李,叫李珥。一开始大家都叫她小李老师。一个多月后我知道了她的外号———小耳朵。我承认我可怜的心就快被这个妙不可言的外号活活搞死了,那个晚上我在一张纸上写了无数个小耳朵小耳朵小耳朵,纸都快写不下的时候,我才偷偷在角落里写了三个我自己都快看不见的小小的字:段柏文。和一纸深情的“小耳朵”比,“段柏文”三个字偷偷摸摸地趴在那里,像一双心怀鬼胎居心叵测的小眼睛。
“段柏文,你的班费没交呢。”若没记错的话,这是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
“没钱了啊。”我说。
她就站在我的课桌边,伸直手臂取出我放在文具盒里的五十元钱问我:“这是什么?”
我故作幽默:“票面太大,怕你找不开嘛。”
她在四周嘻嘻嘻哈哈的笑声里把钱找给我。我闻到她指尖特殊的香味,像六月清晨的茉莉钻进我的鼻孔。我如同被瞬间点穴,整个人软得像个没出息的烂柿子。
待她走了,同桌于池子低声骂我说:“好个老段,连老师都敢调戏!”
“注意用词!”我呵斥她。
“你是故意不交班费的吧。”她哼哼。
准确地说,于池子算得上是我的发小,我们从幼儿园的时候开始就是同学,我俩之间,用一个字形容:熟。用两个字形容:太熟。被她看穿我有些心有不甘,不过我并没有多作解释,我早知道这个世界纸包不住火,刻意隐藏和欲盖弥彰都是顶顶愚昧的一件事。
只是于池子不肯放过我,在午餐时间问我三次:“你是不是喜欢上小耳朵老师了?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是不是?”
“是!”我坦白承认。
因为我知道,如果我不这样回答她,我想好好吃完这顿午餐的可能性等于零。于池子冷笑一声:“也不怪你忽然开窍,我们班一半男生暗恋她,不过很可惜,据新华社最新消息,人家已经名花有主啦。男朋友那个帅就不提了,还特有钱,用路虎接她下班,你们这帮臭小子,全被比下去,比蚂蚁还渺小!”
我装白痴:“路虎是啥玩艺儿?”
于池子愤愤地说:“你就演吧,有朝一日拿了金马奖或许人家会多看你一眼。”说完这话,她端起饭盘,坐到了靠窗的位子上去。
愤愤不平的样子让我觉得滑稽透了。90后的女生都一个样,不是活在电视剧和漫画的世界里,就是活在追星的世界里,不是为毫不好笑的事情笑得全身抽风,就是为不该生气的事气得七窍生烟,不成熟到了极点。
我对这些女生以及她们的将来着实没什么指望,于是乎,初中三年,身边好多人都恋爱了好几轮,我却在这方面毫无建树,成为众人耻笑的笑柄,毕业晚会上还荣幸地被好事者于池子颁发“永不开花的铁树”手绘证书一枚。
那天晚会结束后,我们几个平时关系好的男生决定背着大人出去喝点酒,向我们的成人仪式发起最后的猛烈的进攻。有人介绍了一个很来事的酒吧,叫“算了”。那还是我一次去酒吧,气氛不错,音乐正好。我喝得酩酊大醉,和大家堆啤酒瓶玩,正High到极致的时候,有不认识的女生过来跟我要电话号码,不知道她是不是也喝高了,整个人趴到我身上,连声叫我“帅哥哥帅哥哥”,叫得我头皮发麻。我推开她,大喊一声“救命啊”,就跌跌撞撞奔出酒吧大门,一头撞到正来找我的于池子身上。谁知道那女生还不放过我,竟然追着我跑了出来,要不是被于池子一声怒喝硬挡回去,我搞不好真要拨打“110”脱险了。所以说,段柏文什么都不怕,就怕女人。
然而这一切,在遇到她之后仿佛一下子全都变了。我少得可怜的情商突飞猛进不说,人也变得多愁善感,就连飞轮海的某首歌中我总是听不明白的歌词都被我一下子理解了:
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我感觉我变了谁让我变了
原本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却被你解开了简单地解开了
我盼望每天的语文课,像儿时盼望每个可以撒欢儿的周末。她走进教室我的呼吸就开始变得困难,肢体变得僵硬,思想摇摆不定。在她的学生里,我显然很不出众,她找人读课文也好,回答问题也罢,我都仿佛在她的视线范围之外。有时候我很希望她能发现我,大声叫我的名字,但我又怕那一刻真正到来的时候,我会因为紧张而回答不出一个最最简单的问题,从此在她心目中留下“劣等生”的可悲形象。
因为她,一向光明磊落自由来去的段柏文无可救药地沦落到整日患得患失神经兮兮的地步。才明白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原来说的是这档子事。
而我和她真正的交锋,是从一篇作文开始的。
那一次的作文题目叫《我的高中》,拿到这个题目我就准备捉弄她一下。
我的开头是这样的:
就这样决定了,我要去天中读高中,我暗下决心,无论如何都要上天中!我上天中的念头是由一个有一个奇怪名字的女生激发的,她有着一双温柔的眼睛,生着副漂亮脸蛋儿,是个讨人喜欢的年轻人,当时她就住我们那栋房阁楼上,她因为常常见到我读书,就留心我,所以我们很快就相识了. 认识没多久,她就下断论说我“具有谈情说爱的天赋”……
她的评语很快就回来了:你真能瞎掰,就快赶上高尔基了。请重写。
那篇作文没分数。她当然也知道我抄袭的是高尔基的《我的大学》。不过没什么,一切都是在我预谋之中的。于是我很乖地重写了。我去她办公室交作文本的时候她正在批改作业,我没有敲门,一直走到她身边她都没有发现。我下意识地去看了一下她的耳朵,在阳光下薄薄透明的一片,让我实在忍不住想伸手去捏一捏。
“老师。”我轻声唤她。
她竟然没听见。
“小耳朵老师!”我大声喊,她转头,用左手拍拍胸脯,惊甫未定地说:“你进来不知道敲门吗?”
“敲了。”我撒谎。
“哦,对不起,可能我没听见。” 她的脸竟有一丝微红,看上去真是可爱极了。我把作文本从身后拿出来,递给她。
她接过,问我说:“你为什么要做抄袭这种无聊的事呢?”
“因为你的作文题目实在太土。”我说。
她对我蓄意已久的挑衅压根不介意。而是微笑着说:“难道这就是你抄袭的借口?”
“说对了一半。”我答。
“哦?”她好奇地问,“那还有一半呢?”
“你猜。”丢下这两个字,我仓皇而逃。
快步走出她的办公室,秋天的午后的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我真怕自己再待下去一秒钟,就会情不自禁地说出一些万万不能说的屁话来,然后被她一巴掌扇到外星球去。
可是这能怪我吗,怪只怪她太美好,美好到简直可以把我字典里那个叫“控制”的词完全删除掉。
是的是的是的是的,我必须承认的是,因为她,我没法控制我自己。
周末我终于见到那辆传说中的路虎和那个传说中的帅哥。那天我在宿舍里逗留的时间有点长,到校门口的时候已经快七点钟,我看到的那一幕是她差不多是被强行绑架到了车上,然后那个男的随后坐上了车,车子开走了。
鬼使神差,我拦了一辆车跟着他们。
帅哥一直用背影对着我,因此我没看清他的样子。但光从她的表情以及她跟他挣扎时的样子,我就能看出她对上他车的极不乐意。我坐在出租车上,大书包像块大石头压得我心头堵得慌。想到她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或者有可能被人欺负,我就觉得心里像被火烧一样的痛。大约二十分钟后,路虎拐进了一个小区,而出租车进不去,我只好付账下了车,呆呆地站在小区门口思考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