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不成风

文/大漠荒草

  花痴的小执著

我叫陈悦凉,资质普通相貌平平,家庭一般成绩马虎。我每天坐五站公交上学,小卡片一刷,一成不变的声音就汇报:学生卡;每天在老妈的唠叨声里郁闷烦躁,多希望我也能像广告里那男生一样有魔力,左耳收进唠叨右耳就源源不断地冒出彩虹糖;后座的男生每天用笔帽戳我后背,然后和他的同桌笑成一团:陈悦凉瘦得像排骨精似的!

我也常在课堂上支着手臂打瞌睡,偶尔也会做做变成青春美少女遇见白马王子的白日梦,当然梦想总会被现实照醒,醒来的我依旧是锥子脸和黑溜溜的眼,而眼前的作业也依旧是超长篇连载一样看不到完结的日子。

或许生活就是这样,简单的重复里迂回前进,小烦恼必不可少,大转折也偶尔来到。只是不承想我的转折点会来得这样猝不及防。

作为一名合格花痴,我也有一份近乎疯狂的执著,那个满是忧郁气质的新晋偶像魏成风便是我执着的目标。他出道以来的每一首歌你可以随便点唱,我能够张口即来,歌词背得比任何一篇课文都熟练精确,为了发声专业音准到位我把做好学生的所有潜质在音乐课上发挥得淋漓尽致,每周两次的音乐课在我的课程表上标着大大的星号,它的地位高到任何科目都不可逾越。

魏成风的粉丝团叫“风尘”,粉丝们说若他是风,那热爱他的我们便只能是尘埃,微小得可以随时跟着他的音乐他的方向飘动流浪。而风尘,又恰恰有了那样一个暧昧又悲凉的意义,像他身处的娱乐圈。

我这颗坚定的小风尘正在酝酿一个计划,为了计划的顺利进行我不得不每天咬着早餐跑步去上学,这样每天省下的两块钱便可以存入我的“风尘基金”。加上平日省下的零用钱,刚好够一趟上海之行。那个暑假,魏成风将在上海有一场歌迷见面会。

出发那天,我动员了身边所有死党对老爸老妈撒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谎,由外教领队的英语夏令营,对于一直热衷于将我培养成同声传译官的爸妈这绝对是不容错过的学习机会,于是顺利拿到通行令。只是我不得不背着老妈给我准备的一大包吃的两大包穿的以及创可贴感冒药吹风机去一号死党蓬蓬家寄存起来,才踩着点踏上了那辆慢悠悠的绿皮火车。

火车在铁轨上很礼貌地给几辆动车让了路,于是理所应当地晚点了。所幸在我赶到现场时见面会还未结束,只是那家承办见面会的KTV已经爆满,我不甘心地绕着半径巨大的人群转来转去,踮起脚尖看到的是前面已经踮起脚尖的人的后脑勺。

颓丧得要死时一束强光闪过,我本能地眯起眼,光束背后的身影已经隐没在人海里辨不出来。偷拍我也并不奇怪,因为当时的我的确是道奇异景观,在这酷热难当的夏天午后我戴着一只印着猪鼻孔的大口罩,眼泪汪汪。

可天知道我戴口罩是因为有天跑步上学的路上摔了一跟头,碎镜片把鼻子划了一道小手指长的细痕。大家都说根本没什么要紧,陈悦凉还是和以前一样普通,不会因为这道疤痕变得更丑或者更引人注目。可我不要我的偶像看到这道来不及退掉的疤,就不要,用猪鼻孔代替也不要。

最神秘的风尘

最终我还是没有见到成风,带着一颗凉飕飕的心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返程,然后在蓬蓬家住够一个礼拜才敢回家,老妈欣喜地做了一桌子好菜,饭后非要调到中央10让我给她翻译英语新闻。我哼哼唧唧欲哭无泪。

蓬蓬打电话来已经是一个礼拜之后,我鼻子上的痂已经熟透自动脱落了。那时候我正在老妈监视下背《牛津英语词典》,按着字母表的顺序已经背到E了。老妈说把这本字典吃透了,我肯定能成为同声传译官,我不以为然,顶多也就是个智能电子词典罢了。

电话那头蓬蓬激动得像中了五百万:喂,陈悦凉,你要怎么谢我?

我以为是替我撒谎以及收留我的事于是心虚地转身瞄了一眼老妈,蓬蓬却早忘了她索要的感谢,叽里咕噜一口气说完这个她所谓的惊天大喜讯。

见面会之后的风尘贴吧里这几天一直不平静,有人贴了张照片,照片里的女生戴着巨大口罩眼含泪水,帖子标题是“谁是最神秘的风尘”。帖子火到要爆,被顶到快上百页,风尘们一致推举这个不愿“露面”的女生做粉丝团团长。蓬蓬说她无意间看见,一激动就把我的联系方式和基本信息发了上去。果然,挂断电话之后我的手机便一直在震,短信内容大致如是:拜见风尘首领!

我晕厥。

那天晚上我把手机关了又开开了又关,不是这个“首领”的位置不够吸引。只是陈悦凉还是个有自知之明的孩子,我知道他们现在这样热捧我只是因为我戴着口罩,给他们神秘莫测的假象。可一旦看到我平凡的面孔失望一定会随之而来。

就在我第四次开机的时候手机又震起来,这一次绵绵不断声声不息,是来电。犹豫半天还是接了。那边说:你好,是陈悦凉吗?我是成风的企宣,你可以叫我狄加,有件事我想与你商量下。

于是,我在那天第二次晕厥。

光年计的距离

狄加第二天便飞到了我所在的城市,我们约好在一家咖啡馆见面。

我在前一晚夜不能寐,起床把所有能穿的衣服试了一遍,可站在咖啡馆的门口依旧有种民女觐见的诚惶诚恐。有时候自知之明真不是好品质,它让我自觉地自卑。

狄加在座位上冲我挥手,他站起来,个头在一米八到一米八五之间,年轻蓬勃帅气自然,笑容明亮亲切极像飞轮海里的炎亚纶。我相信只要他愿意,他亦可以成为一颗闪亮的星。

在狄加面前我的紧张感莫名其妙就瞬间消除,我们聊起来,我竟放得那样开甚至告诉他我的梦想是像成风一样站在舞台上歌唱。他并没有嘲笑我,当即让我唱首歌给他听。我唱了成风的《爱成风》,我爱死了这首歌的名字,双关得那么有水准,爱情已成风,我们爱成风。

狄加始终微笑,似乎听得入神,然后拍了下手说:好,就这么定了。

我当时并不知道,他的这一决定对我将有怎样的意义,我只知道我终于可以见到成风,可以和他拍照握手,运气好的话还可以要到一张签名。对于一个小风尘来说,这些,都已是中头彩一样的幸运和恩赐。可是狄加说:回去听听成风新专辑的主打歌,或许需要你们对唱。

我的小心脏再也承受不住更多的意料之外,如果没记错的话,我当时是紧紧抓住了狄加的手,很没形象地问了他N遍:真的吗真的吗这是真的吗?

因为贴吧里那张照片炒得很热,而成风又出了新专辑需要大力宣传,主办方想让我同成风一起参加一档娱乐节目,借着这件事的热度吸引更多眼球,同时也向公众展示他们对风尘的爱护。而对唱新歌是狄加方才听了我的歌临时做出的决定。

你看你看,音乐课的工夫并不是白下的。

节目是在临城录制的,把我送到节目录制后台成风的休息室狄加就不见了影子,他说我有五分钟时间和成风简单对一下词。没有狄加在场我忽然紧张到不能呼吸,不停地用一只手掌扇着空气,尴尬无措。成风一个人坐在休息室的小隔间里,指间夹着一根烟,眼神忧郁神情落寞。我心跳加速却仍大着胆子走过去。在这之前我所有的幻想里见到他的第一句话一定是:成风成风,你能给我签个名吗?只是当时我竟小心地在他对面坐了下去,语气诚恳无比:抽烟很伤嗓子的,一会儿你还要唱歌呢。

他抬头看我一眼,一道漠然的光扫过我的脸,然后他的嘴角挑了挑,说:你的口罩还不摘?

狄加说,让我保持照片里的样子,和你对唱时才能摘下来。我低下头,不想用猪鼻孔对着他。

呵,他说你唱歌很好听。他说得有些心不在焉,眼睛在开着的门缝里逡巡,我却心神荡漾:没有啦……脸热得快达到燃点,却发现成风已经起身出去,他试图去拉一个女生的手却被对方巧妙地躲过,她微笑四顾着周围的工作人员对成风说了些什么,然后挥挥手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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