雏菊扣

文/李静玮

  写手创作谈:

完稿的几天在下大雪。

南方的大雪,在以往总是令人心生欢喜。哪知道这一次,自己却在欢喜中变成了灾区人民,电一停就是三周,好生急煞人。

至于雏菊之扣。

扣如人间恩,扣子即施,扣眼为受,以缘为线,自此结为一体,辗转离合,纠缠不分。

在美丽的暑假开始之前,我在学校门口的二胖火锅店和刘扬扬、简小秋一干人等为了期末考试的结束胡吃海喝。

菜是刘扬扬点的,她的点菜模式同她本人一样体态膨胀个性鲜明——只见她接过火锅菜单,看也不看,豪气地对着长长的菜单一挥大手:“鲢鱼锅,菜一样来两份。”

三人在炙热的阳光和众人惊异的目光中对着热气腾腾的火锅和堆积如山的菜叉开了筷子。尽管我和简小秋为了减少AA制的损失下定决心大吃特吃,但事实表明我们的食量加在一起也远不如刘扬扬的惊人——她吃下了二分之一的鲢鱼块和三分之二的各类火锅菜——白米饭大白菜,面条小土豆金针菇,吃到最后,她说她还要去百富买一只大漠烤鸡。

我和简小秋的胃袋都达到了暴胀的极限。当晚我捂着肚子回到家,从沙发上滚到厨房里,痛得死去活来。

我那当女巫的妈心疼我,连忙找来一支温度计,以给九尾狐喂食的标准姿势塞进我嘴里,三分钟之后掏出来,左看看右看看,读出一个吓人的数字:“一百八十五度。”

——这个满脑子妖怪咒文召唤兽,并且没有丝毫生活常识的女人压根儿不会看温度计。

无奈之下,我强烈要求我妈骑着飞天扫帚把我送进附近的医院。

诊断结果表明,我得了急性肠胃炎,需要在医院接受一个星期的看护。

这真是一件可悲的事情——我原本打算以美食作为我暑假生活的开始,没想到暑假一开始我就住进了医院。

1

作为广大思想健康行为正常的青少年之一分子,我承认自己不太喜欢住进这家医院——虽然我妈说这里很便宜,便宜到我住上十年也不会心疼住院费——说话归说话,就算不要钱,我也不愿住十年医院。

医院门口有一片狭长的雏菊花地,花开得十分茂盛,在阳光下明亮得灼人。

踩着咯吱作响的木质地板走进这栋古旧的砖木结构建筑,立马进入了明亮的灯光中,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的气息——这没什么问题,要说它的设施——齐全,服务——倒也还算周到。但是挂号处的大妈穿着一件比巫师袍子还要黑的白大褂,递过来一张像千年纸符那么皱巴巴的挂号单;给我看病的那个医生一边写诊断书一边嚼榴莲糖,把我熏得直打喷嚏;而负责打针的护士老一边调点滴一边挖鼻孔,我看着她将挖出来的黑黄绿白揩在给我擦酒精的棉花球上,几乎要晕倒。

“打点滴的时候别随便动弹,保持四肢伸直,面朝天花板。”

我妈在千叮万嘱之后走了,而我像一具尸体那样硬邦邦地躺在病床上。我转动眼球打量房间,旁边的病床上是一位七十来岁的白头发白胡子老爷爷,他在病床上睡觉,将呼噜打得如墨玉麒麟般震天响。

我忽然感到有点无聊——以往这个时候我常常窝在课桌旁看被英语书皮包着的咒文书,同刘扬扬在走廊上一起对着路过的帅哥吹口哨,或者与简小秋在游泳社的蓝色泳池里进行速度训练。但是现在我像被龙的目光石化了一样躺在医院里,什么都干不了。

“呵——”一旁的白胡子爷爷伸了个懒腰,起床了。他坐起来看看我,说,“小姑娘,你什么毛病呀?”

虽然老爷爷的问话方式令人感到了某种歧义,但出于礼貌,我还是回答了:“急性肠胃炎。”

“喔。这毛病大概得住一个星期吧。”他挠着没有几根头发的头说,“还是你们年轻人强,我可是从这医院重新开张便住在这间病房,都许多年了。”

“啊?”我张大了嘴,“多少年了?”

“十年了。”他扳着指头算了算,“那天我吃坏了肚子,回到这家医院,一住就是十年。”

“您的家人不来看您吗?”我觉得十年这个概念不太可信,随意瞄了一眼旁边的床头柜。上面只有一束洁白的雏菊,黄金蕊,脂玉瓣,有少许腐败的叶子,看来还算新鲜——可是,谁听说过急性肠胃炎要住院十年的呢?

“家人?”他看上去并不太在意我脸上的疑虑,因为他表现出来的疑虑比我更加厉害,“我老伴去得早,其余的……我什么也记不起来了,自从我来到这家医院,就有许多的事情忘记了。连我的医疗费,都是政府支付的——我实在想不起来我还有哪里可以去,还有什么家人。”

看样子,老爷爷除了急性肠胃炎,记性还不是很好。

“说起来,护士今天怎么还不过来呢?”

我忽然感到了一种淡淡的非人类的味道,在附近一闪而过。

我一把捋下挂在架子上的点滴瓶,提着它冲出病房,环顾四周,两个护士在服务台聊天,一个年轻人扶着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太太向厕所的方向走去。

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

那个挖鼻孔的护士看见我,立刻皱起了眉头:“谁让你出来的?”

她像老鹰抓小鸡那样抓着我的后领,把我拎回了病房。

2

女巫的感觉比常人敏锐,做的梦也往往能与自然界的各种灵物相互沟通,或是预示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因此,在古时巫术文化繁荣的时代,国家的君王和各地的领主常常将巫师们奉为国师,以他们的梦境作为各项重大决策的重要依据。

我的修为并不高深,但是仍比一般人敏锐。

——这天晚上我做了个很长的梦,梦的开始我站在医院的楼顶上看头顶上漆黑的天空,天空中纷纷落下洁白的片状物体,我伸开手掌接住其中的几片。原来是雏菊花瓣。

一个小女孩从楼梯口探出头,小心翼翼地走到我面前。她真瘦,素衣白裙,长长的金色头发用同色的发绳束成一只马尾,是雏菊花蕊的那种金色。

再看她的脸,表情紧张,面容稚嫩,单薄得像一片白纸。

“我叫白小小。”她嗫嚅道,嘴唇不断开合,“你看见他了吗,看见了吗。我从小就认识他,他比我的父亲还要和蔼,又像我的恋人。他的眼睛是春天温暖的湖水,指尖有太阳的香味,你说,他是不是这么好?请给我一些时间,请你别伤害我,好吗?”

天空中显现出一些模糊的影像。

一个人深深地躬下身子,用巴掌大的专业花匠铲给一棵棵小苗松土。那个人是个好看的青年,松好土,他轻轻地用双手掬出一把厚实的草木灰,放入小苗附近的一圈土槽中,用泥土盖好。

我还没有来得及对这一段逻辑混乱的话和毫无主题的影像作出反应,便听见一声凄厉的惨叫。

梦境被什么破坏,我醒了。

3

梦境的破坏其实与睡眠无关。我是被那股淡淡的非人类气息弄醒的,睁开眼的时间是早上八点,我转头看向身侧,梦里面那个自称白小小的小姑娘坐在白胡子爷爷的床头,穿着一身护士的白色制服,正在喂他喝粥。

看来就是她了。

我关闭五感中的听视味触四觉,将嗅觉发挥至最大限度,女孩身上的气息逐渐变得浓烈了,终于我从这气息中感知出她原本的形态和特质——是一只雏菊花妖,没有多少年的修行,但是却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内心充满了强大的力量。

白小小见我醒了,端着碗的那只手晃了晃,有些惊慌地招呼道:“你好。”

我的脑海中腾地冒出书上的一个典故。

据《召唤术简史》记载,太阳历一百七十五年,召唤术鼻祖,《召唤术简史》的编纂者赫兹伯茨大法师在使用一只花妖与火龙进行战斗的时候被花妖背叛,头发眉毛胡须被火龙尽数烧去,成了一个白腻腻光溜溜的剥皮鸡蛋。

非常生气的他从此得出结论,巫师与世间所有的自然物皆为忠诚友人或可为忠诚友人,只有花朵幻化之精怪,性情无常难以驯养,遂建议天下巫师见之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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