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语者

从梯子上下来后我气喘吁吁,站在窗前擦着脸上的汗。房间位于八层楼房的顶层,但因为地势较高,加上挡土墙的高度,向下看去足有十几层楼的模样。在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大学的棒球场,几个球员正在那里练习跑垒。

我突然意识到联赛已经步入尾声,得赶紧把眼前的麻烦解决,否则休想惬意地坐在电视机前观赏比赛。

把钥匙还给管理员时,我向他询问了有关阁楼的问题,他告诉我顶层屋子都配有那玩意儿。

回家的途中,我在邮箱里取出日报。有了上次的教训,我特意停住脚步浏览新闻标题。尽管如此,看了一眼后我还是忍不住咳嗽起来。

【六】

《新偶像诞生?!》

“漫画里的超级英雄都有个特点,不是用各种装饰品遮掩真面目,就是变得面目全非,以至于无人可以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现在,我们这里同样出现了一位神出鬼没的家伙。或许把他称为英雄值得商榷,但他的行踪,给我们平淡乏味的生活增添了许多刺激。”

“还是那位蒙面枪手,有人向警方检举在郊区的树林里见他出没,于是十几分钟后树林被包围得水泄不通。最后的结局不出所料,警察垂头丧气,他像云雾一样地消失了。我们不得不怀疑,上次他在校园里开枪,也许目的不是伤害无辜,而是故意向警方挑战。这场猫捉老鼠,老鼠耍猫的游戏还要持续多久,值得拭目以待。”

我神色尴尬地靠在沙发上,沃特曼脸色铁青地死死盯着我。

“你那位主编朋友走得太远了,这种论调就算是向来和警察作对的报纸,都望尘莫及。”他咬牙切齿地说,“我现在最想干的事,就是朝他的下巴狠狠来一记上钩拳。”

“你不是明年打算竞选市长吗?还是克制一点儿比较好。”事到如今,我找不到为葛森辩护的理由。

“任他这样胡说八道,就算我当上了市长,外边的人也会以为这里的人不是疯子就是饭桶!”他咬牙切齿,“他被魔鬼附体了?”

我干咳了一声,岔开话题:“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小玩意儿,你不妨看看。”

他接过袋子,盯着金属丝:“你从哪里找到的?”

“死者房间的阁楼里。”我说,“有趣之处在于,金属丝一侧的截面大部分是光滑的,很小的一部分呈锯齿状。我的结论是,它是被人事先截开了一部分,后来又被另一个人给彻底拽断了,因此出现了这种特征。”

“为什么?”

“不知道。”我摇摇头,“肯定有什么目的,但线索完全是零碎的,我还欠缺一点儿东西,一点儿关键的东西将它们组合起来。”

“有什么地方需要我协助吗?”

“没有。”我摇摇头,喝光了今天的第十杯咖啡,“只能指望运气了。”

“别提运气。”他粗暴地说,“要是单纯凭运气,我绝对坐不上今天的位置。”

“要是没运气,我早就以身殉职了。”我针锋相对。

他不自在地转移开视线,借口公务繁忙告辞而去。

沃特曼前脚出门,我后脚就给葛森打了电话:“有几个问题我想请教一下。”

“请教?我还以为你是要来斥责我的呢。”他笑声爽朗,“说吧。”

“那个枪手作案时戴着头套,目击者凭什么让警方相信自己看到的就是他?”

“你总算问了点儿有实际意义的东西。的确没人看到他的真面目,不过他有着一头金色长发,在邻市作案时头发露出了头套的边缘,被人注意到了。所以当警察听到有人报警说,树林里有个行为鬼祟的金发男子,他们自然会去看个究竟。”

“包括第一起那个看到他像蜘蛛侠一样荡秋千的家伙?……你觉得他的证词没有添油加醋?”

“添油加醋对报纸来说是好事。”他不紧不慢地说。

我勉强压制住胸中的火气:“我总算弄清楚了一件事,就像沃特曼说的那样,你走得太远了。”

“如果能让报纸的销量重现往日辉煌,我不在乎自己走多远。”他先下手为强地挂断了电话。

我握住话筒,气得全身发抖。

气愤对负责推理的脑细胞有很强的杀伤力,两天过去,我一筹莫展。

我几乎忘记了孙吉云的存在。有那么几次我想打个电话问问她男朋友的状况,想到她是我那位变得面目全非的老朋友的房客,迁怒的心态让我决定不去自寻烦恼。

《橘郡日报》上的报道越来越颠倒是非,我甚至开始担心沃特曼是否会被狂怒驱使,先去干掉葛森,接着回办公室饮弹自尽。

就在这时孙吉云找上门来,脸色惊恐得仿佛是大白天见了鬼,吓得我顿时站起身,以为噩梦成了真。

“我刚才去找萨缪尔,发现有鲜血从门缝里流了出来……”她嗓音都变了调。

“你应该报警!”我怒气冲冲地说,见她窘迫万分的样子,语气缓和了下来,“你是想让我陪你去看个究竟?”

她默认了。

我拿起外套,想了想,从抽屉里取出手枪揣进裤袋:“走吧。”

【七】

萨缪尔住在一栋破旧的公寓楼里,我刚上了三层楼,就注意到了五六个浑身散发着犯罪气味的年轻人。我不禁暗暗惊诧,原来爱情的力量真的能让人无视危险。

正如孙吉云所说,暗红色的血液从门缝里流出,占据了半个走廊的宽度。一个脖子上文着刺青的家伙神色漠然地嚼着口香糖靠在走廊的窗边,好像地上淌着的不过是止咳糖浆。

我用力地敲门,房间里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我掏出手枪,一脚把门踹开,那家伙在背后鼓起了掌。

走进房间,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混合着焦糊味扑面而来。血是从洗手间流出来的,我让孙吉云在门口等着,自己全身紧绷地缓缓打开了洗手间的门。

迄今为止,我亲历的凶案现场数不胜数,我觉得自己足以应付任何骇人的场面,可是卫生间里的景象还是让我的胃口一阵紧缩。

浴缸里的血和水混合成了诡异的粉红色,白色的瓷砖墙上,喷溅状的血迹触目惊心。最要命的是,有人似乎想在这里纵火,但他显然没有备足汽油,火焰仅在相当有限的区域内燃烧了一阵便熄灭了。

灭火的功臣是地上那张黑糊糊的东西,应该是一张吸足了血液的羊皮,它阻碍了火势的蔓延。

羊皮在地上,没皮的羊羔被一根金属丝挂在天花板上。

金属丝?我愣住了,走上前仔细看了看,和我在阁楼上发现的那根是相同的材质和规格。瞬间我的大脑开始翻江倒海:鲜血,烧焦的羊皮,惨不忍睹的羊羔,那根金属丝掺杂在一起,令我头痛欲裂。

我猛地冲出房间,那个嚼口香糖的家伙还站在那里看热闹。

“住在这里的人去哪儿了?”我问。

“我什么都不知道。”他阴阳怪气地说,“这并不违法吧,警察先生?”

“你弄错了,我可不是警察。”我恶狠狠地说。

他的神色紧张起来:“他是早上九点半离开的……带着两个旅行袋。”

见鬼!我狠狠地跺了一下脚,拨通了沃特曼的电话:“关键性的东西我找到了!”

“回头再说!”他大声嚷嚷道,“我这边已经焦头烂额了!”

“你在哪里?”我听到他身边人声鼎沸。

“我在斯塔文家,这小子被人干掉了!”

我感到全身的血液一阵冰凉。我拉着孙吉云跑出大楼,拦了一辆出租车,嘱咐她马上回家等我的消息,然后驱车直奔斯塔文的家。

考尔伯大学最近在报纸上出现的频率非常高,有相当一部分是葛森的功劳。我赶到斯塔文家时,一眼就发现了挤在记者群里的他。

“你怎么亲自来了?”我吃惊地说,“沃特曼对你一肚子火,当心他找你的麻烦。”

“没关系,他顾不上我。”他把我拉到僻静的角落,“这家的男孩被人剥了皮挂在卫生间里,凶手试图纵火,可惜木材潮湿,冒出的烟惊动了邻居,警察赶到把他抓了个正着。你猜凶手是谁?”

“中国女孩的男朋友。”我阴沉着脸,“我就是从他的住处赶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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