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祭文
“小何啊,我那三岁的儿子,就是这么不见的。其实,你也是见过他的,他曾经与你说过话的啊。”老王爱抚的抚摸着身旁的那团雾气,那雾气又如同鬼魅般幻化成模糊的人形。
我感觉渐渐的视线也有些模糊了,但仍然能看的见老王,只见他起身从书柜里抽出一个牛皮纸封皮的笔记本,然后坐在一张小桌子前写着什么东西,就再也不看我一眼了。
“王叔……你……”我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觉得脑子里一阵一阵的空白,我感觉自己在慢慢地倒下去,宛如流逝了全部的生命一般,最后,我什么也不知道了。
(十)老王篇
小何今天来向我辞行,说不打算继续在我这干了。当然,反正我这书店也要卖出去了。
小何一定很好奇,为何一把年纪的我要卖掉书店。其实他不知道,对一个小说家而言,灵感是最重要的,我不能一天到晚总是困在这个小书店里啊。我准备把关于儿子的小说续写下去,到处走走去寻找灵感,让我的孩子的生命永远延续在书中。
小何是个好孩子,为人忠厚老实,我想,我的儿子一定也很需要这样的朋友。
星期二的那天下午,我给亡故的妻子去烧冥币后回来后发现我的房间被人动过了,书店的大门却丝毫没有撬损的痕迹,我就知道,一定是何浚颜想回来探个究竟。因为自从他发现我的秘密以后我就把这本手写书转移到我房间的书柜里了。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弄的流了血,或许是他在慌乱之中不小心碰到了老唱机的唱针把手给刺破了吧。当我看到唱针和滴落到唱盘上的血渍时,我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我没有忘记当初用儿子的血是如何做到的,我又重复了当年的那些做法,将血渍和墨水融合到一起,还滴入了少许松香,据传这样效果会更快。
果然,才仅仅写了两天,大概也只有一万字,小何今天就虚弱的昏倒过去。
小何是个好孩子,却出身普通的家庭,甚至有些贫寒,我觉得这很不公平,为什么好人的一生就要如此平凡。我猜你一定也怨天尤人过吧,小何,在我书里的世界好好的活下去吧,好好的陪伴我的儿子。我会让你的生命和我的孩子一样,在小说的世界里永远的延续下去,让你从此走上截然不同的人生……
尾声
“哟,大作家,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用钢笔写作呢,人家可都换电脑了。”交了这个月的房租,房东婆和我闲侃道。
“呵呵,已经习惯了。”送房东出了门,我转身回到房间的写字台前。
秋天的日头很暖和。此刻的我正住在一个自己单独租来的房间里。
桌子上摆放着一个老羊皮纸封皮的笔记本,还有一支钢笔以及一个写作的人应具备的一切物品。
从最后一次见到老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半月。
我还记得,那个星期五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里,身旁是一个穿着警服的人。
“你好,我是XX警局的警员李松,你还好吧。”
原来,那天我去了老王那里以后,老六打算叫上我一起去看望老大。书店的门却从里面反锁上了,到了门口本来准备要走的老六却无意间听到了我和老王隐隐传出来的对话。老六发觉事情不对,打我的手机又打不通,便试图撞门,无奈实木的门太过结实。于是便报了警。
警察赶到的时候,就只找到昏迷不醒的我。而老王大概是从那扇破窗子逃走了。
初步调查,我是由于松香中毒导致的暂时性休克。而浸有大量松香的正是老王随手递给我的那条毛巾,可能这个老人忘记了他常用这条毛巾擦拭滴落的松香。
警察还在小屋子里找到了一个打开着的旅行箱,箱子足够装得下一个成年人。我猜那本来是老王打算用来装我的箱子,然后等着我慢慢变成尸体,直至最后彻底消失掉。
警员李松还在老王的书柜里找到了一个日记本,里面有一部分是涉及到我的内容,当然,也是与“血祭文”有关的那部分。只不过警方无法相信日记里荒唐的记载,一度怀疑这是老王虚构出来的小说,或者老王本身就是个精神有问题的人,日记本对破案没有任何作用。
而老王在日记里提到的那些被他从老唱机上刮下来的血渍,自然也不是我的。而是老大在那次来书店避雨时留下的。老王想当然的以为那些血渍是出自于我,毕竟除了我应该没人会接触那台老唱机。
得知一切后,我陷入深深的自责于懊悔之中,我最好的朋友老大,成了我的替代品,代替我付出了宝贵的灵魂和生命。我也曾一度痛苦得一蹶不振、醉生梦死。
可是出了痛苦,我又能如何呢。
不久后我再次翻开老王的日记,我忽然如醍醐灌顶。如果老王可以让他的孩子的生命在书中得以延续,那么我是否同样可以做到呢!
我联系上了那名叫李松的警员,要求重新勘察案发现场,并由我亲自参与。案情当然依旧毫无进展,我只是趁人不注意的时候,收走了老王放置在床头的唯一的一瓶墨水。
现在,我每天大量的阅读和学习写作,每天在落日里最美的黄昏时分进行小说创作。日复一日,从不间断。
不追求作品的完美,只求字里行间里最美好的文字。
我知道,老大在另一个与我相隔的世界里,也一定会过得很好。
还是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