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对头

文/郎宇

 

我们活着的时候是死对头,死了以后还要头对头。

能抓住机会就千万别错过,错过就得后悔一辈子。

我们活着的时候是死对头,死了以后还要头对头。

【一】

唐六爷说,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

只可惜,这个机会,必欢最终还是没有得到。

必欢出殡的那天老天很给面子地下了一早晨的雨,整个山坡都湿漉漉的,一座新坟就这样出现在了绿草艾艾的半山腰上。唐六爷很难得的也出场了,一身深灰色的马褂,有些伤感地叹气道:“必欢这孩子无福,眼看着就能过上好日子了,怎么就这么想不开?”他一边沿着山路下山,一边看着我们,“但你们几个却少了个竞争对手,也算好事。”

他这话,正好戳中了我们的心事,我瞧瞧一身黑缎子旗袍的阿曼,又瞟了瞟润珍,忍不住停下脚步,看着身后不远处那座孤零零的坟墓。

彼时是民国二十三年,收音机里整日播报的都是四处战乱民不聊生的消息,但上海滩却依然纸醉金迷,它仿佛被割裂在了俗世的外面,表面上一片繁华,报纸上说这不过是灿烂的最后一抹流光罢了。

而我、阿曼、润珍和离开的必欢,都是大上海星河中的一颗小小星子,算不上发光,但好歹也有些名声。我们自小就被卖进“在水一方”,也就注定我们这一生都是轻贱的舞女。

从必欢的墓地到市区里要开一个钟头的车,我坐在车厢里,忍不住想到了时光的最初,我们还在老舞女手下调教时的样子。第一天阿曼就迟到了,等她懒洋洋地走进门口的时候,我终于从那个妖艳的老舞女眼中发现了一抹惊艳的目光——阿曼是我们四人中的翘楚,便是整个上海滩,她的美貌也绝对数一数二。记得后来我们出台,阿曼一夜之间爆红,整日都有从重庆、香港过来捧场的富商军阀。

那间培训用的房间黑漆漆的,老舞女捏着嗓子说道:“人有寿命,活到七老八十就是有福气的;舞女也有寿命,五六年的风光之后,你连路边的乞丐都不如。所以在这五六年里,能抓住机会就千万别错过,错过就得后悔一辈子。”她说这话的时候,坐在一张高高的桌子上,墨绿的旗袍衬着苍白的脸,我忽然觉得她那么疲惫、那么累,又那么可怜。

一年后我们四个正式成为在水一方的舞女,整日昏昏沉沉,酒精麻醉了大脑,也麻醉了身体,让我们忘乎所以,今夕何夕。唐六爷是在水一方的老板,我们的出现为在水一方在偌大的上海滩争得一席之位,许多名流都喜欢光顾这里,所以他对我们四个格外客气,还在南京路租了一间法式的别墅给我们住。

那间别墅叫玫瑰园,我觉得很俗气,润珍却很喜欢。

某天我们忙到凌晨,从在水一方出来,见街角有一群人围着看热闹,润珍拉着必欢跑过去,忽然尖叫了一声,我看了阿曼一眼,她还是那副懒洋洋的样子,眼高于顶,什么都看不惯也看不上,等我们两个走过去,才发现人群中缓缓围绕的那具冰凉尸体,竟然是一年前在灰暗房间里教导我们如何成为一个舞女的人。

她苍老了不少,一身破旧不堪的衣服,我忽然想到她说过的,五六年的风光之后,你连路边的乞丐都不如。

自那之后,虽然我们四个谁都不说,但大家都心照不宣,开始努力地把握机会。虽然有时候,我们自己都不知道那机会是什么,又有谁来给我们。

【二】

必欢的死是个谜,尽管在那之前的几天她就表现得十分奇怪。平日里她也是一副淡淡的神色,但很少那么安静,整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她抽烟的姿势不如阿曼妖娆,却自有一股韵味。那几天她也不怎么去在水一方,即便去了,也很少与人说话。

没过几天,她的尸体就从房间里被抬了出来。当时是早晨,按理说这个时辰我们都刚刚睡着,也不知是谁发出了声音,我打开门就见润珍坐在地板上,脸色灰白,受惊不小。阿曼靠在门口,媚眼如丝,脸色平静坦然。

收拾必欢遗物的时候,润珍十分开心,必欢在在水一方风光的这些年虽然不及阿曼,但也有很多富商喜欢她骨子里那股云淡风轻,她得到的礼物自然也都价值连城,那些珠宝首饰被润珍抱在怀里,像是得到了老天的垂怜。阿曼压根没来,必欢的这些东西她自然看不上,所以还不如回房间睡觉。我打开必欢的抽屉,看到了一本书。

这是一个留学海外的公子从前送给她的礼物,一本侦探集。我觉得那位公子真心可爱,像我们这样的人有几个喜欢这些文绉绉的东西?还不如送一盒香烟来得实在。

那本书被我收了起来,闲来无事的时候也会翻着看看,故事大同小异,后半本我就再没翻过。但其中一句话我却很喜欢:这世上七七八八的侦探故事,凶手总是第一个出场又看似无关紧要的人。

我觉得好笑,仔细想来,竟然觉得十分在理。

这些年,我们也一直都在找机会。阿曼是我们四人中名声最大的,只是她眼光太高,那些痴迷她的富家子弟于她眼中都如蝼蚁一般,这些年,不是没有人想要替她赎身,给她平安喜乐的日子,但阿曼都拒绝了。有一次润珍问她为什么,阿曼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既然当了舞女,这辈子身上都烙着标签,他如今贪恋我的美色,但若真得到了,不用半个月就会厌烦,到时候我怎么办?”说完,扭着腰就走了。

那时我以为阿曼不但是我们中间最美的,也是最聪明的,她看得那么透彻,什么都想到了。

到很久很久之后的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我们中间最聪明的,却不是阿曼。

阿曼对“机会”的态度是不屑一顾,润珍却如饿虎扑食一般,恨不得早日脱离这水深火热的生活,只可惜她没有阿曼那样的外貌。润珍的长相在在水一方只能算是普通,何况她的身材有些胖,而且脾气火暴,竟然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别人大打出手。但也有一些客人喜欢她的性子,觉得有趣,背地里叫她胖李逵。

润珍这些年一直很努力,但上有阿曼,必欢和我也比她出色,而喜欢她的那些人大多只是几天热情罢了,回头还是一股脑跑到阿曼身边。

必欢仅次于阿曼,她性子很好,总是有些淡淡地站在一边,有种世外闲人的感觉,客人觉得她那种不争不扰的感觉很好。有一次大家在一起喝酒,阿曼冷冷地看着必欢,笑道,“你这么演戏,不觉得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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