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巧克力固执的是爱情
文/任玉瑶
[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我喜欢巧克力。”
这个签名挂在我的QQ里长达半年之久,几乎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朋友都知道我想买LG的那款巧克力手机都要想疯了。只有杨熙,傻乎乎的杨熙锲而不舍地追问了我半年——“凌蓝,你究竟喜欢什么口味的巧克力啊?”
我笑笑,自始至终也没点破。于是接下去的时间,杨熙想当然地把我看成一个嗜巧克力如命的女生,大半约会,他都极有耐心地带我品尝这个城市所有的巧克力。我最喜欢的是一家小店里卖的手工巧克力,每天都有不同的造型,有时是一朵花,有时是一只贝壳,甚至连巧克力下的签语也是每天在变。
2007年3月11日,“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我默默吃完巧克力,照旧把签纸塞进笔袋。里面已经积攒了厚厚一沓,这都是杨熙的功劳。无论刮风下雨,他给我买巧克力的习惯从未打断。笨拙得可爱,因为很不擅长揣摩女生的心思,一旦被他认定一件事情,便会义无反顾地坚持到底。
签纸积攒到第二百张时,连我那戴着厚厚酒瓶底的同桌都开始感慨了。她说,杨熙对你多好啊!如果只在追求你时这么殷勤也就算了,可你们交往这么久,杨熙同学的热情一点减退的迹象都没有!我不得不点点头,但很快又意识到什么,低下了眼睛,继续摆弄我的签纸。
快下课时,杨熙给我传手机短讯,“今天是第二百张签纸。”他说,“凌蓝,什么时候我可以彻底取代他的位置?”
我几乎把自己的诺记N72捏烂,也没办法给他一个圆满的答案。
[当我们喜欢一个人,总妄图占有她的全部灵魂]
每天早操后,我都会到杨熙班上找他。懒洋洋地靠在门框上,冲教室里大喊他的名字。
我知道自己这副姿态肯定引得许多人不满。就像许多人不明白以我这种烂成绩怎么能混进有名的四中,又怎么轻而易举地勾搭上有名的好学生杨熙。许多人质疑,但没人敢问出口。倒是我自己,面对通红的分数,厚颜无耻地自嘲,“大概傻人有傻福吧。”
等杨熙红着脸走出众人瞩目的教室,我们上了教学楼顶层的天台,坐下来,我自然而然地把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打开第二百零一块巧克力,小声读出签纸上的字迹。
“当我们喜欢一个人,总妄图占有她的全部灵魂。”
“老套。”我吃完巧克力,盯着签纸,笑了。
杨熙在摆弄他的手机,和我一模一样的诺记N72。机型不算好看,但是实用。过了好半天,突然闷声问:“凌蓝,你喜欢我比较多,还是喜欢他比较多?”
“这个没法比,他是过去,你是未来。”
“那你喜欢过去,”他握起我的手,顿了顿,问道,“——还是未来?”
我盯着他的眼睛,在他眼里,我看见灼灼的真诚。如果是两年前的莫凌蓝,我会感动,我会同样握紧这个男生的手说我们一定要天长地久。可是,这一刻,我淡漠地笑笑,抽出自己的手,狡猾地回答了他。
“杨熙,我比较喜欢活在现在。”
他不再说话。
学校附近是一片机场,湛蓝的天空不时有飞机低低掠过,我为自己的话而愧疚,像急于要弥补什么,伸出两手,比成一个框架的形状,将一架经过的飞机框在其中。我说:“你知道吗?据说这样框住一百架飞机,上帝就会赐给一个愿望。”
“怎么可能?!”
“真的啦!”我嬉皮笑脸地攀上他的后背,“我已经框住了五十六架,现在你也可以参与进来了。”
杨熙还是一脸将信将疑的神色,你没办法指望一个理科生能相信科学论据之外的东西。上课铃适时响起,我终于得到机会摆脱如此尴尬的气氛。可是,就是在转身的一瞬间,我确定自己看见杨熙伸出双手,认真向着天空的方向比成一个框架的形状。
“这是我的第一架。”他回过头,笑嘻嘻地对我说,“突然想起,我好像也是有愿望要实现的。”
[这是我曾视若珍宝,慎之又慎的爱情]
我想,每个十几岁的女生都一样吧?身边有一个保护她的骑士,心里却装着一个让她仰望的王子。
如果说杨熙是我的骑士,那么,某个叫段然的男生就是我可望不可及的王子。
无数个夜晚,我都在为一个梦魇所纠缠。梦里还停留在2006年的3月25日。那天,我打开QQ,习惯性拖到段然的名字——“白痴,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一行字打好,正要按下发送的手却在看清他新签名的那一刻顿住。
“VIC,我等你回来,一直等着你。”
那一天,窗外的迎春花正在大把大把地开,我的世界,却在身后轰然倒塌。心从很高很高的地方重重坠下,没有一丁点回响,不知所踪。刺骨的寒冷,从四面八方侵袭而来。
我狠狠咬住了自己的嘴唇,直到嘴唇渗出了咸咸的液体。
我不会忘记,那一天,正好是我们交往一周年的纪念日,多么讽刺。
在那之前,我所知道的段然,面目英俊,眼神冷冽,身边一直包围着络绎不绝的花朵,我曾以为自己会是其中特别的一朵。可到了现在,才知道,对于小王子段然来说,我们都是地球上泛泛的五千朵玫瑰之一,而真正被他深植于心,亲自浇水照料的,是遥远星球上那一朵,叫VIC的,唯一的玫瑰。
我调动了自己所有的想象力去勾勒她的模样,最后我被自己的想象打败了。我想她一定是眉目如画,神情淡然,她不会像我这样地在意段然,她把他放在不近不远的距离。所以,她得到了段然永垂不朽的爱慕。
我长久地注视着段然的新签名,然后我努力地笑了,笑着笑着,眼泪就长长地挂下来。
从那以后,段然再没有联系过我,我也没有去找他,还是害怕有答案,我宁愿相信感情是真的走到了尽头,也不愿承认自己只不过做了一年VIC的替代。
我开始陷入一个漫长的堕落时期。不再去学校,慢慢学会了抽烟,悲伤到极至时就把发亮的烟头狠掐在手腕上,于是手腕上出现了许多个再也无法痊愈的疤痕。
如此的自我虐待,可段然不知道,他并没有疼惜我爱护我,更加没法指望他因此良心发现突然爱上我。我在这里暗无天日,或许他早就有了新的生活。
很快很快,我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所幸是我有对神通广大的父母,他们千方百计地抹去了我的污点,带我来到这座新的城市,转到新的学校。妈妈说,凌蓝,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
我说,好。
在这个新学校里,我努力掩饰自己的过往,长年累月穿长袖衬衣,借此遮盖手腕上的伤痕。我并不多话,与所有人维持住一个冷静客气的距离。寂寞的时候,我就一个人跑到校园角落的大榕树下,把脑袋埋进膝盖,静静呆着,不说话。让阳光一寸一寸温暖我的身体。
再后来,后来就遇见了杨熙。
我清晰地记得那一天,天空蓝得一点杂质都没有,平静无风,阳光轻而柔软。我蹲在大榕树下,四望无人,忍不住想抽一根烟。就在我小心翼翼摸出打火机正要点着时,一个篮球突兀地滚到脚边,抬起头,面前呆立着一个穿白衬衣的干净男生,嘴巴正张成一个圆满的“O”形。
他被吓到了,我也被吓到了。一时间竟然不知反应。好半天,生硬扯出一个讪讪的笑容,打了一个十分不合时宜的招呼。
“同学,你要来一根么?”
他没有接我的烟,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巧克力,递过来,他说:“莫凌蓝,你真有意思。”
我没搭话。默默拆开巧克力,那是他为我买的第一块巧克力。签纸上的字直接又尖锐——
“这是我曾视若珍宝,慎之又慎的爱情。”
我把签纸紧紧攥在手心,想起段然,然后又狠狠地哭了。
[如果我能够不爱你,那该多好]
我和杨熙在一起了,看上去是无比默契的一对。背情侣背包,穿情侣T恤,会甜蜜地去拍大头贴放在钱包里,甚至连手机都一模一样,诺记N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