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感
文/王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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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小时候,叶细细就是一个落落寡欢的孩子。她的孤独,有一种不苟言笑的味道。这也是她屡屡被亲朋好友戏称为“小大人”、被同龄孩子视为异类并且不无鄙夷地把“神经病”的诨号扣在她头上的唯一原因。
因为这些有目共睹的抵制和疏离,她的孤独更加变本加厉。幸好,在这个世界上,深感自己被遗弃的并不是只有她一个。
在她身边,上帝还安排了另一个孤独的灵魂,他比叶细细小三个月,住在另一个弄堂里,他的名字叫沈重汐。
有人说,同类是会相互吸引的,就像磁铁的正负两极,在一个固定不变的磁场里,魔术般攫住惺惺相惜的神经,进而把它们紧紧连在一起。如果他们偶然问在另一个街头碰面,他应该会怯怯地望她一眼吧,她也会抖一抖齐耳的短发,撩一撩密密层层地遮挡在额头上的刘海儿,假装不经意地向他瞥一下吧。只是一眼。然后擦肩而过。但是,这就已经足够他们把彼此记住了。
只不过,一直没有这种机会。他们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却无法呼吸与共。
直到叶细细搬家以前,他们大概只见过一次面。之所以这么说,是因相隔时间太久,就连叶细细也无法确定那个人到底是不是他。
当时的场景,留存在叶细细脑海里的只是语焉不详的琐碎片段,它们悄然消融在淡黄色傍晚时分的气息里,一旦触及,就像薄雾一般袅娆散去不知所踪。
她手捏着妈妈差她去买的缝衣针,一如既往地垂首低目,走在霞光离合的小巷里。突然,有个男孩迎面;中来,出其不意地撞了她的手肘一下;一条惊慌莫名的小狗压抑着几欲喷薄而出的狂吠,贴着墙壁一掠而过。
头顶,有一只断了线的风筝缓缓飘落。
整个画面仅此而已。
【二】
沈重汐第一次学会放风筝,是在六岁那年。他的启蒙老师,是一个叫蓝榛榛的女孩。
他们住在同一个弄堂的同一栋楼里,一起生活了六年,不过,六年里他们说过的话不会超过三句。如果放在今天,这种现象是世态炎凉与人情冷暖最恰如其分的代表。造成这种局面的唯一原因,是沈重汐过分冷静的性格。而造成这种性格的原因,是他破碎的家庭。离婚后,妈妈整日忙于工作,根本没有时间管他。当别的孩子都纷纷睁开懵懂新奇的双眼,带着迷恋的神采享受弥足珍贵的自由时光;当他们都无一例外地企图挣脱家门的束缚,跑到外面的广阔世界里撒野的时候,他却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同龄人无法理解或者不乐意接受的事情上。比如,他喜欢在太阳不是很大又有微风拂过的傍晚,搬着小凳子坐在天台上发呆,反正他家住在顶层,这么做并非什么难事,不用大费周折地爬上爬下。而且,天台的围栏很安全,不用担心掉下去。周围是七零八落的树梢,树梢下是密密匝匝的枝叶,隐藏在枝叶间的,是聒噪了一天此刻终于决定偃旗息鼓的呜蝉,再往下看,就是拿着太极剑去公园练武的老人和往来穿梭的肩膀了。每次他坐在这里,都会为这些一成不变而又别具一格的风景兴奋起来,比天边摇摇欲坠的夕阳还要多几分沉醉。时间对他来说,就像从楼角偷偷溜过来的微风,缓慢,悠扬,不急不躁,仿佛永远看不到尽头。
他喜欢这种不被人关注的状态,甚至有点痴迷。
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这种安安静静倾听时光流淌的日子会被一个名字怪怪的女孩打破。
蓝榛榛第一次以一种与众不同的形象在他的视线里出现的时候,他正一如既往地屈膝坐在天台上,下巴深深埋藏在臂弯里,以一种孤独而又冷峻的姿势俯视着脚下的芸芸众生。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视若无睹地望一眼,然后转头置之不理。
蓝榛榛也懒得理他,因为她早就听说了,这栋楼里住着一个奇怪的男孩,整天一声不吭,还喜欢在傍晚时分陪着板凳坐在天台上。没有人喜欢和他玩,他也不喜欢跟任何人玩。简单的处世经验告诉她,应该对这种人敬而远之。
然而,今天情况特殊,她是带着风筝来这里的,她的目的是希望能看到风筝在自己头顶展翅高飞。更重要的一点是,她是一个人来的,如果她想把自己的愿望变成现实,必须找一个帮手。
于是,在经过一番坚持不懈的努力却毫无成效的时候,她决定唤醒眼前这个像石头一样岿然危坐的男孩,说服他助自己一臂之力。
她牵着风筝走过去,叫了一声,“嗨!”
现在,沈重汐没办法假装了。刚才,女孩在高高的围栏之间煞有介事地扯线放线的时候,他忍不住偷看了两眼,她纯白色的连衣裙和一直延伸到膝盖的棉袜,一遍遍在他眼前晃悠,就像一只不停跳跃的蝴蝶。他承认,在他事不关己的表情背后,有一丝跃跃欲试。
沈重汐迟疑了一下,站起来,听从女孩的吩咐握紧了线圈。
“我让你放时,你就放。”女孩高举着风筝,眯着眼睛等待下一场从天台经过的风。
慢慢地,脚下的树冠传来一阵哗啦啦的枝叶碰撞声。
女孩严阵以待的神色霎时使他激动起来,等那一声“放”响亮地传来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抖开了手里长长的线。
风筝扑棱着翅膀,顷刻间即从眼前飞远。不过,它是带着线圈一起飞走的。
沈重汐意识到事情有异,马上爆发出一声惊叫,颠扑着向前冲去,想要挽回自己的失误,因为跑得急,还打了一个趔趄。尽管如此,却已经来不及了。
风筝眨眼问飞出两排楼的距离。
沈重汐看着急得又蹦又跳泫然欲泣的蓝榛榛,只说了一句话,“我去捡。”便一溜烟地冲下楼梯。
脚下传来“咚咚”的声音,急促而杂乱,好像不止他一个人在跑。
【三】
叶细细收到第一封情书,是在她十六岁生日那天。送她情书的人,名字叫宋楚阳,据说,这卦情书是他的处女作。
开篇,他就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叶细细,我已经暗恋你很久了。”尽管这种热热烈烈的架势,完全不像是一个小心翼翼的暗恋者该有的语气,可是,叶细细却并不在意。
看完这封信的刹那,她脸上流露出一种整件事都在她控制与意料之中的从容不迫的表情。
半个月后,宋楚阳特意买了一辆单车,尽管他家就在学校附近,步行不超过十分钟,不过,它却可以为接送叶细细提供方便。换句话说,他是专门为了叶细细才把它买回来的,用了他将近一个假期的零花钱。
对此,叶细细没有任何表示,无论宋楚阳多么殷勤地伴随在她左右,无论单车上的他是气喘吁吁还是汗流浃背,她始终不为所动,依然固执地不让宋楚阳牵她的手,不给他一点心猿意马的机会,保持着令人难以捉摸的底线。但是,她又不拒绝宋楚阳的喜欢,不拒绝他单车上的温暖。在川流而过的人群里,在有宋楚阳陪伴的校园里,她的表情是难得一见的幸福与满足。这让宋楚阳纳罕不已,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初恋?有时候他难免会这么怀疑。当然,尽管心里隐隐约约有一丝不舒服,可他没有把这份不满表达出来的权利。因为他面对的是叶细细,这个全年级公认的“冰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