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的国度

大概一个星期后的某天,我在离学校不远的超市买水,远远便被那“一大块肉”吸引住了目光,他穿超大号的白色T恤,手里捏着盒八喜冰淇淋在柜台结账,要刷的正是学校发的补助购物卡。

我已经忘记当时是怀着怎样的心态,总之就那么鬼使神差地一直跟着他,看他穿过马路,站在街对面的巷子里,靠着墙角极认真地吃着那盒冰淇淋。

我说:“嘿。”

他抬头,一脸憨憨的笑。

我说:“我是于均瑶的朋友。”

他便双手把冰激凌递过来,极度真诚:“瑶瑶的朋友,就是棉花的朋友,请你吃。”

我惊到了,不可置信地想继续试探,对面便冲过来一队十几个人,带头的我认识,是学校体育队的初三男生,他追于均瑶追得大张旗鼓,手段也颇为另类。因为被拒绝,曾当着她的面将胳膊放在玻璃渣里蹭。这是个偏执而暴力的危险分子。

不过当时不买账的于均瑶只是嫌恶地捏起他的手机,拨了120,又扔到他手边。

做得如此漂亮,连我也不禁拍手叫好。

此时,这危险分子已领着人将那个叫棉花的胖子七七八八地围了起来,我听到他说:“胖子,警告你,离于均瑶远点!那是老子相中的妞儿。”

“不,我要保护瑶瑶。”他的声音粗粗的,可语气却像个认真的小孩,那些没搞清状况的人已扑过去将他压在地上开始拳打脚踢。白色的八喜盒子从人堆里滚出来,咕噜噜静止在我脚边……如果彼时我的灵魂脱壳而出,它亦会怀疑,那个忽然冲过去拼命扯开人墙的躯壳,究竟是不是程锦。

他们也诧异,好像刚注意到我的存在一样,那危险男瞪着我,忽然笑了:“这不是程锦吗?听说你和于均瑶是死对头,连她喜欢肥佬的传言都是你放出来的。现在又出来逞什么能?!”

你知道,很多贼逃跑都是因为追的人在身后二兮兮地喊了声“别跑”,而很多人打架输,是因为他废话太多。棉花挣扎着站起来时我已经拉着他开始跑,不管不顾地穿过车流,钻进刚才那家超市。只要离开那条巷子,进入公众视线,那些还没变完声的小混混便不会造次。

棉花累得呼吸困难,却滑坐到地上开始哼哼着唱歌,我分辨着那些含糊不清的歌词,差点笑出来。

“谁教你的歌?”

“瑶瑶教的,瑶瑶说,害怕时就唱歌。”

原来棉花害怕了。而那首歌,用的是《种太阳》的调子,却把歌词换成了他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她怕他走丢了,于是这样用心良苦。还记得小学时我在讲台上唱这首儿歌,于均瑶在台下低头写字,我以为那是不甘我抢了风头才表现出的怠慢,原来许多时候我只是在和一个假想敌战斗。

“瑶瑶是你什么人呢?”我打断他。

“瑶瑶是妹妹,棉花是哥哥,棉花要保护瑶瑶。”

心里那个洞,呼呼有冷风吹过。原来这一仗,没有赢家。

我拍拍棉花:“我送你回家。”

他晃晃手里的购物卡:“我要等瑶瑶,一起买吃的。”

那些人已经散去,马路对面没有等到人的于均瑶正风风火火跑过来。我对棉花说:“我们来玩个游戏吧。”那个大孩子便兴奋地点点头。

匆忙躲到货架后面,看于均瑶拍着棉花身上的泥土问他:“不是要你在巷口等我吗?怎么这么脏,走路又摔跤了?”棉花低着头一言不发,于均瑶拉着他离开时他忽然回头冲着我所在的位置笑了笑,那纯真的笑真的好像一朵花。

刚才我对他说:“游戏的规则是刚才发生的事不许说给别人听,谁说了谁就输了。”

棉花说:“瑶瑶说不能撒谎。”

我笑:“那是秘密,秘密可以不对任何人说,那不算撒谎。”

我只是不想,让她知道我的出手相救,那样太像主动示好的信号。

【是敌是友,一念之间。】

大概又过了一个星期,是歌舞剧公演的时间。我在更衣间换衣服的时候有几个女生的谈话便传入了耳朵。生活教会我不要在错误的时间回家,而电视剧教会我们永远不要在公共场合八卦,因为隔墙总是有耳。

“真不明白当初于均瑶为什么把女主角让给了程锦,瞅她那一张冷冰冰的脸就闹心。”

“听说她们两个小学时就是宿敌,不过我还是支持于均瑶,起码平易近人。”

“谁说不是呢!”

——于均瑶,她总是用这样默不作声的手段给我羞辱!

文艺汇演结束时我便第一次主动找了她,“这算什么?你凭什么要把主角让给我,我要的会自己争取,从来不用人帮,尤其是你。”

没想到她只是平静地一笑:“你救棉花时不也没有问我需不需要你来帮?”

我愕然:“他告诉你的?”

“棉花的字典里,我从来都不是别人,他当时不说是怕超市里的人听到,回家后他便拉着我躲在柜子底下讲给我听,”顿了下她对我说,“走,去吃冰。”说完便自顾自往学校的冷饮店走,我竟也没能抗拒她那简单言辞间的魔力,跟她落座在窗边。

“棉花是我哥哥,他这里比较特别,”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她用了“特别”这个词,“也是这个原因,才有了我。”我不想她能把接下来的话说得如此波澜不惊,她说,“小时候太虚荣,怕被人知道自己有个这样的哥哥,所以哭着闹着要到离家很远的学校念小学,以为离开熟人的视线就可以不被嘲笑,谁想遇到你这个对头。你知道吗,那时候我真的讨厌你,你那么自以为是蛮不讲理,像个被宠坏的小公主,不过后来我发现,原来你也并不那么幸福。”

她说的“后来”我自然明白,三年级的那个夏天,我从自家门口狼狈逃窜,回头的那一刻便看到站在身后的于均瑶,她的表情同我一样错愕尴尬。我一路奔跑她便一路跟着,怎么也甩不掉,我想停下来骂她,又怕她拿刚才那一幕作为武器狠狠回击,于是像个逃犯一样,只能不回头地跑。

直到后来,身后终于没了脚步声,我才蜷着身子坐在蔬菜摊的门口偷偷哭泣。可那个满世界都找不到我的黄昏,她却一声不吭地带着父母找到了我。由此我知道,她从没停下跟随我的脚步,甚至悄悄躲在了某个角落窥视我的不堪。

那以后我变本加厉同她势不两立,但本质已经变了,再不是小孩子好胜的攀比,而是带着怨恨的发泄。直到上了初中,我本已假装忘记那段往事,却偏偏又遇见她。我的心里有个洞,不论赢她都少次都难以填补,因为在家庭这一项上,我在她面前永远抬不起头。

可就在前几天,当我知道她有一个“特别”的哥哥时,本应幸灾乐祸于在这一项上终于可以和她打平,却发现,我并不开心,而心里那个洞,仍然在。原来一个人的不开心是用别人再多的不如意也不能平衡掉的。

“而你后来对我的忍让,都是因为可怜我吧?”这是我心里结了许多年的结啊,于均瑶却只是喝着冰水淡淡点头,“是啊,不过是同病相怜的怜。”

“我看你蹲在那里哭就好像看到我自己,很小的时候因为哥哥,我被人孤立被人骂,便一个人躲在屋后蜷着身子偷偷哭。但现在,觉得那时候很自私,他是我哥哥啊,即便天下人都嫌弃他唯独我不可以,有时候我想他是不是拿了一半的智慧与老天做了交换,才换来我的降生……所以初中便回了这里,没想到又碰到你……”她顿了下,望向我,“小锦,真的谢谢你帮助棉花,我们都长大了,知道大是大非,也该摒弃小恩小怨了。”她竟叫我小锦,她竟,主动向我伸出了手。

在2005年的当时,我们相识已经七年,在这斗争不断的七年里我们早已知己知彼,却从未有过如此剖心置腹的深谈。那只一笑泯恩仇的手亘在那里,而时光,仿佛静止于这一刻。

我忘了我的表情是如何复杂变幻,也忘记内心曾带着怎样渴望的挣扎,只记得最终,那两只都带着长长伤疤的手还是握到了一起。

原来是敌是友,只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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