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的国度

文/大漠荒草

  我用存了一个学期的钱定了回去的机票,飞机在夜色里拔离地面,那一刻心脏失重,存了整整一年的眼泪也终于失去束缚,从眼眶轰然而落。小小舷窗外灯火辉煌的城市慢慢微缩成一座沙盘,墓碑样林立的高楼将蝼蚁般的人群淹没埋葬。

穿过云层,连鬼魅人间的景色也不再有,拉上遮光板,脑海里频频浮现的只有那张恍如昨日的脸,那是一张美丽如夏花的脸,十五岁,红口白牙,光彩熠熠。她在我对面伸出手,目光真诚。

“小锦……”

那一声唤,整个身体便泫然跌落,层层叠叠是记忆的漩涡。

【不论是谁,请在正确的时间回家。】

2001年,那时我十岁,是巷子里最机灵好看的丫头,念三年级,成绩拔尖又有一把百灵鸟一样的好嗓子,父慈母爱一家欢欢乐乐。生活似乎完美得无懈可击,除了同桌于均瑶。

于均瑶是我的死对头,我考不到第一名的时候,那第一名总是她的;我在六一儿童节的节目上领唱她便一定会在另一个节目里领舞;最让我气愤的是,喜欢她的小男生明显多过我,放学时总有人屁颠屁颠围着她,装什么护花使者。

我自然不肯甘拜下风,于是默默和她叫着劲。她穿花裙子我就要踩着新皮鞋,她绑了个歪马尾我便一定会央着妈妈替我编两条别致的小辫子。在老师面前我们都乖巧可爱,可暗地里没少给对方使坏,我在她凳子上粘了口香糖,隔天我的书包里就会多出个臭鸡蛋,她往我作业本里夹虫子,我便会拿小剪刀在背后偷偷剪她头发。

如此礼尚往来,从不互相亏欠。

到后来,两人暗斗已不过瘾,紧张而虚伪的外交关系终于破裂,顺利转化为明刀明枪。

上课时我的左脚和她的右脚便在课桌底下互踩,为了一条三八线两人用胳膊肘顶得面红耳赤,甚至我们用各自并不锋利的指甲在对方手背上抓下了几条血痕。

我记得,那天我哭了。我看着自己白嫩嫩的小手上吸血虫一样的爪印开始嚎啕大哭,而于均瑶却昂着小脸,若无其事地转过身,用同样在流血的手把我的书本远远推到三八线的另一边。

我输了,于是委屈地一路跑回了家。为了保护证据,还颇有心计地只用那只完好的手抹着眼泪,而把另一只受伤的手背小心翼翼地举得老高,我猜,妈妈看到时一定会心疼地替我吹吹,然后拉着我气势汹汹去复仇。

带着那样幼稚美好的愿景一路狂奔,奔到开了许多家酸奶铺子的巷子,奔到自家种着芍药花的小院,然而撞开家门那一瞬,我亦是撞破了围绕周身的幸福假象,直接将自己撞进了地狱。

穿堂而过的风,吹得人恍恍惚惚。妈妈整了整有些凌乱的衣衫,试探地叫我:“小锦……”我便头也不回地跑,眼泪愈加汹涌地往外飙,无所顾忌地抹了一脸的血。沙发上那个男人不是我爸,但我吃过他送给我的巧克力糖,还曾甜得发嗲地叫他叔叔。

大人的花花世界,都是背叛和欺骗筑成的城堡,小孩子在这城堡里嬉戏打闹,一不小心便被真相捅了一刀。我就那么踏着被于均瑶踩得脏兮兮的红皮鞋没头没脑地跑,不能回那丢了颜面的战败地,更不想再踏入那已被污染的家。

好像个流浪的孩子,茫然地蹲在街角喘息,恨自己不能瞬间失忆。

我在一个冷脸大叔的蔬菜摊门前一直呆坐到了黄昏,并不知道那个下午,老师和父母为了寻找我几乎要把小城翻了个遍。最后,是于均瑶领着我爸妈来到蔬菜摊把我带回家,我狠狠剜了她一眼,把那天发生的一切黑暗与不堪都记到了她头上。

妈妈看着我那抹了一脸血的花脸一把抱住我,我却用力推开她,低着头闷闷走回去。

那些无邪的美好时光从此划上休止符,心底的怨恨被提前而至的青春期激素发酵着,猝不及防便变成一只乖戾的刺猬,不管谁,不经意便能够惹怒我。而那段时间宿敌于均瑶却例外地忍让,敛声敛气的样子让我愈加愤恨。

好像在决斗时对手忽然对你说“你心不静,我不同你比”,那样同情与不屑的神情。

我不能忍受这种羞辱,于是更肆无忌惮地挑衅,终于在一次把她铅笔盒扔出教室时砸到了班主任身上,于是班主任替我们换了座位,一左一右分开在教室的两端,井水河水互不相犯。

那样宁静而寂寞的日子,似乎忽悠之间便过去了,可其实浸在其中的我却觉得时间仿佛一首没有高潮的曲子,那般无味而漫长。

【新世界仍有旧冤家】

2005年我念初一,那年我们搬了家,那张这四年里我从未再坐过的沙发被扔在旧院子里,伴随着杂草一起掩盖了我不曾再提起却也从未忘记的一幕。父母关系很好,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到底怎么了,但这样相敬如宾对我也就足够了。

我本以为自己永生永世都不会原谅妈妈,但渐渐也不再忍心在那样一家三口的欢乐里做一块坚冰,每每劝自己,中年危机也好七年之痒也罢,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美好的假象与残酷的现实之间,聪明人该选择前者,懵懂的快乐。

于是,也开始尝试拢她肩膀,生涩地对她撒娇。我猜,亲情是最容易重拾的感觉。很快,天空又开始湛蓝,作为成长的第一课我学会了原谅。我的世界仿佛又完美如初。

我想我要在这崭新的一切面前鲜活起来,新的学校,新装修的楼房,要配上一个新的我。

然而开学第一天我却看见了她,走廊的过道里狭路相逢,然后走进了同一个班级。我因为搬家已经换到很远的学区,不想还是逢到了她,真是场纠缠不断的缘分。

而十五岁的于均瑶居然抬头对我笑了笑:“程锦,好巧啊。”

我把她当空气,视而不见地擦肩而过。

那时,我们的一切仍是旗鼓相当,成绩,身高,还有因为朝气蓬勃而额外美丽的脸。只是我的性格在那四年里悄悄融进了冷漠嚣张,而她却已成熟到只对陌生人恰当高傲,于是她的人缘依旧好过我,身边整天有人围绕。

但这一点,我并不羡慕,因为看得出她同那些人也并非同类,再多泛泛之交也比不上一个心灵相抵的挚友,而这样的挚友她同我一样,根本没有。

其实,人的灵魂有形状,只有相互契合的人才能嵌进彼此的生命。可在那样害怕被孤立的年纪,我们都曾苟且求全,但所幸,有些人最后得以找到那块灵魂碎片。只是可惜,我是直到那么久的后来才知道,与我合拍的那块碎片是来自一直对立的她。

那已经是初一下学期,我和于均瑶终于还是被迫参与了同一个事件。学校艺术节排了出歌舞剧,因为同时需要唱歌和舞蹈的功底,我和她成了抢夺主角的竞争对手。前者是我的强项而后者她远胜于我。但这次,我赢了。她只能做戏份少很多的女二号。

歌舞剧被安排在晚上和周末练习,学校还特意发了补助,每人五百块的一张超市购物卡。

也因为发了补助,于是占用起课外时间便显得理所应当地不客气。那天晚上因为一个环节不满意一直练到了八点多,老爸开车来接我,还带了KFC的全家桶给我做夜宵。车将驶离时我看到一个身影,高高瘦瘦地梳着略歪的马尾,坐上一个胖子的后车座,歪歪扭扭拐进旁边的小路。

我记得自己咬着鸡翅的唇角挑出了一抹得意的笑,想不到眼高于顶的于均瑶最终会落在这样一个胖子手里,这对那些锲而不舍为她献殷勤的男生们来说是多么残忍的打击。

第二天的排练依旧拖了很晚,却是由于我的频频失误。于是那么巧合的,有几个人撞见了来接于均瑶的神秘胖子。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几乎全校都知道,于均瑶有个“吨位级”的男朋友,追随者仿佛一夜之间便少了许多,她似乎也感到某种困扰,很是黯然了一段时间。而那个胖子再也没来接过她。

这一次,我又赢了。

我习惯了和她比和她斗,可为何不论胜利几个回合,心里仍是有个巨大的洞得不到填补?

【原来我们都有不能说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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