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而亡的河
文/JUNLIA雅珺
“我是洛离。自此以后,叫我洛离。”
“扼杀对过去的留恋。也许真的是这样,有些东西从最初到最后,我们都一如既往的要不起。所以我知道,必须得丢弃和死亡。她终于死了,被人叫做”至柔“的女孩,她终于已经死亡,再也不会成为自己沉重的背包。”
–Rosebud小站
那晚我在MILLMILL喝一杯Espresso,思忖着如何为一段关系结尾。
不知为何每隔数月我总会有一种想要彻头彻尾更换血液的冲动,于是重复着邂逅,交谈,炙热,疏离,分散。手机通讯录无论在何时都是七十个存储号码。我已记不得曾有多少人的容颜如莲花开落在我经过的年岁中,亦是念想太多的事情没有把握倒不如逃离。我懂这是人性的弊端,如同我的不善言辞。
吧台对面的白色幕布散发淡淡荧光,张国荣的老片子在默声继续着。
“对于太古怪的东西,我向来很难接受,
所以这坛”醉生梦死“我一直没有喝。
可能这酒真的有效,从那天晚上开始,
黄药师开始忘记了很多事情。”
即使时隔多年以后,每每看到这句对白我也会有想哭的冲动,此时邻座在看书的姑娘突然说了句,“老板,我要一杯醉生梦死。”
她穿薄荷绿色的连衣裙,是最简单的那种,一直盖到脚踝,一双黑色的人字拖露出好看的脚趾,手拿一本《西方社会学》,和人对视的时候嘴角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那微笑的弧度恰好把她赤薄的嘴用括号括起来。
“对不起,我们这边没有这种酒。”吧台老板回复,“要不给你来一杯玛格丽特?”
“那你就现调吧,把糖浆的比例降到最低,但我要最好看的颜色。”
这时候我才看清她,有一头浅棕色长发,皮肤白皙只在左眼角下有颗不大不小的泪痣看起来像一颗凝固的泪滴。她说完后便低头看书,乖戾至极。
我喜欢这样真性情的女子,或许像是看到自己。
记得十七岁结束高考的那个下午,独自一人到河边看日落,天边橘红色的云朵诡谲得像是一场梦魇。我穿白裙光着脚在河边奔跑,像是束缚许久被放生的鸟儿,而后跑着跑着便流下了泪。他在离河很近的地方拍夕阳,看到一旁的我便请求为我拍一张照片,他说这场景曾在他梦中出现过,我点头应许,迟了,他说可否留下地址等照片冲印出来给我邮寄,我笑了笑跑开了。
在我记忆里这已是一场初恋。他结实黝黑的肌肤,托着相机的双手和笑起来露出的洁白牙齿是我唯一的印象,然而这个女子给我的感觉,同他一样过目难忘。
我和酒吧老板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从咖啡到学业再到感情。在敢爱敢恨的年纪曾给过一个男人婴儿般赤裸的感情,后来如同所有故事写的那样不告而别,而自己所记得的只是那个下午,在写满“高考改变命运”的教室里在无意间发现的以我生日数字设置的他的手机密码,以及那句略带颤音的“我喜欢你”,年少纤薄的感情甚至连一句爱都难以负担,但却爱的心甘情愿不图回报。这感情在现在看来饱含圣洁不容亵渎的美,只可惜现今回忆起来最留恋的还是那时的自己。后来的每段感情或多或少都掺杂着利益的成分,不想或是不敢爱得如年少时那般纯粹,无论爱情或友情。而今的生活平稳无一丝波澜,偶尔苟延残喘着在学业的重担下靠文字赚点零花钱而已,说来好笑,这些钱都被用来买各式各样的书和杂志或是在旁人眼里看来没多大价值的进口咖啡豆。
莹蓝色的醉生梦死调好后我说我帮你递给她,我在字条上写,“爱过的人好比喝过的酒,彼时的醉生梦死已是枉然。”然后留下了我的手机号便离开了。
“好像总是这样,你结识相同脾气的女孩,你们相伴却不依赖,似是冰焦糖玛奇朵,因为冷所以不觉得腻口。”单良听我说起她,这么回答我,“而你什么时候能想好把用在她们身上这些无用的爱都放在我身上呢?”
我和单良保持着浅浅淡淡的情侣关系,他的好脾气包容我一再的粗心和多虑。像是经历过年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炙热感情后多么恬淡的惬意相伴,其实彼此更能理解细水长流的深意。
后来她回复我短讯,交换了姓名和豆瓣ID,说不清道不明心里总有些种子种下,我知道她叫至柔,从她经营的小站隐约知道父母离异的种种,她对我说,你在字条上的那句话让我那晚哭了好久。
至柔从高中毕业就没有再念书,自己经营一家手工饰品店Rosebud,做些藏银苗银的手镯和项链坠,细心的姑娘在每个镯子内侧都纹上了不同的话,末了加上by rosebud.她说她时常觉得自己是那些娇艳玫瑰的花瓣,美丽却脆弱,为爱可以不管不顾。她是不善言辞却浓烈决绝的女孩,至少她在想念我时会一个电话过来,哪怕是在凌晨三点,所以我常在凌晨的时候和她出现在MILLMILL,喝酒或者咖啡,看她在清冷的灯光下抽完一支烟,再次谈起那个男人。
她笑着对我说,那是平庸的年月里最黯淡的感情。
“在高中的时候,我不是循规蹈矩的学生,也从不按部就班。朋友不多,有着孤僻的性格,但对人和善。喜欢暮色弥漫时的操场,天空被夕阳搅乱,操场广阔寂静,有时候能看见飞鸟。我在这里,对着墙壁打网球或者剧烈地奔跑,当精力被释放到枯竭的时候,心跳的声音就像教堂的钟响,纯粹而神圣。我会翘掉自认为无关紧要的课去旁边的大学听自己感兴趣的课,比如书法课和社会心理学。
我和苏城就在这样的课程上认识。我是知道他的,学习优秀深受老师喜欢,有良好的修养和气质,给人卓尔不凡的感觉。因为时常在选修的课程上相遇,便渐渐熟稔。
他说,你是至柔,我知道你,图书馆的四楼能完好的看见附中的操场,每个黄昏,我都能看到你。
我朝他笑。
为什么来听社会心理学这样一般人厌烦的课?
我想把人的内心层层分割,把每一层都看个究竟,像剥洋葱一样。分析行为和欲望。
但洋葱是没有心的。他笑。
然后我们认识。之后开始了一段漫长平淡的爱情。”
“我对苏城没有太多的要求,也并不像其他的恋人那样粘腻。就事论事,很少做风花雪月的事情。有时他甚至会调侃地埋怨我不够爱他。但其实我是爱他的,只是温和到不明显而已。第一次亲吻是在医院的等候厅里,因为高烧头痛难耐,他把我拥在怀里,亲吻我,告诉我不要害怕,他在这里。那时我觉得他是可以托付一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