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寂寞开成海
忽然想起《圣经》里的出埃及记,你就想带我奔赴丰饶之城的摩西。
那一刻虽然眼睛看不见,心里却一片雪亮。
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可是大难临头,谁会握住你的手?
我终于忍不住告诉你,许知行,我爱你。
牵着我的你的手僵了僵,最后我听见你低声说,我知道。
那晚我的视力逐渐恢复之后,一个人跑到青旅的天台上,在夜风里站了很久,整个天空就像是一片悬挂着的湖泊,我满心的欢喜就像是要开出一朵花来,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不对,应该是寥寥无几了。
吃饭的时候程昊把筷子一摔,脸色铁青地问你:“你还不告诉她,你要拖到什么时候才告诉她?”
满桌的人都屏住呼吸,用一种怜悯的眼神注视着我,某件事,他们所有人都知情就是隐瞒着我。我内心生出一种前所未有过的恐慌,死死地盯着你,我希望你快点告诉我,又希望你永远不要告诉我。
你没有承接我的目光,而是淡然地招呼大家继续吃饭。
未了,你似不经意地说,我跟晴田的事,我们自己解决。
我是在那个晚上才知道你要去地球的另一边,去另外一个国家,我忽然想起你曾经多次欲语还休的眼神,和最终隐没在嘴角的笑意,原来背后隐藏的是这样的真相。
我想哭,眼睛肿胀剧痛,可是眼泪怎么都流不出来。
夜深了,房间里的人都睡了,他们此起彼伏的鼻息声就像是扑腾在空气中的蝶翼。绝望第一次那么精准地掐住了我的喉咙,我竟然连哭泣也不能。
整个人木然地靠着墙,借着月光看着你的脸,那脸上的表情是不忍,眼睛里的无奈也是真的,可这些并不能使我好过一些,若干个日子之后想起你当时的样子,我还是会忍不住落下泪来。
我喜欢那些虽然不能改变现实,却依然还在负隅顽抗的人。可是面对这件事,我发现自己根本无力招架,只能在不可逆转的事态中随波逐流。
我们的床明明毗邻,那一刻却好像隔着千山万水。
你过来抱住我,聚集在我胸腔深处那一股强烈的悲怆终于爆发出来,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那样,无声却剧烈地恸哭过。
那天我在天光中醒来,发现你终究还是选择与我分开。
我第一反应就是掏出手表来看,已经五点了,天很快就要亮了。
外面依然在下雨,我们分离在即,生死迅疾。
我从背后抱住你,温暖是短暂的,拥有是短暂的,时光是短暂的,这一生也是短暂的,可是这么短暂而唯一的一生,我无法跟你在一起,只有失去是长久的,错过是长久的,怀念是长久的。
我想要把你的护照藏起来,或者烧掉,可是最后我什么都没有做。
因为当日什么都没有做,所以现在的我只能独自反刍着我的悲伤和痛苦。
六
我生日的时候收到一个朋友从你在的那个国度给我寄来的一条parliament,每次抽这种烟的时候我就会很清晰地想起你的样子。
很奇怪,关于你我之间的一切我都记得,但你的脸却越来越模糊,当初我不能释怀的,似乎都被时间一一地在夺取。
你不会知道在你离开之后我做了多么疯狂的事情。
我彻夜不眠地在你家楼下叫着你的名字,一声比一声凄厉,像是招魂。我的声音在晚上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社区的保安来拉我,我流着泪对他说,我的爱人死了,不要赶我走。
程昊说当时的我已经疯了,他就在不远处陪着我却不打算阻止我,他知道我必须要有一个方式发泄出来,否则那团怨毒会彻底地摧毁我余下的人生。
没有人应答的呐喊,我的声音就像是凝结成了冰雹,一颗一颗砸在我的身上,划伤了原本澄澈的青春。
后来回想一路来的纠缠,我似乎一直过度用力了。
就像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看什么书,我就看什么书,你玩什么游戏,我就玩什么游戏,我拼命地复制着你,企图成为像你一样的人。
那些年里,我爱也太用力,恨也太用力,追逐也太用力,遗忘也太用力。
那些夜晚程昊和漫漫轮流陪着我,在曾经跟你一同走过的长街上来回的徘徊,可是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无论怎么走都走不到路的尽头。
我恨你的不辞而别,我觉得世界上有那么多种分离的方式,可是你选择了最愚蠢也最残忍的一种。
一年后你从美国打来电话给程昊,当时他和漫漫刚刚经历完高考,你也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麻省理工,你在电话里问程昊,晴田还好吗?
我好吗?我怎么可能会好。
从你走了之后我的生活就变得一团糟,我无法再安静的坐在教室里。每次英语老师给我们做听力练习我都会崩溃得失声痛哭,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我完了。
我没有再苟延残喘地继续维持学业,而是开了一个小小的店铺,成为了客人们口中那个“不苟言笑的小老板娘”。
小店的生意不算很好,也不是太坏,勉强能够糊口。
后来的我对于很多事情都变得不再计较,也不再执拗,我如同这个社会上很多的人一样麻木地活着,并且领悟了中庸的精髓。
其实我并不后悔爱过你,只是可能爱情真的要讲究time这回事。
我也没有想过会再见到你,在我拿着一柄小刀把回忆的墙壁刮得满目疮痍的时候,你还会越过人山人海再来看我。
程昊把你带到我的面前,我几乎快要认不出你。
你比以前更好看,而且比我记忆里还要高了一些,而我穿着洗得泛白的牛仔裙和白衬衣,早已丧失了当年盛气凌人的美丽。
如今的我,泯然众人矣。
那个下午我们对坐在咖啡馆,试图说点什么,但我们还能说点什么呢。
最后你问我,还记得那本《麦田里的守望者》吗?
我当然记得,在那些孤单的时光里,我总是想起那个孤僻的犹太人,他独居在一个小镇,厌恶情人的离去又归来。
说着说着我觉得我好像是在说我自己,知行,你何必再回来,就算你要回来,又何必还要见我。
你眨着真诚的眼睛对我说,你始终觉得欠我一声对不起。
我笑一笑,知行,你知道吗,很久以前我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别人就都说我们一定会分开,那个时候我很年轻,我不相信。
可是事实证明,他们是对的。
七
立冬的那天我穿着薄薄的雪纺裙子和白色的皮衣外套,百无聊赖地坐在地铁里消磨时间,我一无聊,手就不安分,总要找点什么东西来折腾才满意。
每个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遗憾和不满,我的遗憾和不满之中就包括了这一点:我没有一双美丽的手。
这是一双不够纤细也不够修长的手,你曾经摁着我手背上那些陷下去的小窝笑着说,真胖,像包子似的。
此刻,这双包子手上戴着一枚充满了暴发户气质的硕大的水晶戒指,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熠熠生辉。
记忆里你的手上也戴着一枚戒指,大致一看是两个圈套着,很像海盗船那款被山寨得烂大街的“永不分离”,但仔细一看,其实个中有蹊跷,外面那个圈是渐变的,由圆渐变成方。
你跟我解释过它的深意,你说:“古代君王出征,战车是方,顶棚是圆,这枚戒指的涵义就是天地方圆,尽在掌握。”
你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眼睛里写满了崇拜,但你的脸上始终是淡淡的表情。
知行,在那个瞬间,我无比确定的一件事就是我爱你。
虽然我总说你我之间已经过去很多年,但其实在漫长的人生中那不过是沧海一粟,割裂了时光,我们再次相见,除了你的歉疚和我的释然,我们再也没有别的话可说。
每个人在成长中都会丢失掉一些东西,梦想,坚持,锐气,勇气,而我只是恰巧丢失了爱情。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程昊说得对,要真心喜欢一件事才能做得好,所以在这次见过你之后我以一个合理的价格卖掉了我的相机。一个人坚持做着一件不适合他的事情,并不能被称为努力,也不值得褒奖。
就像我执著地爱了你好久好久,而现在,从这一秒开始,我要忘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