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Ⅱ(1)

文/饶雪漫

  前情回顾:这个回顾似乎有点远,在《离歌1》中,马卓、毒药、肖哲、颜舒舒们以各自的姿态在青春的路上挣扎着,疼痛着,纠缠着,而他们的故事注定在《离歌2》中继续,因为青春没有界限,那么让我们且看雪漫的恣意书写。

像风灌进回忆一样

痛被吹散

爱却在不知不觉中着了凉

——摘自马卓新版博客《我们的爱着了凉》

(1)

白色衬衫上掉了一只深蓝色纽扣,我钉了差不多有整整一下午。MP3里循环播放的是王菲的一首老歌,听到我双耳几近麻木。窗台上晒着我的黑色大书包,已经被我洗过了三次,却还是觉得背带上有些碍眼的脏。这个寒假我有新鲜的发现,当你极为缓慢或者是重复地去做一件事,会产生时光被粘住的错觉,风不动云不走,墙上的钟仿佛也迟钝了,一切在你眼前都以慢动作的方式呈现,甚至心事。

很好,这正是我的需要。

黄昏的时候屋外响起轻微的敲门声,我起身开门,看到阿南。他手里端着一杯奶茶,对我说:“我回来晚了,奶奶打麻将刚回来,今天晚饭要等会儿了,你先喝点东西。”

“不饿。”我冲他笑,却还是把杯子接过来。

“明天早些起,”他说,“我们去市里,买些新学期需要的东西,快开学了,你也该添置几件新衣服了。再说,我还有惊喜要送给你。”

“什么?”我问。

他不答,故做神秘。

其实我能猜到,他所谓的“惊喜”多半是他在市里的小超市就要开业了,虽然我从没过问,但我知道这些日子以来他都在忙这件事。不过我并没有戳穿他,而是很配合地答道:“好的呀。”

“你还应该理个发。”他看着我说,“刘海挡到眼睛了,会对视力有影响。”

“知道了。”我说。

他笑笑,把脚伸得老长,让我看。我这才注意到他脚上的鞋,ECCO。这是我去年买给他的生日礼物,他一直没舍得穿,此时此刻被他套在脚上,擦得很亮。

“穿了?”我说。

“试穿。”他纠正我,“明天正式。”

那架势,好像明天是他什么大喜的日子一般。不过我知道,从我拿到天中录取通知书那天起,在市里开个小超市就成了他的理想。奶奶年纪大了,他并没有什么帮手,大事小事都得自己亲手去忙。但或许是应证了山穷水尽,时来运转的说法,自从我们从成都搬到这里,他就诸事顺利。但我更愿意相信,一切都因为上天已经验证过他的善良,所以决定下半辈子不想再为难他。

不管怎样,他高兴,我就高兴。

第二天一早我收拾好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已经端坐在蓝色货车的驾驶室里。冬末初春的风还是有些凛冽,我围着我的红色围巾跳上车,他拿着一堆CD让我选,问我说:“咱们在路上听哪一张好?”

我点了邓丽君,那是他的最爱。

“你会不会觉得闷?”他献宝一样地说,“我这里有合集,全都是最新流行歌曲呢,小年青都爱听的。”

“这些都是盗版。”我说,“音质不好,而且容易划坏机器。”

“哦。”他把它们都收起来,不好意思地对我说,“都是朋友送的,我也不晓得什么是盗版正版。”

“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啊开在春风里……”邓丽君的歌声很快就轻柔地飘到耳际,这张碟我知道是正版,初三那年他陪我在新华书店买复习资料的时候顺便买的。有时候他也会把它拿回屋子里听,一面听一面做账。脚打着拍子,嘴里还跟着哼哼,在我看来,这是他一个人最惬意的时光。

“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她唱歌我就想到你妈。”阿南说,“今年暑假,我带你回趟四川可好,也该给你妈扫扫墓了。”

“路费很贵的,”我说,“要不等我高考结束吧。”

“钱的事不是你操心的。”阿南说,“你成绩这么好,又懂事,就够了。”

他大约忘了,我上期末只考了第五名。虽然我知道,他不会在乎名次,但我在乎。我恨我自己,在一些根本不应该花心思的事情上耗费了太多时间精力,还竟然觉得美好透顶浪漫无穷,到最后却傻头傻脑自取其辱,那些事情简直就像一块溃烂的皮肤,不能碰,一想起心里身上都辣辣的疼。

我们出发得早,车子到达市区才早晨九点多钟。经过天中时,我不自觉地往校门口望了望,看到正门上挂着的红色的绸子,上面用鲜艳的黄色油漆写着“祝天中学子春节愉快”,寒风把拉起横幅的那根绳子吹得晃晃悠悠,好像一只在天空上下挥舞的手。犹记得刚进这里时,门口悬挂的“欢迎新同学”,一样的字体,召唤着我那颗踌躇满志的心。再过两天,我就要回到这里,开始我新一轮的拼博。积蓄了一个寒假的能量在我内心里蠢蠢欲动,这一次,马卓不会再输给任何人。绝不。

“我们这是去哪里?”我扭头问阿南。

“就到了。”阿南说着,车子一拐,在离天中很近的一个小区门口停了下来。我看到小区大门口偌大的题字 “向日葵小区”。他的车继续往前开,大约二三分钟后停下来,对我说:“我们到了。”

我刚跳下车,就看到眼前有个规模不算大的超市,还没有挂牌。但是门口停着一辆好大的货车,工人在门口来往穿梭,把一些食品箱往里运。有个司机模样的人看到他,对他点头,叫他:“张老板。”

“是你的?”我惊喜地问。

“我们家的。”他纠正我,“牌子在做了,下午就能挂上去!”

我问:“还是果果超市?”

他嘿嘿地笑,然后点头。

噢,林果果真是幸福。我要是她,死了都能笑醒。

他领我进去参观,店面亮堂堂的,正有几个工人在忙着擦拭地板。我才发现,超市内部比我想象中的大好多。我高兴地问他何时可以营业,他说:“就你开学那一天,我也沾沾你的喜气。”

我讷闷:“我哪来什么喜气呀?”

“女状元。”他嘿嘿地笑说,“这可是不一般的。”他把声音放得那么大,好像就是要给那些工人们都听见似的。

“你别给我压力。”我故意皱眉给他看。

他正色说:“就是要给你压力,有压力才有进步,等你考上清华,北大,我也把超市开到北京去,你说怎么样?”

“不好。”我说。

他不解。

“等我考上,你就退休。”我说,“我可以养你。”

他哈哈哈大笑起来,笑完后只说了一个字:“好!”

坦白说,他的超市比我想像中弄得要好很多。比起咱家县里那个,明显高出一个档次来。而且,我没想到这里离天中这么近。走路的话,估计不会超过一刻钟。然而,等我们从超市走出来,他再把我拉进小区的一个门洞,电梯上了十二楼以后,我才明白他昨晚所谓的真正的“惊喜”是什么。

“我没跟你和奶奶商量,买了个小房子。”他把门打开,招呼我进去,“以后你就不用往县城里跑来跑去的了。我周末都来这里住,这样你读书读累了有个家回,回到家了有碗热汤喝,我放心一些。”

他说得那样轻描淡写,好像买房子,就像买菜一样的简单。

我知道他开这个超市已经贷了款,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这笔钱买这个房子,而买它的原因很简单,只为我“读书读累了有个家回,回到家了有碗热汤喝”。

我站在白色大理石铺成的客厅中央,低下头,不允许自己的流泪。

“来看看你的房间。”他拖我一把,“我把墙弄成了粉红色,也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但我自己觉得挺好,暖洋洋的。”

我没动。

他没发现我的异样:“来看啊,要不喜欢,我让人换颜色。”

“你累不累啊!”我甩开他。

“怎么了?”他探询地问,“是不喜欢吗?”

不喜欢?喜欢?我一时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说实话,这个“惊喜”实在有点大,大到我无法负荷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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