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年华

文/龟心似贱

>  带我走吧

我一直以为,自己的出生是一个耻辱。成长对我来说,是伴随着冷漠与苛刻的惨淡经历。很长一段时间,对于继续这种暗淡无光的生活失去信心,于是毫不犹豫地用一个细细的刀片划开了手腕。鲜红的画面有种让人禁不住沉醉的效果,意识渐渐朦胧的时候一个模糊的身影抱起我往外跑。醒来以后,我对面前那个眉清目秀面色温和的男孩说了一句:带我走吧。

迟天晓啊,那个女生说不好,总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我今年十七,短发,喜欢穿旧旧的裤子跟宽大的T恤,从背面看分不出男女的那种。可是偶尔对着镜子洗脸,还是可以看见一张无需化妆品打理的面孔,白净,五官分明,散发着一种叫做青春的东西。

就是这样一张脸,让爸爸有了更加厌恶我的理由。我不笨,他不愿意看我无非是不愿意回忆。我大概可以猜测出,我的面容跟他的妻子——也就是我妈,在某种意义上有着通达的关系。

这不干我的事,或者我还可以脾气大一点,呵斥一句:这干我屁事!我哪知道自己会长什么模样?但是我爸不这么想,十七年,他的忿恨不减当年,所以才会在我越长大一点,脾气就越是糟糕——当然,不排除他岁数大了,更年期,,

亲友们对我的态度大抵也是一样,从我记事起,似乎就没有人拿正眼看过我。小时候还很在意这些,总是会暗自委屈,问问自己为什么。后来。年纪大了,身体当中的某一部分机能已经麻木,再不去思索那些无所谓的杂碎事。最喜欢自我安慰的一句话就是:爱咋地昨地。

不是我学会超脱。而是这个时候,多少能从大家的只字片言里寻出几分蛛丝马迹。又或者说,是他们故意留下一些线索,让我自己去找出答案。

我的归纳大致是这样:我的妈妈,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因为漂亮的女人总是不甘寂寞,而她的不甘又恰好大了一些。于是,在我出生以后不久,她就跟另一个男人跑掉了。而因为她对我爸的不忠,造成了他日后很大一段时间的消极与萎靡,所有人便把矛头指向了我,他们觉得我是那个女人生的,是她留下来继续祸害我爸的。

这一观点首先表现在本就不欢迎我妈的爷爷奶奶身上,接着蔓延开来,殃及所有亲戚。最后,包括所有邻居,都可以拿那种略带鄙夷与幸灾乐祸的目光看我,你看,这个世界多么可怕,我都没得罪他们,这些人仅凭印象就可以为所欲为地厌恶我。

于是,从七岁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是个不招人待见的孩子。不管我是否乖巧是否听舌,也没有改善周围人对我的看法。于是,我开始不去表现自己,或者说开始放任自流。反正生活就是一件周而复始来回打发时间的状态,站着打发跟躺着打发都一样,我何必还要寻找一个让别人觉得舒服的姿势呢?

班主任在谈起我的时候总是忧心忡忡地皱起眉头:“迟天晓啊,那个女生说不好,总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笑。你知道了又怎么样?难道就能改变这一切吗?换句话说,有些内情你未必想知道。人跟人之间,大抵就是这种表面上说得过去的关系。

他们的笑声很悲壮,表面的辉煌掩盖不了青春的苍茫

可是,善于隐藏自己的人不见得头脑迟钝。对于班级里喜欢张扬的男生女生,更多的时候是坐在角落里表示不屑。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学会的成熟,总之那一张张原本年少却故作老成的面孔在我眼里很是滑稽。并不是偷偷拿妈妈的高级面膜敷过脸就会变得漂亮,也并不是叼起一支烟卷吞云吐雾就叫做潇洒……可是我会在拼命嘲笑他们幼稚做作的同时狠狠地羡慕,那些简单的可以称为青春年少的一切。

想到这些,我就会难受,一种无法言表的惆怅与嫉妒。一个人背着书包走回家,斑驳的树影踩在脚底下有种错愕的沧桑感,像是我多年累积而来的落寞。我干脆坐在一边的马路边,像个白痴一样地数算行人的脚步。

其实,不过是在磨蹭时间,我要避免跟我爸坐在一张桌子上吃晚饭。

当我茫然地数到四十三的时候,我听到一群男孩子肆无忌惮大声喧哗的声音,抬眼望去,那一帮没有校服归属的野孩子们显得不羁而放肆。他们丝毫不去在意路人以怎样的目光对待自己,一心一意走自己的路,见到漂亮女生会打集体口哨呼喊,然后发出惊人的哄笑。

他们的笑声很悲壮,表面的辉煌掩盖不了青春的苍茫,那一瞬间我觉得自己跟他们一样,没有人关心地成长。我揉揉发酸的脖子,时间不早了,或许已经错过了跟我爸一起吃饭的煎熬,我决定回家。

却在起身的瞬间被一只拖鞋砸到了脑袋。即使对造鞋业不甚了解,也可以看出那只黑色人字拖的长度不可能属于一个女生。我的视线太过集中于那只拖鞋,以至于当听到对面发出刺耳的嬉笑的时候忘记了愤怒,反而有点发懵,,

原来,是那帮野小子耍的把戏。后来我知道他们只是对我的性别很好奇,一方认为我是女生,而另一方说是男生。两方互不相让争执不休。最后决定以扔拖鞋的方式确认一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快乐所在,但这帮混球们乐不可支的方式实在无聊。更加无聊的是,他们的地位划分竟然是跟扔拖鞋的准确率息息相关。他们的老大——也就是砸到我那只拖鞋的主人,威风凛凛一马当先地甩出了脚丫子,拖鞋随着抛物线利落地到达目的地,众人纷纷欢呼一老大不愧是老大。

我站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尘,然后用两根手指捏起了那只拖鞋。对面的男孩们止住了笑声,然后把目光转向了杜过。

后来我知道杜过就是老大。板寸、黑、粗眉毛,很硬朗的模样。像是古惑仔里某个被仇恨充满杀机重重的配角,按照一般的电影套路,这种配角通常会死的让人心痛。此时的杜过正意味深长地盯着我,他没有穿鞋的脚抬起来做金鸡独立状,看我拿着拖鞋挑衅,毫不犹豫就放下脚,一步一步很有气势地向我走来。

城市的阳光多少有些功利,只照在楼层高的阳台上。遗落在街道上,就只剩下了星星点点,而当杜过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深刻地感觉到面前仅有的那点阳光也被遮住了。他自然地拿下我手里的鞋,穿在已经脏掉的脚上。可是并不急着走,他盯着我看了足有五秒√\秒、十秒……然后他突然伸出手,拨开我额前的头发,整张脸凑了过来,继续看了足有半分钟,最后说:我知道了,你是女生。

天知道我刚才屏住了呼吸一动不敢动,最后在听到他那句话以后窘得满脸通红,然后不得不抓起书包撒丫子跑掉。黄昏的微风在我脸颊边呼啸而过,分不清脸上的燥热是运动过度导致的血液循环,还是其他什么原因。

别人给我一点拥戴,我就回报全部依赖

这样说来,我跟杜过的相识多少还是落了俗套。只不过前者是飞拖鞋。小说里惯用的是篮球砸头。

不过,砸在身上的东西不同,也就注定了道不同不相为谋。

拖鞋暗藏动荡,篮球酝酿纯情。

忘记了最开始是杜过到我们学校附近游荡还是我故意走在那条相遇的街道,总之有句话叫一回生两回熟。熟到某一天他的胳膊很随意地搭在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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