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这个词,只有你配得起
文/龟心似贱
关于这篇文章标题,朝小颜童鞋惊呼:标题比文好,她超级喜欢。若不是怕被克扣稿费偶真想PIA飞她。BUT我也很喜欢这标题就是了,偶们俩商量好了,要是文章不过,偶就一直用这个标题写下去直到主编大人熊掌一拍给定了。小标题后面的引言取自小谢的《不散》,强烈推荐,绝对动听。
【一】城市为谁覆灭广场为谁留恋,也许都是我的思念,所有看不见的都在眼前
沈丛洛混进我们学校那天,全校师生都聚集在礼堂里观看文艺汇演。热闹的气氛让人无暇顾及一个外校男生的存在。
但是,他并不是胡乱跑进来玩玩的,站在舞台上担当女主持的杨小笛才是他的方向。
演出结束,大队人马从大门出去,我跑回二楼收拾道具,却听到楼下传来声音。
“你是杨小笛吧,交个朋友怎么样?”
顺着二楼窗户向下看,准备从小门出去的小笛被沈丛洛堵个正着。黄昏的光线下,外表细致纤细的女孩像个易碎的瓷娃娃,而站在她对面黝黑而粗糙的男孩,看上去凶神恶煞。
但杨小笛对男孩这种通俗的搭讪司空见惯,她甚至看都不看他一眼,就直接从他身边走过去。
挫败的沈丛洛走上前,一把拉住她,手指在碰触到她皮肤的瞬间被狠狠地甩开。我在楼上终于看不下去,直接喊一句:“小笛你让开。”接着随手扔了个花盆下去,正中沈丛洛根本来不及闪躲的肩膀。
杨小笛溜得很快,转眼就看不见踪影。我站在楼上,心满意足地看着被花盆砸晕的沈丛洛,好半天才听见他气急败坏地冲我吼了一句:“你他妈的是谁啊!”
我笑容荡漾,回了他一句:“我他妈是你姑奶奶!”
回去以后我跟小笛描述起沈丛洛离开时故意吐口口水然后警告我等着瞧的衰样,逗得她直呼解恨。我已经习惯了在杨小笛背后充当保护的角色,她的光芒她的优秀足以掩盖我的一切,但我愿意一直维护她身上的美好。因为她所拥有的,我永远也做不到,不如这荣耀一直停留在我最好的朋友身上。
我知道沈丛洛一定会来找我麻烦,他那种人虽谈不上嫉恶如仇,但铁定有仇必报。事实证明我猜得很对,那天下午我一个人走回家,却在岔路上被一辆自行车横冲直撞倒在地上,踉跄着站起来,听到沈丛洛得逞的笑声近在眼前。
皱着眉头等他笑完,正在想要如何反击时却看到他背后一部迎面而来的摩托开得飞快,张大了嘴巴说不出一句提醒,索性过去一把揽过他的肩膀。两个人重心不稳摔到一旁,摩托车碾过自行车飞出几米高,最后直线落下。
后来,沈丛洛送我回家,还在半路上给我买了擦伤药。临分别的时候他惊魂未定地称赞我说,丫头人不错,还挺仗义。我毫不领情,淡淡地回了句,我只是不想溅身上血。
沈丛洛就笑了,然后问我,你叫什么。
丁灿。你呢?
【二】灯在为谁毁灭白墙为谁破裂,也许都是你的云烟,所有看不见的都在眼前
人与人的关系很奇妙,说不定是什么原因,就会让你跟谁有所交集。就像我跟沈丛洛,因为他喜欢我的朋友,我们忽然就成了朋友。
也许,还谈不上友情,但我对他印象不坏。虽然他看似强悍,糙了吧唧像个盲流,但我知道他本质不坏,仗义,知恩图报,有时还一股子正气。
而他对我,虽然评价不高,没有那些形容女孩子的漂亮聪明,却一再强调,丫头人爽快,搞不来老娘们唧唧歪歪的那套,实在。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我们俩已经可以一起坐在夜市小摊上吃毛豆喝啤酒了。因为他想找小笛总也见不到,就只好把我拉出来,听他发牢骚。
他说他喜欢小笛很久了,第一次看她从面前经过,就像电视里看到的日本晴空,樱花漫天飞舞。他见过美丽的女孩子,可是像杨小笛这样美得让他震撼,却是前所未有的。
喜欢一个人,从来都只是一个瞬间的无法自拔。
可以我对小笛的了解,她根本不会喜欢上沈丛洛这样的男生。她的眼里,只看到高贵。能让她给予平视的,必定是鹤立鸡群的佼佼者,比如展白。
一个白净精致的男生,举止温雅,谦和自信,跟小笛站在一起,很自然就联想起一句恶俗的金童玉女,赏心悦目得像一场结局美好的童话。
于是我毫不委婉地对沈丛洛说,省省吧,她不会看上你的。
可意料之外的是沈丛洛的坦率,他说我知道杨小笛看不上我这号人,她是鲜花我就是牛粪,她是棵好白菜我就是头猪。我就是来搅闹搅闹,让她知道有我这么个人就行了。等她以后要是闲着没事回首往事,还记得以前有个傻B死气白赖地追过她,我就值了。
我突然间觉得他有点悲壮,以这样卑微的姿态费力演出不过是想在她的记忆里挑弄一丝涟漪。但我佩服他还有这样的勇气,因为我,连去展白面前搅闹的勇气都没有。
是的,我喜欢展白,他的温暖他的笑容他的一切,都像记忆里的远方,带着无瑕的美丽。而我只能期待,不敢涉足。
那天晚上,去表哥新开的吉他铺帮忙,小小的店子里放着各式各样的吉他,我随手取下一把,弹起了罗大佑的《鹿港小镇》。好半天,看见面前站着个人,差点以为是眼花,竟然是展白!
他看着我,好半天没说话,在我刚要问他需要什么的时候,他忽然转过身指着一把蓝色吉他说:我要这把。
我随便瞟了一眼那把塑料吉他,对他说:“那把琴不好,风箱小音色沉闷,除了样子好看实在没什么优点,你是初学者吧!下面那个红色的很适合你!”说着,就把下面那把模样不讨巧但却好用的吉他递给他。
展白最后买了这把红色的,交款的时候我对他说本店买吉他免费学习,他接过学习卡时忽然问了我一句:“我们是不是一个学校的?我看你很眼熟。”
我抑制住从他进来到现在一直持续的激动与兴奋,淡淡地说了一句:“是的。我认识你,展白。”
可是,隐隐还有着一股失落,我好几次在文艺部门口等杨小笛,看着他们一起走出来。而他,竟然不确定我们在同一学校?!由此可见,我在他心里,不过是个眼熟的记忆。
而沈丛洛那边,同样没什么进展。他跑去网吧当网管,整天没精打采的。有一天突然出现,说是给杨小笛买了双鞋,让我帮忙送给她。那鞋我见过,杨小笛喜欢得朝思暮想,摆在一排奢侈店铺中的橱窗里。我皱眉头问他,这鞋贵得要死,你打工才挣几毛钱,怎么买得起?他笑着说,跟老板打欠条预支的。
这谎话我当时还真信了,后来将近一个月没见到他。再次出现的时候说工作太忙,但我知道他是躲起来了。在我把那双鞋交给杨小笛的那个下午,那家鞋店就报警橱窗被砸丢了双鞋。我放学回家的时候,看见有警察在门口勘察。
后来我跟他大吵了一架,我说沈丛洛你脑袋进水了,你这根本不是喜欢杨小笛,你是在毁你自己!
沈丛洛的脸红一阵白一阵,像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一声不吭,接着连连保证以后再不犯糊涂了。好半天,他看我气消了也说累了,又嬉皮笑脸凑过来,问了一句:“那个,杨小笛喜欢那鞋吗?”
无可救药。后来我几天没理他,他忍不住跑过来呈痛改前非状,对我说丫头我真错了,以后绝对绝对不干傻事也不问傻话了。
我终于没忍住,扑哧笑了。
【三】你想过的诺言我有我的信念,还有我和你的从前,最美好的一切总是看不见
我决定帮帮沈丛洛。虽然他从未借助我们的交情来帮助他的爱情,但我实在看不下去他为了杨小笛揪心待命的模样,就帮他定了时间地点,然后去找杨小笛,对她说,下午放学以后,沈丛洛请你吃饭。
小笛一开始很不屑,直接扭过头说我不去。我猜到她的反应会是这样,脱口而出:那你把鞋还给他。
到最后杨小笛还是去了,但我知道那并不算什么约会。因为她只是去跟沈丛洛把话说清楚了,她说我是不会跟你这种人在一起的,我会念大学、会出国、毕业以后会有高尚体面的职业……你配不上我的。最后,她不忘谢谢沈丛洛送她的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