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梦千寻

文/哈玛雅

  这就是我想你的日子,把它全送给你

掌掴,原来是一门艺术

我捂着火辣辣的脸颊一肚子恶气,不是说群众演员扮死人一百,扇耳光五百吗?!为何我躺了老半天死了不下二十次却只给了我八十,左脸颊快要被那演技实在有待改进的男主角扇成面包了却只给了我三百块。

当女主角开始眼泪汪汪地不知如何解释,男主角因为误会愤而扬起右手时,导演响亮地喊了一句——卡!我就必须在一分钟内换上女主角的衣服,站在那里代替她挨那一巴掌。其实大可以借位拍摄的,可是苛刻的导演为了效果真实一定男主角狠打,剧组身价最高且是投资商千金的女主角不乐意了,自己那娇滴滴的小粉脸岂是那男新人可以猛扇的!于是导演就在死人堆里把我扒拉出来了,只是因为我的侧面有点像女主角。可怜的我就在男主角的“不好意思”、“真不好意思”、“太不好意思了”的话语中感受着肿起来的脸颊火辣辣的疼。

我紧握着那装有三百八十块的包一路咒骂男主角立刻被封杀一辈子也红不起来,末班车没赶上,又舍不得花钱打车只得一路走回家。

“喂,我送你一程吧。”一个脑袋从车里探了出来,竟然是男主角方远。我摸着红肿的脸蛋,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想罢,我豪迈地拉开车门坐了上去。方远满脸歉意:“今天真不好意思,还痛吗?”他给了我一张名片。“你让我扇十几巴掌试试?!”我毫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把他的手机号码存了起来,“有工作记得找我啊,赚钱是我除了读书第二重要的事情啊。”他捣蒜似的狂点头,又偏过头来看我的脸,讪笑。

“你多大啊?”他单手开车,另一只手给了我一罐可乐。我眯缝着眼:“你问的是头,三围?还是年纪?”他呛得猛咳嗽:“当然是年纪!看着你挺小的,还在念书吧?”我拉开可乐看着他好看的侧脸:“十八岁。刚念大一。今天我才知道,掌掴,原来是一门艺术啊。力道,方向,情绪都得到位才能完成掌掴这个艺术活儿。”方远一脸 样的傻笑。说真的,他看起来挺单纯的,大约是新人的缘故,不像那些大牌,正眼都不看我们这些龙套一眼,不,是死跑龙套的。我曾经在某个欢天喜地的广告中惊鸿一现,其实只是凑了个数,别说正面,侧脸都没给我露一个,电视上只有我柴火似的小胳膊挥了挥就没了。付天茂安慰我,人家还有模特专门露背,露手,露脚呢,你初出茅庐能露个胳膊算是不错了!

付天茂是我小学同学,在音乐系念大三。我们的相识充满了吴宇森黑帮片的味道,只差几只白鸽了。那时候的付天茂是个北京城来的小恶霸,在咱们小镇学校无法无天。当年他抢过我一块热烘烘的蕃薯,还抢过我一支铅笔一块橡皮三个小笼包。还有——勒索过我!

一米六五的付天茂把我堵在墙角要我交保护费,我翻遍了衣兜只有两块钱。他愤愤瞪着我,毫不留情地扯着我的辫子拽了一圈,我痛得龇牙咧嘴。他勒令我趴在墙头数到一百才可以转过来,我傻乎乎地数到了三百才敢回过头去对着空荡荡的小巷子哇哇大哭。那时的付天茂上梧桐小学六年级,我读四年级。谁也不知道,八年后,我们又一次相遇在了皇城脚下。

这小鼻子小眼睛的家伙没事就吹嘘自己是正白旗后裔,死贵族还用住地下室?骗我没学过历史啊~~他还有一爱好,没事就把破吉他弹得伤天害理,我盖三层被子都无法阻止那要命的琴声扼杀我的听觉。天茂同志有个乐队,就是那种演完一次人家酒吧再也不想让他们进去第二次的那种。

我本名钱多多,可是付天茂嫌弃钱多多太土,无法在娱乐圈混,他给我改了个艺名儿——钱来。美其名曰什么人生说穿了,其实就是钱来钱去的事情。后来我死活不肯,才把来改成了莱。钱来吧,钱多多的来,这就是我此生的最大理想。

来北京念大学,一路硬座到首都的时候,我的小腿已经变成了胡萝卜可以直接丢锅里炖了。我瞅着人堆里举着的学校牌子找,却听得一个声音冲着我大吼:“钱多多!你是钱多多吧!”我心一热,在陌生的地方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儿竟然觉得如此亲热。我响亮地答应了一声,就看到一人儿拨开人群冲了过来搂着我激动得半晌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原来付天茂也在车站接音乐系的新生,问他怎么认出我的,他眼睛一翻:“你的样子从小到大没变过,还有你那满头黄毛压根不用染了,纯天然!不过现在挺流行这种娃娃脸长相的,听你声音不错,有没有兴趣当我乐队的主唱啊?”我压根不想当什么主唱,我只想赚钱,于是付天茂许诺我每一场一百元,如果人数超过一百加二十。我很没骨气地屈服在了金钱的威力下。

付天茂给我准备的全是些乌麻麻的摇滚风,他给我画黑漆漆的烟熏妆,给我戴带刺的手镯和戒指,镜子里的我像个巫婆。简陋的舞台上,廉价的彩灯,吉他手付天茂,贝斯手加诺,架子鼓方梦,一身朋克打扮的傻妞钱多多。台下全是脸上冒着青春痘的喧哗男生,我没有唱艾薇儿也没唱黑眼豆豆也没唱那些经典的老英文。我看着满天的星光,转过头去,付天茂微笑着对我点点头,他的眼睛好像会发光的黑宝石。

……

那么多歌等着你去唱

烛光等着你去点亮

那么多人等着你去想

幸福等着你来分享

那么多泪你还没有流

那么多话我还没有讲

许多回忆等着你变老

故事等着你来收藏

来不及来不及啊

这一梦太长

千千寻万万年长

一梦千寻

我唱了这首生僻的《一梦千寻》,文艺腔的袁泉从来没有唱过一首“流行歌”,她是上帝会一口吐出来的很没性格的温开水,我却爱死了她的歌。有人喝倒彩,有人甩手离去,我在喧闹的人堆里安静地唱完了《暗恋》、《木槿花》、《那件疯狂的小事叫爱情》。

是这样一个平凡的夜晚,曾经的混球付天茂成了我的经纪人。他说我长了一张必定会红得发紫的脸,那种惹人爱怜的瘦弱劲儿活脱脱当年希望工程的大眼女孩。为了方便赚钱,我毫不犹豫地搬进了付天茂的工作室——就是那夏天像蒸笼,冬天像冰柜的地下室。他开始给我接一些活儿,不断试镜,参加各种比赛,跑龙套,在酒吧跑场子……付天茂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钱多多,你一定会红的!而我总是毫不留情地戳着他的脑门儿——付天茂,等我红得发紫就拿人民币砸死你丫的!

我的理想,其实只是想赚多点钱寄给我妈。我不想她一把年纪了还在菜市场卖鱼,那么冷的天戴着橡胶手套伸到冰冷的小池子里捞出鱼,摔晕,放在砧板上,手起刀落,一片片地打好放口袋里赔着笑脸递到客人手里……那些画面像是一场噩梦,每一次相遇都让我肝肠寸断。她要卖多少条鱼才够一张我来北京的车票,才够我一年的学费生活费。我在外面从不吃鱼,因为每一次看到它们粉身碎骨地躺在盘子里都会一阵心酸。

没有人愿意被人掌掴,这样没有尊严的任人蒲扇样的巴掌呼在脸上。还好,我换来了一张方远的名片还有这个月的生活费。掌掴,真的充满了生活的艺术啊。

九月仲夏夜微凉

我在付天茂的地下室蹭吃蹭住,还算凑合。我洗他臭烘烘的衣服,泡香喷喷的方便面,有课的时候他会开着那辆破摩托载我一起去学校,没课的时候他就写歌或者带我去面试。每个早晨,他都趴在席子上穿着平角裤睡得四仰八叉,我毫不客气地踩过他的猪腿去角落刷牙洗脸。没有意外,他会在五秒钟后才反应过来痛得大叫顺便用枕头砸我。是的,我们是纯洁的男女关系。可是有句话不是说了嘛,都男女关系了还纯洁个P啊。

住了差不多两个月才知道付天茂有女朋友,那天我正穿着他的大T恤在做百年不变的番茄炒蛋,只听得一个女孩的尖叫声。

“付天茂,你疯了吗?住这种破地方?为什么不让我进去,难道你藏了别的女生?付天茂,你给我让开!”

我举着锅铲呆呆地看着他们,付天茂表情难看得好像一颗烂掉了的番茄,那女孩猛地推开他冲过来狠狠给了我一耳光。我蹲下身去捡掉地上的锅铲,站起来的一瞬间右手已经利索地扇了回去——我TM这辈子最恨别人扇我,而且还是不付费的!她似乎没料到我身手这么矫健,看着付天茂丝毫没帮她的意思,撂下一句话跺跺脚狠狠地冲了出去。她说:“付天茂,我看你什么时候才会玩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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