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II(10)

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再给他电话,手机关机了。

无从猜测他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在做什么,在前赴后继涌上心头的“歪歪”中,我第一次因这份感情感到了严重的不爽和不安全感。

周五终于和他通上了电话,他告诉我他那晚有事,约我周六下午三点去技校。我忍不住问他:“你有什么事呢?”

他笑:“管起我来了?”

“是。”我赌气般地答。好不容易盼来了周末,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事比见我更重要。

“明天见面再说喽。”他好像真的很忙,很快就挂断了电话。

那个周五的夜晚,阿南也不在家。我过得极为纠结。不过我维持着我的骄傲,没有再给他拨电话过去。门铃响起的时候我以为是阿南回来了,打开门才发现竟是肖哲,手里抱着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自顾自地挤进门来说:“马卓同学,我来和你商量一下,兴许再改进一下,我的暖水袋就可以保温长达四十八个小时!”

可是,这种事,他为什么不去找颜舒舒?

难道他真的不明白,夜里八点钟闯进一个女同学的家,是极不礼貌的行为吗?更何况这时候,只有我一个人在家里!

“嘿嘿!”他把那包东西往我家沙发上一扔,搓着手说,“我有预感,今晚一定能成功!”

我吓丝丝地问:“你打算在我家做实验?”

“和你切磋!”他说。

“可是,我要睡了。”我委婉地下了逐客令。

“什么?”他看着墙上的钟大喊,“你睡这么早?”

“我累了。”我说。

“哦。”他又把沙发上那堆鬼玩意儿抱回自己的怀里说,“那我回学校去研究吧,有好消息第一个告诉你哦。”

我送他到门边,他忽然转头对我说:“马卓,对不起。”

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他自己飞快地说道:“我看你这几天心不在焉的,以为你又出了什么状况,我真不该怀疑你,实在对不起!”

说完这些,他逃也似的下了楼。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幸亏……

可是听着他从楼道渐渐消失的脚步声,我却第一次没有对他处心积虑的关怀感到厌烦。至少在这个孤独的周末的夜晚,能被人挂念一下也算不错了吧。

那晚我失眠,阿南回来的时候应该是夜里一点多钟,我还在辗转反侧,听到他跟人打电话说:“到家了,你也早点睡吧。今晚凉,记得关好窗。”

语气里不无宠溺。

看来他的恋爱,谈得和我一样的轰轰烈烈。

在技校的科技楼那幢破破烂烂的负一层,藏着一个极其隐蔽的门洞,而他居然有钥匙。周六的技校空空荡荡,远远地就看见他等在操场的那头,等我走近了,他故弄玄虚地掏出一条红布,说是要蒙上我的眼带我去个好地方,红布展开我才发现原来是一条红领巾,真不知他从哪里弄来这些古怪的玩意儿。他替我围上,牵我的手往前走,一直走了许久才摘掉我眼睛上的红布。我睁开眼,在我面前展开的,是一个极为宽阔的场地,到处都是白色的柱子,柱子和柱子之间,竟垂着低低的黄色灯泡,照着洁白的墙壁都变成了陈旧的古铜色,他站在我身后,影子在地面变成一根细线。面前的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他在我身后轻声问我说:“怎么样,是不是你喜欢的那种腔调?”

“这是哪里?”我惊讶地问。

“科技楼的地下室。原来想建停车场,后来放弃了。”他说,“我一哥们儿奉献出来的,他跟他女朋友分手了,转让给我用。这里一般不会有人来,周末更不会。”

跟他在一起,偷偷摸摸成了习惯,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四下张望凝神闭气生怕有所闪失,公共场合遇见了,更是装作不认识。忽然有了这样一个天地,着实令我欣喜不已。

“你叫一声。”他说,“大声叫!”

我就捂住自己的耳朵“啊啊啊”地大声叫了。我听见我的声音在墙壁的四周回荡。尖利,刺耳。但是,没有人对此发出任何异议。我的面前,只有微笑的他。

“我明年就从这里毕业了。”他说,“我得出去打工挣钱,回来娶你,你会不会想我?”

“不许走。”我说。

“为啥?我要挣大钱,给你一个真正的家。”

“反正就是不许走。”我说。

“橡皮糖。”他骂我。

“橡皮糖就橡皮糖。”我说。

不知是因为墙壁太厚厚得连时光流逝都感知不到,还是周围太静静得分不清白天黑夜,尽管那一次我们在那里一直待到晚上七点,时间也好像一根牛毛,在皮肤上一扫而过,来不及回味就得告别。

不过,终于有了两个人的世界,多么好。

我心里却清楚地知道,那里不是仙境,而是堕落的天堂。

从那以后,那里成了只属于我们俩的地方。他总是背着一个包,包里放着一件很大的旧T恤,到了见面的地方,就赶紧把它铺在一张展开的报纸上,掏出我们的午饭,席地而坐。有一次,他叫我躺上去。

“干什么?”那件灰色的T恤上充满许多不明显的污渍,我用手指尖抹过,全是脏兮兮的油腻。

“你说呢?”他不耐烦地说着,叼在嘴边的香烟燃了快一半,烟灰像雪花一样扑簌簌往下掉。

“门儿都没有。”我冷冷地推开他,他不服气,冲过来掰我的肩膀,我用力甩开。他却笑得像是岔了气去,拔下香烟,用力咳嗽着说:“让你坐上去,我来给你马杀鸡嘛。”

“什么马杀鸡?”我不解地问。

“靠,听不懂英语啊?”他一边说,一边蛮力拔掉了我的鞋。我跌坐在那件T恤上,满脸通红。他捏着我的脚踝,竟然一直凑到自己的鼻子旁边使劲嗅了嗅,我真想大叫一声退回去。可是他正用力捏着我的脚跟,力道很足,我怀疑我一动骨头就会碎掉一半。他笑着说:“别怕,要来了啊。”

说罢,他用一只手捏着我的脚跟,另一只手按住脚底足弓的某部位稍稍用力,我才明白过来,原来他说的是Massage,是按摩的意思。

“舒服吗?”他问着,我刚要表示同意,他又轻轻挠了挠我的脚底,我全身禁不住一颤,他得意地哈哈大笑。

“天中的第一名,听不懂马杀鸡。”他摇着头。

我故意问:“你给多少女人马杀鸡过?”

“很多很多,多得数不过来。”他说。

“你昨晚,是不是去跟什么人马杀鸡了?”

“没错!”他用力点头。

我立刻上当,奋力把脚往回缩,一边缩一边喊着:“放开我!”

他加重力道,咬牙切齿地说:“不过——你是唯一不收费的,可能,也是除了马杀鸡唯一一个没有要求附加服务的吧。不过谁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呢?”

无耻。

我装哭,他才终于放开我的脚,又一把把我用力揽在怀里,用手指轻轻按摩我头顶的一缕头发,说:“马小卓,要听话,知道吗?听话的话,下一次我替你梳辫子。”

下一次,他果真带来一个古董一般破旧的银梳,非常破旧了,还缺了三根齿,他坚持地说,这是夏花的婆婆送给夏花的礼物,他趁夏花不在,偷偷拿过来的,是夏家镇家之宝。他替我把头发编成三缕,一个中午的时候替我换了无数发型,从马尾巴到维吾尔少女,从古典盘发到清汤挂面,他乐此不疲。

“你为什么什么都会?”我看着镜子里变来变去的自己,忍住头发被他粗鲁地揪成一撮撮的疼痛问道。

“这算什么。”他很冷酷地回答,“我还会烧满汉全席。”

就这样,我们每次见面都有事情做,如果是中午,他还会带好吃的过来,还带一瓶二锅头。有时,我们什么也不做,就是待在一起,我眯着眼睛看他抽烟,看各种烟圈在昏黄的灯光下变换的影子,恍惚好像不在人世。偶尔我会喝一两口,喝完后他一直看着问,问我说:“醉没?”

我摇头。

“那再来?”

我就再喝,还是不醉。

这成为我们的一个小游戏,每当这时候,他总是一副极为诌媚的表情,对我说:“马卓,你怀此绝技,不出来行走江湖,实在太可惜了!”

有时候,我们就紧紧地挨着,挨到快要上课了,我就赶快溜出来。只是每次我走之前,他都会一成不变地从我身后捏着我的脖子,把我拖回去,然后深深地吻我一次。那是一个让我无法站稳脚跟无法告别的吻,每次结束之后对我而言,就像死亡和新生交替的瞬间一样恍然,说不出的莫名其妙的感激。就这样,每一次都有新的变化,又好像从来没有变过一样,我们的每一次见面,每一次的甜言蜜语,都让我由衷地期待。到了最后,我自己说出“我走了”的时候,就已经预先意识得到接下来天翻地覆的吻别带来的恬不知耻的沉醉和欢欣。

但每次离开那里,我都会记得从包里迅速掏出我的校服换上,再嚼一块口香糖。

即使是这样,他嘴里的香烟味,也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身体周围,甚至我体内的血液里,环绕,流淌。

现在回忆那段日子,我好像只旋转得着了魔的陀螺,心里空白得只剩下他的影子。从黑暗的天堂里走出来,日光往往刺得我流泪,而慌张内心里激荡的鼓点,更加叫我稳不住步子,一不小心就会摔得头破血流。

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如此的奋不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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