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安迪的十件事
而我和他不一样,我仍然只喜欢待在安静的地方,比如图书馆和自习教室,一些不容易被人发现,却让我觉得安全的地方。我大量地阅读,不论是中国古籍还是外文小说,因为我必须用刻苦读书的方式,作为我对父亲鄙夷中文系的抵抗。
第一学年结束的时候,我以专业第一名的成绩,拿到了五千元奖学金。
“好大一笔钱!”周邵凡听说我拿到奖学金,立刻面露惊恐之色,大声感慨。
这个阴魂不散的周邵凡,他因为和录取分数线相差了三分,便与自己心仪的大学失之交臂,加上这家伙坚持认为“复读”等于“服毒”,结果和我来到了同一所学校。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稚嫩的命运正在用这种方式向我们揭示,什么叫做坎坷。
“快请我吃火锅,富婆苏,富婆苏。”周邵凡不停地嚷嚷。
因为经受不住周邵凡的纠缠,我只好被他带到了一家他事先指定的火锅店。然而就是在那家火锅店里,我见到了安迪,以及他身边光芒四射的Eva。
就连一向自称不近女色的周邵凡,也不忍住感慨:“这个洋妞可真够漂亮的。”
正如周邵凡所言,Eva是个美艳动人的法国女孩,她长着雪白的皮肤,栗色的头发,五官精致,身形窈窕。我打量着她,想要挑出她外貌上的一点点不足,却发现她根本无刺可挑。
更令我难受的是,安迪看见我之后,只是淡淡地寒暄了两句,便带着Eva去了火锅店的另一边。而骄傲的Eva,甚至没有正眼看我一下。
“苏小绵,你是不是爱上那个安迪了?”回学校的路上,周邵凡问我。
“没有。”
“那为什么你现在看上去一副心如死灰、面如槁木的模样?”
“因为我正在心痛我的钱,除非你把刚吃进去的火锅给我吐出来。”
“你干吗这么恶心,别不开心了,洋妞有什么好,这两年倒是漂亮,过不了多久就老得不成样子了。”
我听着周邵凡絮絮叨叨的安慰,觉得有眼泪从脸颊滑过。
我原本以为安迪他一直喜欢我,就像我一直喜欢他一样,可惜事实却不是这样,他现在有了一个法国女友,她有资格牵着他的手,亲吻他,而我却只能充当观众,连吃醋的资格都没有。
我喜欢你总记得
什么是我所喜欢
安迪说,他什么语都能学好,除了汉语。
就像他一直弄不清楚曹雪芹和脂砚斋之间的关系,但却会在我农历生日的时候,买一套《脂砚斋点评石头记》送给我。他会唱我喜欢听的歌,我则会在他写的为数不多的QQ日志里,发现我常说的话。
“绵绵常说,‘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可是,我妈就不是这样的女人,自从我爸死后,她再也没有留恋过任何一个男人,当然,除了我……”
安迪曾在他的一篇日志里,写到过这样一段话。我看了之后啼笑皆非,很想告诉他这个一知半解的家伙,那句话不是绵绵说的,而是曹雪芹先生在《红楼梦》里写下的。
谁知道安迪只说,不管是谁说的,总之是一句屁话。
安迪热爱着他的母亲,他那种炽热的感情很让我感动。因为我从未体验过那种感觉,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绝对崇拜的感觉,如同信仰。对我而言,父亲总是逼着我去做一些我并不喜欢的事情,而母亲总是唯唯诺诺,她永远相信父亲是对的。
所以,即使是我拿到了五千元的奖学金,父亲也舍不得给我一句赞赏,他依然坚信汉语言是一个毫无前途的专业。
我知道,他如此固执,不过因为他已经从一个整天只知绘图的工程师,成为了一个身居要职的官员。他对自己的成就很满意,这让他变得自负而固执,可惜他的女儿总是在让他失望,因为,他女儿也同样固执。
安迪说,你父亲最爱的人是你,最恨的人或许也是你,你们不该再这么对峙下去。
他还说,也许有这么一个针锋相对的父亲,也不是一件坏事。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神有些落寞。我很害怕,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他,因为我无法体验从出生就没见过自己父亲的孤独感,我不想说风凉话。
在安迪遇到Eva之前,也就是大一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我和他是很亲密的。我们常常一起吃饭,一起逃课去看陈奕迅的演唱会。安迪说,他这一辈子对别人说的话加起来,都不及这一年对我说的多。
可是Eva出现了,那个穿低胸吊带裙的时候不穿Bra的法国豪放妞,她脖子上挂的项链从来不会少于三条,就像她的裙子从来不会盖过她的膝盖。
安迪说,Eva就像一道闪电,她犀利,光芒万丈,他想要这样的女孩当女朋友。而且,他很想学法语。
“绵绵,你不是很喜欢听法国香颂吗?等我学好了法语,就唱给你听。”安迪说。
香颂是法文Chanson的中文译音,也就是歌曲的意思。我爱听法语歌,安迪是知道的。
“我现在不听法语歌了,我喜欢听西班牙语,你可以再去找个西班牙女朋友。”他有了女朋友,这件事让我心情很坏。
“你喜欢西班牙语?我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过。”安迪挠头。
我看着他,清澈的眼,长睫毛,眼神很温柔。安迪总是记得我说过的话,总是记得我喜欢什么。可是他却似乎忘记了什么才是我最喜欢的。
绵绵最喜欢的,是安迪。
我喜欢我们之间
黑白颠倒的梦幻
安迪去英国了之后,我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在早晨七点的时候准时醒来,打开手机,登陆QQ,对安迪说一声“晚安”。
没错,是晚安。因为伦敦时间和北京时间刚好相差七个钟头,也就是说,当我这边早上七点的时候,安迪那边正好是午夜十二点。
晚安,安迪。
绵绵,你早。
我要起床了,洗脸刷牙上课去。
好的,我也要洗脸刷牙,睡觉去。
这就是我和安迪之间的对话,充斥着黑白颠倒的梦幻。
在临床医学专业念了两年之后,安迪以雅思8分的惊悚成绩被英国一所医科大学录取。安迪说,那里有一流的实验室和漂亮的图书馆,不过,留学的代价是要让他的母亲支付昂贵的学费,那是他最过意不去的地方。
安迪的母亲是一个肤白似雪的蒙古族女人,身材高挑,有种惊艳的美。四年前她带着安迪来到棠湖市,把安迪送入了全市最好的高中,同时自己在市中心最繁华的步行街开了一家服装专卖店。
在我的印象中,她常常穿着自己店里的漂亮衣裳为客人推荐新款衣物。有一个这么出色的模特,很少有客人不会动心。所以,安迪母亲的生意越做越红火,事到如今,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已经在棠湖市掌管着四五家服装分店了。
也就是说,安迪的母亲完全有能力支付他的留学费用,可安迪却总是摆出一副于心有愧的姿态。
安迪的母亲是一个感情内敛的女人,即使是面对自己的儿子,也是一副冷冰冰的表情。她从不向安迪提起自己的丈夫,只是说他死于一场车祸,可怜的安迪,他对自己的父亲几乎一无所知。
在安迪给我打来越洋电话的时候,我仍然静静地听着电话里那个温和的嗓音,听他诉说着他在伦敦的所见所闻。
我知道,在安迪决定去英国之后,Eva就潇洒地和他分手了,像Eva这种漂亮的女孩子,要她苦等安迪两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而安迪似乎也对Eva没有太多的留恋,因为他现在已经能够说一口流利的法语了。
没有安迪陪伴的日子,不免显得有些孤单,所幸还有周邵凡存在,他会隔三差五地约我吃饭,从不忘和我比拼毒舌功力。
一天晚上,当我们吃完满满一盆水煮鱼后,他忽然很神秘地对我说:“苏小绵,上周末我回了一趟棠湖,在我逛街路过一间咖啡馆的时候,你猜我看到了谁?”
“梁朝伟?”
“不是,我看到了你老爸,”他停顿片刻,继续说,“和安迪的妈妈。两个人表情怪怪的,坐在里面不知道在聊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