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暮
我没有说话,看着他,我想即使是这世上最好的数学家也算不清楚,两万块钱与一年半的自由孰轻孰重。
那天晚上故事没有继续,孟郊喝了很多酒,喝醉的孟郊站在阳台看着远处,我去睡的时候他一直站着,早上起来的时候他还站在那,那么落寞的背影,看着比世上最悲惨的电影更让人心疼。
第一次见到那个叫顾南粤的女孩是在2004年的秋天,因为孟郊的故事我去了顾南粤的学校,那所学校是孟郊接我下学的时候常绕去看的。那年顾南粤高二,穿着臃肿的校服,很长的头发,戴着眼镜,就像孟郊说的一样,南粤很文静,那种文静中带着一种淡漠,而我眼中的顾南粤更多了几分薄凉,我跟着她走了很久,走到她的教室,看着她和一个帅气的男孩有说有笑,那样的笑容有种和孟郊一样的谨慎。只是那笑终究不是对着孟郊的。
我给林静楠讲过孟郊的故事,我和林静楠说:“我觉得孟郊喜欢她。”
林静楠看着我认真地说:“不,孟郊给她的爱更深,那是爱情所无法诠释的。”
看着林静楠,我摇摇头,也许我真的不懂吧。
我不知道杨建军和孟郊之间有着怎样的牵连,但是对杨建军的话,孟郊言听计从,那种忠诚让人觉得悲凉。
孟郊总是穿着那一身黑衣服,杨建军的手下都穿黑衣服,我问孟郊,为什么他们都喜欢穿黑衣服的时候,孟郊淡淡笑道:“也许是因为血溅到黑色衣服时看不见吧。”
我愣住,看着那略微苦涩的侧脸,到底是如何的心情才能用这么残酷的事情开玩笑,他的心也许比我想象得更冷。
“为什么出狱以后要跟着我爸爸?”其实我想说,为什么不干脆做回那个他想要做的孟郊,为什么明知道是错的还要做,尽管我不知道杨建军出狱之后在做什么,但我明白,那绝不会是好事。
“杨末,你还小,这个世上有些事情是容不得自己选择的。”孟郊的手抚着我的头发,我并没有和顾南粤一样的长发,我的头发不长,剪成乖巧的BoBo头。2004年,BoBo头还没有流行起来,等到它开始流行的时候我已经习惯看镜子里长发的自己了,也习惯每年夏天都去看他,闻着他身旁的山茶香,为他唱那首《雪候鸟》。
孟郊的手很暖,抚在发上很舒服,我抬头看着他,没有再说什么,我知道十四岁的我不懂孟郊所承受的一切,只是等到我长大想要去了解他的一切的时候,他也解脱了。
有的时候我真的觉得年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我并不是故意听孟郊电话的,只是碰巧。接电话的不是顾南粤,是个老人,老人的声音带着沙哑,孟郊听着他咳嗽的声音用力地捂着自己的嘴,长久的沉默之后老人说:“孟郊,回来吧,爸不怪你,咱们好好地学手艺,好好过日子。”
孟郊猛然挂掉电话,比以前哭得更为痛彻。我从没见过一个男孩能哭成那样,仿佛整个世界都没了,只有他独自活着承受着别人无法想象的孤寂,隐忍着别人所无法看到的一切,而我能做的只是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他。
几天之后我才在孟郊与别人的玩笑中知道,那天他喝酒,他往家里打电话是因为他见到顾南粤了。
我和林静楠去买参考书的时候,公车上那个白衣女孩和别人凑在一起,那样的侧脸有着孟郊所说的淡漠。
我指着站在公车角落的顾南粤和林静楠说:“你看,那就是顾南粤,孟郊的妹妹。”
看着顾南粤,林静楠说:“原来是她。”
林静楠和我在学校图书馆找了好久,终于找到了两年前顾南粤在市里获奖的作文,林静楠说:“那是市里的作文比赛,前三名,保送浅川一中,我说我见过她的。”
图书馆的角落,林静楠陪着我看完了那篇名为《苍寂》的文章,文章中贫瘠的生活,让女孩与哥哥的生活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他们跟着母亲摆烟摊,在临街的烟摊前看着形形色色的人穿梭,我始终都记得女孩在文中问哥哥的一句话:“我能成为比他们还优秀的人吗?”
哥哥说:“如果你有梦想,就要守护它。”
那部威尔·史密斯的《当幸福来敲门》上映时,在英国的我独自看完了整部片子,人生处于最不如意的克里斯·加德纳也说了同孟郊一样的话,只是那时候女孩的梦想仍在继续,男孩却已经安稳地睡下。
看完整篇故事,我和林静楠说:“也许梦想对他来说是奢侈的。”
孟郊第一次带着血回来已经是快过春节了,之前他和我说过,这是他出狱以后第一个春节,他要回家和家人团圆,只是有些事情总是想得很好,现实却是残酷的,他是被杨建军带回家的,身上的伤已经被处理好,只是发着烧。除了孟郊,杨建军还带回了一个女人,三十来岁的样子,有着并不和善的眉眼。放下孟郊,杨建军和我说:“杨末,这两天林阿姨陪着你们,孟郊受伤了,别打扰他。”
杨建军知道我和孟郊好,他也并不排斥,在很多问题上,他是个很明理的父亲。杨建军要离开的时候,我怯生生地拉住他,他回头,我道:“开学前有一次中考动员,老师要家长参加。”
这对我和他来说都是第一次,我第一次要父亲去开家长会,而杨建军第一次去开女儿的家长会,看着我,杨建军道:“爸知道,是哪天你给我写下来,我得收拾收拾。”
我已经四十岁的爸爸,曾经犯过错误的爸爸在女儿这么一个小小的要求下,兴奋得就像个孩子,而我沉静了很久的心也有了微微的触动。
初三班的要补习到年前,每天下晚自习回家都有人接我,不然就是林静楠送我回家。每天回家第一件事情一定是去看孟郊,他发了三天的高烧,我们放假那天他才能坐起来,但还是很虚弱。
林阿姨给孟郊端来饭的时候,我问孟郊:“明天就是大年二十九了,还回去吗?”
孟郊摇了摇头:“这样怎么能回去,与其要他们担心,还不如不回去。”
我没说话,看着孟郊吃饭,他吃饭的速度并不快,没了之前的狼吞虎咽,我想如果这碗饭能换来他即将失去的东西,即使是毒药,他也会一粒都不剩地吃了,因为对他来说,他所珍惜的人都比他重要得多。
大年二十九那天,我跟着杨建军回了老家。那是我第一次回杨建军的老家,家里几乎没有什么,他带我去祭拜了爷爷奶奶,他说:“爸、妈,这是杨末,我闺女,你们的孙女。”那口气显得无比自豪。
我们开车经过村子,认识杨建军的人都出来打招呼,他用一种自豪的口吻介绍我,而我在他有些自豪又胆怯的父爱中,很幸福。
回去的路上我问杨建军:“如果妈妈没有生下我,你会如何?”
开着车的杨建军说:“杨末,对爸爸来说,你是希望,你是让我努力做好一切的动力,你明白吗?十四年,我没有给你的都会在日后的几十年中一点点地还给你。不会再让你受到一点伤害。”
我没有再问,因为这对我们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局。我想如果他见证着我的成长,他也许会像我想象中的那种父亲一样,拉着孩子教会他们识字,教会他们做人。
在沿途一家服务区休息的时候杨建军给我买了很多吃的,上车的时候我拿着烤土鸡的袋子问他:“这个字念什么?”
看了两眼,杨建军尴尬一笑:“还真不认识。”
看着他窘迫的样子我笑道:“爸,你还真笨,这个字念垚,土垚鸡。”
那天,在暮色的高速公路上,杨建军哭了,眼泪顺着眼角滑下,嘴角却是笑着的。我知道他为什么哭,念出那个字我并没后悔,十四年之后,在祭祖回去的路上,我叫了他第一声“爸”。
那天我们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孟郊已经睡觉,林阿姨也走了。我去喝水的时候孟郊房间的灯打开了,杨建军说:“这几天九点那边挺忙的,明天你去看看,等两天忙过了,你养好之后再回去。你也知道,我和你一样,孟郊,能做的我都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