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III
“我很好笑吗?”她问。
“是的。”我说。
“律师在办公的时候可以笑吗?”
“我只是个小助理。”我答。
“好吧。”她说,“既然你这么想知道,告诉你也无妨,那晚我在网吧。上网上到早上七点多,然后我就坐飞机去上海看陈奕迅的演唱会了。很High的哦,你有没有看过?”
“一个人?”
她警觉地看我一眼,不答。
“其实在这之前你们吵架了,所以那一整个晚上,你们都不在一起对不对?而且,你一直打他的电话,但是他都关机,对不对?所以那些毒品,其实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对不对?你非往自己身上扯,就是想逼你妈妈花钱替他请律师对不对?”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洛丢丢从地上爬起来,一直爬到沙发上,在沙发的角落,抱住自己,不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小声地说:“其实你们不用这么麻烦去找证据证明他很花心啥啥的。我早就知道他有很多女朋友,但他那么帅,对我那么好,人前人后都叫我老婆,吃个葱油饼还分我一半,我舍不得。”
我不得不对90后的审美深表怀疑。至少从照片上看,那小子黄头发,小眼睛,一副一辈子都睡不醒的样子,我真不知道“帅”字从何来。
更何况,葱油饼很值钱吗?她舍不得的到底是什么?
“你恋爱过吗?”她表情不屑地说,“不过你长了副老姑婆样,那种没有他就活不下去的滋味你一定没有体会过吧。所以,你不会懂的。我说了也是白说。”
我从方律师桌上拿过一张白纸,一支笔,对她说道:“不说也行,你把那一两天和贱贱之间发生的事情经过都写在这上面。记住,要事实,不该写的千万不要乱写。”
“你替我写。”她把纸推给我说,“我不会写字。”
“好吧。”我无奈地对她说,“你说,我写。”
她端坐到沙发上,咳嗽两声,开始:“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清晨,蓝蓝的天上飘着朵朵的白云,朵朵的白云下面飞着只只的小鸟,有一只小鸟的翅膀上,不小心粘上了一块口香糖,所以她飞不动,啪的一声,掉了下来,摔死了——咦,你怎么不记录?”
“继续,”我说,“我记有用的就好。”
“没了。”她凑近我跟我谈条件,“这样,如果你可以救他,你想我咋说我就咋说,如何?”
“怎么救?他确实做了错事,不仅我,方律师,你妈,任何人都救不了他。反倒是你,做伪证罪责难逃,你想清楚了。”
“我很不喜欢别人威胁我的。”她说。
“看来你喜欢别人揍你。”我说,“别说我没提醒你,少管所的警察真的会打人。你吃饱了撑着硬要把自己往里面塞,谁都没办法。”
“你这么说,我才发现我饿了。”她眼光闪烁地说,“没吃饱我什么都想不起来。”
很好。这点耐心我还是有的,于是我问她:“想吃什么,我去替你买。”
她不信任地看我一眼,意思是“你有这么好?”但紧接着就像模像样地吩咐我:“麦当劳的辣鸡翅,要四对,再加个红豆派。当然有杯热可可最好不过。对了,钱找吴媚媚要,我没钱。”说完这些,洛丢丢忽然两眼放光地盯住我的胸口,我未反应过来,她已经伸出手一把拉住我挂在胸前的挂坠,夸张地喊道:“喂,这么有个性,一看就是男人的东西哦。好看死了,送给我吧!”
我把挂坠猛地从她手里夺回,起身把纸笔拍到桌面上:“给你半小时,老老实实写,我去给你买完麦当劳回来收。”
她不满地嘟起嘴,眼睛仍好奇地看着我胸前那玩意儿。
“送我嘛。”她说,“送我我就什么都说。”
我真不知道该羡慕她还是轻视她,人命关天的事,在她看来不过是儿戏。
我对着她流利地背出:“依照《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从贱贱和他朋友身上搜到的海洛因是一百二十克,是挺身而出还是自我保护,你好好掂量掂量吧!”
对付未成年少女的唯一方法就是恐吓+威胁,包治百病。对这个神经兮兮不懂礼貌的洛丢丢尤其应该如此。
我背诵完,满意地看了她发白的小脸一眼,迅速走到门边,拉开门走了出去。
(2)
如果想要忘掉一种东西的存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一直在那里。
对我而言,胸口的挂坠就是这样。
我承认我很珍惜,因为那是他留给我的唯一纪念。有时我会天真地想,他的护身符,如果我好好保护,想必他也会过得不赖吧。那年冬天,当他像空气一样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以后,我也曾经试图想要伸手抓住些什么,以此来告慰我单薄伤感的初恋。但很快我就发现这是一件不可取的事,他不会再回来,我的17岁不会再回来,往事不会再回来,甜蜜伤感统统都不会再回来。要来的永远只有一个又一个的明天,不管你愿不愿意喜不喜欢,每日清晨睁开眼,它都会准时地好脾气地再次降临。
多多少少有些遗憾的是,故事的一开始就注定了:这些都只能是我一个人的,没有他参与的明天。
高三毕业那年我还去过艾叶镇,那个曾经在建设中的小花园早就面目全非,写着我名字的小木牌也早就不知道去了何方,四周除了青草,一片荒芜。唯一还在的是夏花住过的那个房子,斑驳苍老,却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别有韵味。
厨房的门没锁,我推开门进去,灰尘簌簌地从屋顶掉落。灶台上的铁锅锈迹斑斑,我仿佛还能在空气中闻到中药奇异的香味。据我猜测,阿南和夏花就是在那年夏天分开的,除了那一次偶然的偷窥,我从不曾再见他们亲昵,当然也未曾听过他俩吵架。为了给他俩的爱情更多的发展空间,不至于让他觉得难堪,高三那年,我差不多都是在学校里度过。偶尔回趟家,也谈笑风生,绝口不提任何。在那些心照不宣的日子里,我虽然一直努力做一名局外人,但也清楚明白地知道他们一定是分手了,因为阿南又住回了家里,每天晚上都半躺在沙发上看电视,很少出门,无心打理超市,再也不听邓丽君的歌。
我心里的感觉很怪,说不清楚到底是遗憾,还是释然。
那些日子他老得很快。我大一寒假回家过春节,感觉他已经换了一个人,头发半白,语速更慢。我给他买了维生素E片和深海鱼油,他并不埋怨我省吃省喝乱花钱,而是按药盒上的规定乖乖服下。
说穿了,全天下的失恋人都是一个样子,再痛不欲生也总有一天风轻云淡。所以,我并不是很担心阿南,我相信他会好起来,就像当年失去林果果。他日收拾一颗破碎的心,必定又是一条好汉。
时间是用于遗忘的最好的药片。
而我,如果不是遇到那个脑残90后洛丢丢,此时此刻胸口也绝不会像挂了块烙铁般地透不过气来吧。
我在律师事务所的走廊里深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准备到休息室去喝杯咖啡稳定一下心情。推开门才发现屋内另有其人,我们互相都吓了一跳。她吓到可以是因为我的唐突,而我,则实在是因为她的美丽。
她并没化妆,但皮肤很白,一袭黑衣,气质出众。我见过很多“美女”,但她真的很不一样,最重要的是,她眼角含泪,正拿纸巾轻拭,不知道为何事悲伤。
不过出入律师事务所的人,想必遇到的事都不会是什么顺心的事。
“对不起。”我很不好意思地说,“您是等方律师吧,他很快就回。”
“你是马卓吧?”她站起身来,“我们通过电话。”
我惊讶。
“我是洛丢丢的妈妈。”她说。
我呆住。原来她竟然就是传说中的吴媚媚!关于洛丢丢的事,我们之前曾通过数次电话。但说实话,眼前的吴媚媚和我想象中那个还是差得太远。经验害死人,我一直以为身为富婆的她一定是体态丰满,珠圆玉润。却没想到她是如此年轻漂亮,水嫩鲜活,如果说她是洛丢丢的姐姐,我想十人中也有九人半对此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