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III(3)
再见你一面,真是很开心。”
我也被她说恫怅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得去看看我妈了,叫醒她把她带走,免得她闹事。我们母女俩横竖这样了,成全一对幸福的人儿也算是积德。”她说着,挥手叫服务生埋单。
我连忙拦住她说我来,说完后又觉得不太妥,这样显得很生疏。我和她之间的关系真是很奇怪,以前曾经是敌人,好像现在刚刚变回朋友就从此相隔两地再不联系。
“也好。”她弯腰向我致谢,“这样我会一直记得马卓请我喝过咖啡呢。”
“快去吧。”我笑着跟她挥手。她走出去两步,我又叫她的名字。
她转身问我:“什么?”
“保重。”我说。
“那是必须的。”她微笑,“你也一样。”
咖啡六十八元。于安朵走后,我买了单,坐着等服务生给我找零钱。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抱歉地说零钱不够了。要到二楼去换了来。反正时间尚早,咖啡还没冷掉。我也有点心思坐下来安静看报。报纸是我们当地的晨报,很醒目的地方登着夏花的结婚启事。
还是那一句:于德海先生,夏花小姐永浴爱河。
看来,她是铁了心要让这个城市所有的人都知道。她要结婚了,她要嫁人了。潜台词或许是:她要开始新的生活。旧人们,都去了吧。
她是要说给他听的吗?
如果只是任性,完全不必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或者,这真是好的选择。从此有个安稳的靠山,再也不必担惊受怕,所以。她才需要这么大的声势来维护她的安全感,一定是这样的。
付完账,我走出酒店大门,一阵冷风吹来,我才发现又降温了。南方的冷和北方的完全不同,阴湿,冷风吹入脊骨,让人不由得牙关紧咬。我忽然有种错觉,疑心这似乎是什么电视剧的大结局,该扫尽的扫尽,该开张的开张,该重逢的重逢,只是重逢后又告别,各自上路。或许命中注定。这次回来,就为了将过去未洗干净的牌重新洗过,人生就此翻过这一页吧。
现在,是我离开的时候了,像于安朵一样,掉头就走,不需要说一声再见,因为,这是必须的。
然而,就在我准备叫出租车的时候,看到一辆救护车呼啸而来,它们就停在酒店大门口,车还没停稳。车上的人就纷纷跳了下来,直往酒店里冲去。
毫无疑问,出事了。
(12)
我的大学舍友艾咪声称,我有着她见过的最繁复的手纹。
“你的手上全是十字,太可怕了,”她用吃惊的语气说,“而且,最严重的不是这个,你,要不要听真话?”
“说。”
我对手相学说将信将疑,但不妨一听。
“你的婚姻线清晰不明。”她说,“不过,事业线倒是很深很正咧。”
大概是回来的这一天经历太多事,临行前,难得的片刻休憩,我坐在家中的藤椅上,一边听着电视机里不断传来电视购物女郎的夸张的声音,一边无聊地看着自己的右手,想着这些漫无边际的事。
人的命运真的可以通过一只手掌来参破?反正我是不信的。
可是为什么偏偏有那么多事,却好像早已经注定,结果早就潜伏在那里,不管你如何努力,也改变不了任何呢?
阿南在洗手间里刮胡子,好像还在哼歌,与昨日相比,他心情好像好了许多。我不能确定他知不知道夏花今天要结婚的事,如同我不能确定于安朵的母亲大人会不会把那场婚礼搅得鸡犬不宁。这个世界,总是有人欢喜葡人愁,就算我穷追猛打旁观到底,终究是别人的事,干预了也没意思。我们能做的,或许真的只有各自保重。
“我们早点出发,这些东西要打个包。”阿南招呼我下楼。我这才发现他一个人提两个大袋子,里面装的全是吃的。我本来想婉拒,但最终没有。当没有什么好失去的时候,我再也不想拒绝他的关心了。他走在我后面,我不知道为何,频频回头。他看着我笑:“看什么看,是不是舍不得这个房子啊?放心吧,这个春节我们把东西好好收拾一下,要的呢就快递到北京,不要的,统统扔掉!”
“你真大方呢。”我说他。
“没办法。”他笑,“人要往前看的嘛。”
下楼后,他把车钥匙交给我:“你装一下行李,我去楼上拿点东西。”我照做之后,上了车等他。他一路小跑下来,手中握着一张邓丽君演唱会的碟,说:“很久不听了,不知道还能不能正常播放。”
看样子。他又再度依恋上昨天。
林果果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或许从来都没有谁能真正替代。
周日路上车不多,我们很快疾驰到机场高速,他加快了速度,《何日君再来》响起的时候,他跟着轻轻唱和。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喝完了这杯,请进点小菜
人生难得几回醉
不欢更何待?”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邓丽君的告别演唱会上,也唱过这首歌,那是她生前最后一次演唱会。邓丽君着大露背红色闪亮长裙。跟着舞曲的旋律扭动着腰肢,台下一片惊呼,仿佛见到仙女落尘。那时候他和林果果在成都的家里看过这场演唱会,童年的我对音乐还无任何感觉,对爱情也一无所知。所以最最记得的只是那条招摇的裙子。长大后某日无聊,自己在网上找来重温,却不知不觉红了眼眶。
“她唱过这首歌给我听,”阿南开着车,微笑着对我说,“有一次她喝醉了,我去接她,那时候都半夜了,她坐在摩托车上,就在我身后大声地唱,就是这首歌。那时候我不听流行歌曲的,土得连邓丽君都不知道。时间过得真快,你看,一眨眼你大学都要毕业了。”
“人要往前看的。”我重复他的话。这些年重重复复的回忆,我觉得对他而言太伤神了,或许夏花嫁做他人妇,也正是跟他赌这一口气吧,谁会愿意跟一个心里头老住着别的女人的男人待在一起呢,即使那个女人早就不在人世。
反正我是肯定不肯的。如果他已经有了好伴侣,而且她的事对他而言是“最重要的事”,超过夏花的婚礼,超过我们的重逢,我又有什么“遗憾”可言?
“到北京就开始新生活了。”我故作轻松地说,“我看你需要找个漂亮姑娘谈场恋爱,因为爱情使人年轻。”
“不是每段爱情。”他难得郑重地回应我的调侃,而且更深入地说:“有的爱情是,有的爱情不是。有些人让你恨不得自己可以年轻二十岁。有些人却让你明白自己永远无法再年轻。”或许是不小心解割得太多。他转而笑着劝我:“我已经老了,倒是你,马卓,年轻的时候,一定要多谈几次恋爱,才不会荒废人生。”
“别跟我提肖哲。”我警告他。
他哈哈大笑。
记忆里,好像很久都没有见过他这么放松地笑了。如果说,十八岁之前我唯一的愿望。不过就是希望他能真的过得快乐、幸福,那么现在我至少有九分的把握,我可以做得到的。而且,我一定做得到。
“其实肖哲不错啊,”他说,“小伙子人聪明,做事又靠谱。最重要的是,我看他是真心喜欢你。”
“你是不是怕我嫁不出去啊?”
“不是不是。”他连忙说,“我只是提点建议。爱情这种事,关键还是要看你自己来不来电。”
瞧他那语气,搞得自己像爱情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