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夏
文/穆尘秋
长大后,不知道是人变麻木还是世界变糟糕了,总觉得美好的东西是越来越少了。时间从来不善于保存人情。日升了月落了,就再与它无关。于是趁记忆还带着余温,还能落笔绵延,我要把那段往事,认真地写下来。
1.
2007年的夏天,我十七岁。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单纯地喜欢上一位名叫顾泽时的少年。
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暗恋。书上有人说,暗恋是一颗蛀牙,很多人都有。但我更愿意把它解读成我一个人的女儿私,如果不落情爱的窠臼,一定可以生命年长。
只是可惜了。再多的悔之莫及,也终究抵不过一个如果。
记忆之初,我家还住在长平路上距新华书店一百米左右的小区里。我自小就喜欢看书,平常就总爱往书店钻。到了暑假,更是整日泡在书店里。不仅有各种各样的书看,还能免费地享受书店全天候提供的冷气。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书店里总会有很多人,不似家里,白天空荡荡的,就我一个。其实我很怕孤单,所以喜欢扎堆在人群里,即便不相熟,听着人声看着人影,就觉得宁和。对于嗜书如命极度惧热又喜欢人群的我来说,夏天的书店简直就像天堂。
而在那里遇见顾泽时之后,我更是认定,它,就是天堂。
我是不是很傻?
他真的很高,足足高我一个头。跟我说话的时候,会自觉地微微低头,瞳仁在阴影里显得更深,漩涡一样的眼睛。脸上挂着湛然的笑,语气分明带着柔软的味道,他说,一个女孩子在公共场合随随便便就睡着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我在他的话里登时羞红了脸,心里却是满满当当的甜蜜。
如果我那天没有犯傻,大概也就不会遇见顾泽时了吧。
2.
那年暑假,一个很平常的下午。我盘着腿坐在一个靠近冷气的角落里,腿上摊着一本厚厚的外国名著。看到三分之一的地方,人物关系就开始张冠李戴起来。被书里面奇长又饶舌的人名弄得晕乎乎,加上吹在身上的冷气又很是舒服,后来竟然直接靠着书架睡着了。
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身上竟多了一件素白的长衫。我怔愣了几秒才后知后觉地站起身子,不忘捏住长衫的一角,不让它滑落到地上。我带着满脑子的疑问,将视线散在人群里想要寻找长衫的主人。像是一种默契,眼睛逡巡了一圈后自发地落在顾泽时身上。他原本低着头,手上一本书刚刚抽出一半的样子。这时抬起头看见我表情莞尔,嘴角还翘着,笑意盎然。然后,他把书重新推了回去,走过来。
一脸干净的象牙白,细长的眼睛,鼻梁笔直且挺拔,细碎凌乱的头发垂在耳际。整个人立在那里,瘦削颀长,衣衫干净,安静温和的样子。当然,这些都是我在后来的偷偷观察里一点一滴地拼凑出来的。
而在那时,我只知道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双眼皮,有些内双,眨眼间就消失不见,显得眼形略显狭长。眼球黑白分明,近距离看着我的时候,没有压迫感反而觉得有种低调的含蓄。
这样的一双眼睛看着我,我很努力地在心里给自己打气,才没有在他的波光淋漓里低下头。他停下来立在我面前,眼睛澄然有光,像是覆着一层水,映着两个小小的我。睡意未消,又是在这样的注视这样的状况下,我木木然地将手上的衣服递给他,连一句谢谢都说得支离破碎。
顾泽时接过衣服,说,一个女孩子在公共场合随随便便就睡着是一件很危险的事。脸上原本已经敛住的笑,再次化开来,灿烂的一团光影。可怜的我哪里能承受得住。心跳无法克制地疯狂加速,手心滚烫,双颊升火。幸好他没有再多做什么,只是向我补充了一句,我先走了,再见。然后越过我,向出口的方向走去。
我嘴里含着他说的最后两个字,直到红热褪去,心跳恢复律动,才慢半拍地反应过来,竟然没有确认衣服到底是不是他的,就那样傻傻地递了出去。想完,又忍不住骂自己白痴,若不是他的,他又怎么会接过去呢?
有些尴尬,不过仍是站在原地嘿嘿地干笑了一声。
3.
后来我再去书店看书吹冷气的时候,眼睛总是时不时地在书店里流转,希望再看到顾泽时。没看到,就觉得那一天都像是缺了点什么,怎么也无法圆满;看到了,又不敢上前跟他打招呼,只敢躲在一旁拿眼睛偷偷地望着他。
顾泽时有一双漂亮的手,手指干净且修长,轻轻翻动书页的时候,美得就像一幅刻意取景的画。他的阅读范围很广,似乎各个领域都有所涉及。不过看得最多的,是世界地理和广告设计与创意的书。我猜想他应该是喜欢旅行的,并且以后想要从事广告类工作。
我一边在心里鄙视自己,一边自得其乐地享受着这种不为人知的忧伤和甜蜜。那句俗套的话怎么说来着,青春啊,半是蜜糖半是伤。
顾泽时并不是每天都来书店,放到以礼拜计算的周期里也找不出规律。是在后来我问他他告诉我才知道,原来这样毫无规律的出现在书店,全都是因为他有个不打招呼来去随性的表弟。整个暑假,只要表弟空降到他家,就必然会霸占他的电脑他的房间。面对年龄只有他的个位数的表弟,他只能无奈地另谋他处。说完连他自己都忍不住眯起眼睛发出深感无力的一声叹。
我眼角弯弯没有说话,心里却大大地感激了他表弟一把,觉得实在是喜欢。于是我知道,我大概是喜欢上顾泽时了。
以前泡论坛的时候,看见过一个讨论“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的帖子。记得有人跟帖说喜欢一个人会变成跟踪狂、偷窥狂,不管见几次心跳都会改变。看完后我一脸不屑,总觉得那人说得太过矫情了。朋友在一旁摇头,说我那是酸狐狸的心理。见我不服气,她斜眼一瞥,微微高深地笑了笑继续说,喜欢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它会让你发现另外一个你不认识的自己。
我被“玄妙”两个字打动,不动声色地把她说的记下。最开始它们还会时不时地冒出来,像是一只手挠在我的心上,总觉得痒痒的。可是若没有那个埋种子的人,任那感觉再怎样玄妙,也无法凭空发芽。
迷糊如我,好心如顾泽时。我遇见他,粉色的种子就这样落在我的心田,从此生根、发芽,身体力行地验证了朋友所说的“玄妙”。
那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姻是缘,孽也是缘。
4.
再次见到顾泽时,是在2008年的夏天。
父亲用公积金买了新房。也因此我搬了家,转学到了新家附近的高中。我那时成绩平庸,其间的过程迂回,我不愿多想。可是当进班后第一次测验的试卷发下来,看着上面比其他人低出许多的分数,心里还是狠狠地自卑了一下。新学校不单是就近的高中,更是这座城市里最好的高中。
父母到处托关系为我转学的时候,我对他们提过一次大可不必如此。可是在换回他们“恨铁不成钢”的眼神后,就没有再提。我不想让他们觉得他们的女儿是不思上进的。
笨鸟先飞和勤能补拙的道理谁都懂。
到新学校不久后,为跟自己较劲儿我暗暗发了狠,收起了所有与学习无关的书。父亲特意送我的新书架,触手可及的位置并排立着黄冈系列的辅导书。终于成绩在艰难地攀爬了一段时间后,出现了一个波峰,
虽然波幅不是很大,但较之最初已是很大的进步。
我总算弯了嘴角发出一声开心的笑。父母见后,无意外地露出欣喜的表情。母亲更是当着我的面,对着父亲夸赞自己当初的决定和坚持多明智。她笑得满脸骄傲,好像那时的“走后门”是一件多么伟大且神圣的事。晚上母亲端了热牛奶给我,看着我喝下,告诉我早些睡觉,别看太晚。面上有欣慰,嘴角也是翘着,可眼里分明有心疼。
胃里暖暖,胸腔顷刻溢满幸福。走后门又怎样,迈过门槛能够走进怎样的房间还是得靠自己努力。
而进了“门”,再次见到顾泽时,绝对是最大的意外。
我是歪着脑袋趴在桌上发呆的时候,看见他出现在窗外的走廊的。刹那间,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