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天公作美,乌云密布,我们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走进那栋摇摇欲坠的老建筑物,还一边炫耀自己如何如何神勇。

“我二年级就开始看鬼片!”

“那算什么?我还看过真的鬼呢!”

“我去年去丰都,把鬼城里的鬼都吓哭啦,好好玩……”

“……”

越说越起劲,越说越离谱。

我走得有些慢,还在回忆昨天和林宇恒斗嘴,差点儿笑出声。

“徐雁菲,走快点,还有,别发出莫名其妙的声音!”

原来已经出声了,我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哦。”

可再走几步,耳边传来一阵悚然的笑声,分不清来自哪个方向。前面几个女生一齐转过头吼我,”你再笑!”

我背脊开始发凉。

赶紧跑到她们身边,硬着头皮,”这里闹什么鬼啊?”

“好多人在这里自杀了,听说死的时候一直笑……”

余音在寂静的楼层里回荡,窗外一道闪电应景地劈下,轰隆一声,天穹白亮。

大家都有些害怕了,我颤巍巍地举起手,鼓足勇气:”刚才……不是我在笑。”

身后隐约又传来奇怪的声音,混着天音,狰狞无比。

我们”啊啊啊啊”地乱叫,一下子全失了方寸,前方正好是个岔路口,便作鸟兽散开。

我边跑边叫,似乎一回头就是长发遮面鲜血淋淋的女鬼,再跑几步,却是走廊尽头了。我绝望地看着眼前脱灰的墙壁,雷声愈加恐怖,艰难地转过头,还好是空空如也。

我乏力地跌坐在地上,抱着双膝瑟瑟发抖,一直哭一直哭。

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又有了”滴答滴答”的声音,我捂住眼睛。

“不要过来哦!我会打你哦!”我底气不足。

滴答滴答。

我开始不停地尖叫,后来嗓子喊哑了,滴答声也停了,我缓缓地松开双手,眼睛透过缝隙想看看究竟是何方妖魔。

唯有林宇恒站在我眼前,笑得无可奈何。

高三晚自习后一个人回家,闭上眼就能想起那个时候,一袭白衣更衬得他清朗玉树,头疼地看着我,眼眸里却是温柔。

我傻傻地问:”你怎么在这里啊?”

他语塞,好不容易从牙缝中挖出个理由,”避雨!”

“哦,”我居然还不识好歹地点点头,半晌才反应过来,”下……下雨了?”向窗外望去,暴雨如鼓,砸得天地一齐呐喊。方才居然没有察觉,我不好意思地别回头,才发现林宇恒全身都被淋得通透。

我开始,有那么一点点明白了。

于是我厚着脸皮笑起来,乐颠颠地跑到他身边,仰起头,”你专门来找我的?”他不吭声。我手舞足蹈,”其实……我才不怕什么妖魔鬼怪呢。”

他大步向前走,抛下不屑的话,”是是是,你英勇神武。”

我小跑着跟上他,踩着他留下的水印,心中微涩,伸出手拉住他湿透的衣角,”谢谢你。”

“别老是冒冒失失的。”

“嗯。”

“别跟着她们乱跑。”

“嗯。”

“中午一定要吃饭。”

“嗯。”

“……”

“明天帮我洗衣服。”

“嗯。”

一,二,三–

“林宇恒–”

“诶诶诶,你自己亲口答应的哦,君子一言!”

“我才不是君子!我是小人!就小人!你给我站住!别跑!”

现在想起,残留着两人追逐身影、孤寂的走廊,潮湿的楼梯,哗啦作响的门扉……似乎也被抹了浓厚的色彩,艳丽逼人。

再如何欢笑,也只迎来了褪色的这一日。

事后才知道,什么传说啊笑声啊都是师姐们搞的鬼,她们的歉意用零食表达得淋漓尽致。几块巧克力下肚,我犹觉不够,正好遇见林宇恒,就抓着他的手臂无理取闹。他冷笑半天,却真的丢给我一大袋金帝巧克力。加上那句煽情到死的广告语,从此之后,只吃金帝。

聊以慰相思。

当时我们是禁止带零食的,我上上下下地打量林宇恒,问他哪里来的,他没好气地翻个白眼,”偷渡。”

此情可待成追忆,他对我的好,为何当时那般惘然。

最后一天,教练带我们去登天下幽的青城山。

我对那次出行印象不深,因为林宇恒一路上都和那个鸳鸯剑的女生谈笑风生,我故意在他身边晃来晃去,大声喊叫,却丝毫引不起他的注意。最后兴致阑珊,勉强拍了一张照,垂着被晒得黑似炭的脸,断肠人在天涯。

也是那时知道了他擅长小提琴,琢磨自己又短又粗的手指许久,只得埋怨老天不公。

我一直有一个遗憾,就是没能听见他拉小提琴。后来才知道,遗憾多了,就不叫遗憾了,叫痴心妄想。

我很多偏好都是因林宇恒而生的,比如后来写文,固执地要笔下少年也拉得一手好琴。

夜里坐上回家的大巴,筋疲力尽的我一上车便酣睡去。被教练摇醒时车里只剩零星的几人,揉着睡眼看着来接我的父母,恍然间明白,至此,便是分别了。

再不甘心地回头数一数,终于没有见到林宇恒。

妈妈问我要不要继续学武,我想了想,摇头。训练馆离我家很近,周末下午三点,熟悉的喝声雷打不动地响起。我抓起钱飞奔下楼买冰淇淋,在转角处却突然停住,一步一步退回去。

真的只是一墙之隔吗?

长大之后我老是想,当时年纪小,哪里懂什么情爱啊,不过是由是一颗心,向着他,让他住在那里。

偏偏是那样的年纪,敏感而自卑,一株向日葵,却要逆光而生。

林宇恒,你太耀眼,深深刺伤了我。

半年之后,武术馆搬迁。

次年春季,我们学校和实验小篮球联赛。两所学校,一北一南,在这座城市错杂的感情线上划上不起眼的一笔。

我被同学拽着去了实验小,说是侦探敌情。一进校门就是他们的操场,朋友松开我被勒红的手,我一边抱怨一边抬头–

篮球划过半空,我的心和篮筐一起”咯噔”.

他伸出手和队友击掌,彩霞满怀爱慕地亲吻他。

头发长了,也长高了不少,宽松的运动衫使他看起来十分清瘦。

十个月后,再见林宇恒,我依然从容不迫地选择了逃跑。

那次篮球比赛我没有去看,早早的回家睡觉,醒来时枕头却是湿润的。

他升初一这年,本市唯一的国中来了次创新。招收五年级生,读四年初中,我没想到自己会脱颖而出,稀里糊涂地进了一中。

千千万万没想到,是下一个再见林宇恒。

开学一个月后轮到我值日,也是微醺的黄昏,拖着一大口袋垃圾从走廊的左边晃晃悠悠地走向另一端。大垃圾箱的旁边就是一班的前门,我随意向里面扫了一眼,第一排的第一个位置,他正好抬起头。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我不负众望的,再一次,仓皇而逃。

至于那袋架起鹊桥的垃圾袋,似乎被我抛弃在了一班门口。

水管的方便之处就是,只要你一扭水龙头,自来水就哗啦哗啦地流出来。我以为我和林宇恒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后来才知道那缘分是装在桶里的,舀一勺少一瓢,到最后就算你穷尽江海,也挤不出一滴了。

由于我们班的特殊性,作息时间十分奇怪,所以从一座城市的南北背驰到一条走廊的江头江尾,其实并没有改变什么。

日日思君,不见君。

有几次单独在学校里遇上一个男生,他老是莫名其妙地冲我笑,后来又有几次,看见他是和林宇恒一起的。

条件反射地别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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