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在校门口的蛋糕店里,进门的时候看见他在付钱,我粗着嗓子说要土司面包,他阴阳怪气地学了我一句,我破口大骂,两个陌生人,居然不欢而散。

一件小事,却足见我何其愚蠢。他冲我吹口哨也好,阴阳怪气也罢,统统都只能因为,他曾听林宇恒提起过我。

就算只是在某个阳光灿烂的日子,他指着我微驼的背影说,喏,那个女生,我认识。

这样懵懂地过了一年,父母因为工作关系,要离开A市。

我当时并不是很惆怅,一来父母哄我每周都能回来,二来是性本爱丘山,总渴望见见不同的风景。

临走前一天,才想起毛笔还在老师那里。我学了两年书法,装裱过不少作品,钢笔字却越写越丑。

书法教室很大,四五人一个单间,平时关上门静心修炼,任外面天翻地覆也不被惊动。和同伴依依惜别几句,我收拾好笔墨纸砚推门而出。一回头便看见不远处的一扇门前,有人正抬起手扣门欲入。

眉似远山,鼻挺如梁。

正值夏日,记忆之花骤然绽放,一瓣复一瓣,染得当日空白的世界再无他人之席。

我猛然退回房里,无力地放开手,墨迹斑斑的毛毡轰然坠地,同学诧异地问我怎么了。我蹲在地上,似乎是哭了。

我和林宇恒,就这样,一而再地重逢,再而三地分离。

临走时问老师,是不是有一位叫林宇恒的学生。他说有啊,都来一年多了。和你一样,也是学的柳体。

柳公权的隶书清逸脱俗,我却在尘网中苦苦挣扎。

恍然记起他清秀的字迹,是男生中少有的流畅,只是这么多年,我再无缘见到。

亦时时后悔,如果当时的我知道那是最后一次见到林宇恒,会不会有勇气走向前,好好地跟他说声再见?

大约还是不会吧。

因为不懂珍惜。

再回A市,已是圣诞。

我迫不及待地奔向一中,他们还在上课,安静得让我只觉陌生。草木依旧欣欣向荣,我在教学楼徘徊许久,一刹那的怅然。

二楼的中央黑板上写着本年级纪事,在迟到栏上看到他的名字,高兴地伸出手在空中临摹,喜欢极了这三个字。

还是没有勇气出现在他面前。

全世界都在张灯结彩,我一个人从城南走到城北,从街头晃到街尾,似乎也被这快乐感染上了。

晚上回家,一边哈气一边扭开台灯,展开信纸,写下他的名字。

一字不对,学着电视里的主人翁,用力揉成团,废纸扔得遍屋皆是。可惜现在记不得那封信的内容了,我是真的后悔没有留份底稿,即使那时文笔幼稚矫情。

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

第二天起了个大早,穿上最喜欢的红色羽绒服,把信正正方方地叠好,揣在怀中。雾气弥漫,一心想着他。他说,这里应该出掌;他说,你怎么那么笨啊;他说,其实也没什么;他说……

时候太早,邮局没有开门,我第一次寄信,不知道可以投在外面的信箱。我坐在台阶上,才发觉不知何时,这南方城市也飘起了小雪。痴痴地望着深黄色的信封,上面有自己一笔一画写下的他的名字;像疯子一样傻笑。

那个时候,无论快乐还是感情,都简单得让人嫉妒。

信封上,我没有写寄信人的资料,就连信里也小心翼翼地没有泄露半分。

就像一场独角戏,没有开始,已经结束。

走出邮局,将双手鼓在嘴边,抬头冲天空大声喊了句”林宇恒–“.

有雪花落在我的眼睛上。

次年,他中考,不知去向何方。再下一年,我考到C市。

至此,才算真的人事两茫茫。

中学六年,不是没遇见过优秀的男生,也曾对别的男生有过好感,却在一个凝望他的瞬间沮丧地发现,他流转的眉梢,和记忆中的某个人,相似得过分。

生命其实是由无数个瞬间构成的。明白这点太晚的我,早就输在多年前的一个夏日,高速公路上的水杉飞快地从我眼前掠过。

有些时候,会情不自禁地问自己,还有什么呢?

将头埋进摊开的掌心,问自己,还剩什么呢?

我高考发挥得不错,在F大和Z大中犹豫了许久,终于以抽签的方式选了前者。走前特意回了趟A市,还是没有遇见林宇恒。大概人海茫茫,我和他也曾擦肩而过,只是何以辨出彼此?

时时恐惧,他早已不记得我。

入学的第二个月,室友说给我介绍老乡,叫林宇恒。

我激动得从上铺滚下来,仰天大笑”卷土重来未可知”.

精心打扮一日,老远就看到那清瘦的背影。越走越慢,反复地斟酌,第一句话应该说”好久不见”还是”终于等到你”.

这些年,只靠回忆和空气生存。言笑晏晏,醒来才知是梦中。等待的也不过是有一天能再见他。

最后我连步伐也迈不出了,还是他回过身走过来,举止大方,”初次见面。”

我很不礼貌地盯了他许久,吐了口气,”哪个林?”

“双木林。”

“A市人?”

“A市小吃,堪称一绝。”

“哪所中学?”

“一中。”

我指甲陷入肉里,我不相信。

“可曾……习过武术?”

他终于茫然。

我高兴得差点搂住他的脖子,”遇见过重名的人吗?”

他突然变得义愤填膺起来,”从小学至高中,同一个年级,麻烦事比换衣服还来得勤。”

幸好不是他。否则一句”初次见面”,教我情何以堪?

“比如?”

“总是被认错。突然通知去趟校长办公室,才知道是自作多情,收到情书,不知道是给谁的……”

笑容凝结,我一字一顿,”什、么、情、书?”

“初二的时候,有人写信,投的邮局,又没有写班级,给谁都不合适。”

“那最后呢?”

“搁我这儿,后来弄丢了。”

原来这才叫”情何以堪”.我恨不得跳起来将他生生掐死,我恨不得穿越时空,将自己揍个生活不能自理。

多少恨,昨夜梦魂中。

之后常常见面,我很少叫他林宇恒。我喜欢听他说中学时的事,觉得自己似乎也住进了那里。

他说起一中经年不开的喷水池,我犹有记忆。有次在那儿看见林宇恒,我慌张地蹲下身靠瓷砖挡住自己绕喷水池走了一圈。

再一次听到他提起林宇恒,急匆匆地打断话:”那他读的哪里?”

“不清楚了,”他想了想,”好像是Z大。”

我目瞪口呆,举手投降,彻底败下阵来。即使不知道究竟输给了谁。

有次找他蹭饭,番茄炒蛋放多了盐,不住地抱怨。他愣愣地看着我,突然开口:”其实,那封信,对我来说很重要。”

我停下筷子。

他的头转向窗外,”正值叛逆期,父母离异,觉得这个世界糟糕透了……”他顿了顿,”所以那封信,像是一场及时雨。让我相信,还有真心。”

他笑得有些疲惫。我看着他轮廓深刻的侧脸,突然有些哽咽。

看我不说话,他挑起眉,双手摊开,”可惜被我弄丢了。”

那一刻不是没想过要告诉他,我就是那个笨蛋到忘记写地址的人。沉默半晌,却只是轻声道:”随缘吧。”

说的是他还是我?

寒假乘火车回C市。窗户上糊了层厚厚的雾,对面坐的男生穿蓝色毛衣,一上车就趴在桌子上睡起来。

我也趴上桌,聆听火车的轰鸣声。好几次,满怀憧憬坐在去A市的火车上,天真地以为能够开往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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