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多一点点勇敢

文/微酸袅袅

据说我从小就是一个很不要脸的小孩。

这是我姐姐告诉我的。她说我爸和我妈在三十岁那年冒着失业兼罚巨款的巨大压力共同努力创造了我,却在我出生后知道我性别的刹那无比失望–因为我是女生,所以我让他们希望落空,幸福陨落,从此没办法在亲戚面前抬起头来。

可是我对此却浑然不觉。哪怕小时候我妈常看着我的眼睛,脸对着脸地对我说: “你是我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你也是一件垃圾。”

我眨巴眨巴着眼睛望着她,脸上居然还露出一点笑容–因为我觉得自己很帅气,好像侠客一样,有一个与众不同的身世。就像孙悟空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哪吒的妈妈怀胎三年生下一个肉球……和他们相比我的登场方式稍微没型了一点点,但够特别。

杨非吸着鼻涕说:“切,垃圾堆里捡来的有什么了不起,我妈妈说我是她吃饭的时候从电饭锅里把我挖出来的。”

我听了之后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油然而生,微微一笑道:“这你都信……”

杨非憋红了脸,握紧了拳,瞪了我半天,最后突然放弃说:“好吧,我是骗你的,我不是从电饭锅里挖出来的……我妈妈一直不肯告诉我是怎么来的。”

我同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两个人很忧伤地支着下巴坐在操场边等体育老师发现我们跑着跑着就不见了这件事。

午后的阳光真好,一点暖意晒得人头皮热热的,心里温温的,连拂过脸庞的微风都带着淡淡的体温。

“诶,”杨非突然又想起了什么事,“那么为为,在你被你妈妈捡走之前,是谁把你丢在垃圾堆里的呢?”

我皱着眉头看着杨非,与他一起又陷入沉思……

我不算是个好小孩,如果“好小孩”的标准是我们班主任骆老师定的“成绩好”、“狗腿”、“打小报告”、“不和同学打架”、“不说粗话脏话”之类这种的话。

可是我觉得这根本就不是“好小孩”的标准,而是“乖小孩”的标准。我不乖,可是我觉得我也很“好”.

杨非和我一样都不是乖小孩,不过我觉得我们都是好小孩,因为我们很善良,看到老奶奶会扶她们过马路不管她们是不是真的要过马路,在公交车上会给老人孕妇让座当然有时候也会看走眼错误地给胖子让座……

像我们班文艺委员陈琳琳就从不给人让座,相反她总是娇滴滴地说:“顾里丛,你让下座嘛,我累死了。”

这个时候我通常在旁边翻白眼翻到快抽筋,杨非忧心忡忡地看着我,很担心我翻白眼翻不回来就一直呈“瞎眼后的金毛狮王状”.

顾里丛一次次让我失望,他总是很快就站起身说:“你坐嘛……你坐过去点,让许为为也坐一点,她家很远呢。”

顾里丛、陈琳琳、杨非还有我,我们四个人的家住在一条公交线上,顾里丛住得最远,所以总是有座,我只比他近两站,但每次上车都得一鼓作气不然铁定挤不上去。

我每次都准备恨顾里丛“没有男人的霸气”,可是他只要说“让许为为也坐一点”,然后再回头冲我腼腆羞涩地微微一笑,我就怎么也气不起来了。

那时候我毛躁另类得像只小怪物,而顾里丛温柔美好得像水中的一个幻影,那么的不真实。

小学六年级快毕业的时候,杨非把我叫到教学楼后面的小花园里,然后从身后拿出一把乱糟糟的月季花,红着脸对我说:“许为为,我喜欢你。”

我从来没想过杨非会和我说这些,我震惊了,第一反应是拔腿就跑。杨非在我身后紧追不舍,大喊:“站住,别动!”就像警匪片里的香港皇家警察看到小偷时一样。

我定住脚步,想想我确实没有逃跑的理由,装过身看着杨非,鼓起勇气想说“可是我不喜欢你”,他没给我这个机会,很酷地走过来把那束花坛里偷折来的月季塞在我手里,信誓旦旦地对我说:“你等我长大,长大后我来娶你。”然后很帅气地扬长而去。

那是我关于杨非的最后的记忆,单薄的瘦小的背影,爬花圃时划破了裤脚,肩头甚至还落着一片草叶,但他的“型”很好。

那是我生命中的第一次告白。有一点慌张和害怕,而我就那么过完了我的小学时代。

初中开学典礼那天,我在阳光灿烂的夏日余烬里看到了陈琳琳的马尾辫和顾里丛被汗水濡湿的背影,可我始终没有找到杨非,那颗圆圆的扁扁的,像剥开的蒜瓣一样的后脑勺。

我心里有一种说不清楚的愁绪,淡淡的,凉凉的,好像什么都没有,又好像闷的人心里发慌。

不过时间在小孩子的世界里总是走得那样的慢,一年两年就好像有一辈子那么长,过了“一两辈子”后,杨非的身影渐渐就沉在我的心底,像湖底一颗水晶玻璃球,固然美丽,可我已不再念想。

初中三年,陈琳琳变得越发青春明艳,她还是喜欢扎一支清爽的马尾,穿白色的衬衫或者T恤,及膝的百褶裙,跑起来的时候马尾就在她脑后晃啊晃。

真奇怪,小时候我那么讨厌她,觉得她简直就是做作女王,可是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或许因为我们真的混在一起时间太长了,因为太过习惯对方的一颦一笑或者一举一动,就像谁都分辨不出自己的爸爸妈妈是美是丑一样,我也很难再分辨陈琳琳到底是做作还是自然。

我们变成了好朋友,最好最好的朋友。反而我和顾里丛生疏了起来,他的聪明和英俊像出鞘的宝剑,越来越多人注意到他的谦逊与美好,他不再是独属于我的“水中幻影”–其实他从来没有独属于过我,可是我却固执地因此而疏远了他。

整个初中时代,我和顾里丛唯一一次接近是初二那年的暑假,蝉鸣聒噪的夏天。我坐在门口的过道上写作业时,看到搬运工人进进出出–隔壁空了许久的房子终于等来了新主人。而当我进屋洗了一根黄瓜出来,准备继续做作业时,我竟看到顾里丛抱着一摞书走上楼。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就像大白天看到鬼一样。

顾里丛对我微不可辨地笑了一下,然后恢复平静的神情左拐,好像我只是偌大校园只和他有过几次擦肩的陌生校友一样。我气得牙痒痒,可是我也无可奈何,只好大口大口咬着黄瓜,吃得嘎嘣嘎嘣脆,空气里弥漫开淡淡的黄瓜清香。

那天晚上我记得还停电了,房里热得像蒸笼,楼里的邻居纷纷到天台打地铺,乘凉、聊天、睡觉,像露营一样。那是属于旧房子老邻居的人情味的夏天,再后来的后来我们搬了新家后,就再也没有过这样的夜晚。

因为总幻想也许再熬一下电就来了,我不肯上楼,只是躺在走道上的竹椅上,一开始是听着收音机发呆,后来不知不觉竟睡了过去。

我醒来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晨曦微露,天际有一道青黛色的微光。我的手上和腿上竟然和入睡前一样光滑,没有意想中蚊虫肆虐的痕迹,一低头才发现脚边有一盘已经燃烧成灰烬的蚊香。

那个牌子,不是我家用的。 我再抬头的时候,看到不远处的顾里丛,他躺在他家的竹椅上,蜷缩着身体,酣睡如一个小小的孩童。而我眼尖地发现,他脚边的蚊香和我脚边的分明是同一个品牌。

夏日清晨的空气里有蚊香燃烧后的余香,在鼻息间缭绕不散。

回学校拿高中录取通知书那天陈琳琳哭得像是个烈日下被晒化的雪娃娃,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将平日的校花形象摧毁殆尽。

“如果我当时能想起那道公式就好了……那么我们……我们……”

我知道陈琳琳想说那么我们就能继续在一起了,可是就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差距,她与我们曾一起梦想过的重点高中失之交臂。

我拍着陈琳琳的背,不知道怎么安慰她。中考就像一场战役,我是所谓的成功者,她是所谓的失败者,我害怕所有的安慰都听起来像讽刺。 陈琳琳那天的悲伤超过了我的想象,我以为她哭一下发泄一下就好了,谁知哭到最后她竟晕厥了过去,一米六五的个头整个都压到我的身上。

“喂……喂!来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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