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成空

精灵给我美貌,给我学识,给我优雅高贵的气质,温和动人的谈吐,给我财富,给我荣耀,给我世间所有女人加起来都比不了的魅力。我便是世间不老的妖精,日日游荡在街头在海边在公路上,等待来来往往可能会爱上我的男人。

挖出陈亦凡的心之后,我的第一个爱人是军官。他瞥见我站在迎接士兵的队伍里,对我一见钟情。几天的时间里,他一直派人明察暗访,找到我的那一天,他对我说:“姑娘,这几日我寝食难安,都是为了你。”我注视着他,戎装带给他的气魄令我神魂颠倒。他那样大胆而坦率地向我表明爱意令我动容不已。他请求我同他一起走,去做他的妻子。他对我承诺说他已休了早年娶下的原配。他口口声声要给我一个安稳的生活。我被他的男子气概和决心打动,便与他同行。路上的每一夜,他都与我亲热,似乎我已成为世上的唯一。多年后我再次获得男人的宠爱,这种宠爱令我沉溺其中,无法自拔。有一些瞬间我已经忘却了自己是一个可怜的没有性命的妖精,我几乎确定他的爱可以拯救我。可惜梦想总有破灭的一天,他的原配夫人身处名门,而社会上也不再允许一夫多妻制,他终究要保他的军职地位,便打算偷偷将我安置在一处。我发觉他早有动摇,于是问他,你对我的感情,与那绢帕相比,孰轻孰重?他闻言大笑,答,我对你一见倾心,从无二意,感情的重量怎能与区区一绢帕相比。我含笑点头。入夜他搂住我熟睡,我便拿出玻璃瓶收集他的感情,他留在我身上的味道,拿去给精灵称量。

“喵——可怜的姑娘呀,那男人的感情太轻太轻。他迷恋的是你的身体,根本不懂得你的灵魂。他在你身边只要片刻的欢愉,从来没有真实的爱意。”金猫悲悯地看着我。精灵飞落在天平上,继续发出咯咯的、咬碎骨头一般的笑声。我挖出了军官的心。原来我又一次错了,他的爱不仅无法拯救我,甚至不能拯救他自己。带着鲜血淋漓的双手,我继续等待下一个人上钩。

我的第二个爱人是教师。他生得白净瘦削,戴眼镜,喜欢闭目沉思。在大学里教国文。我打扮成年轻的女学生,坐在第一排听讲。他有时滔滔不绝地说着说着,一看到我,便愣住了一般,顷刻间没了言语。我笃定他被我的美貌所折服,因此日日前去。大概一个月过后,他终于在下课时叫住了我。

“这位同学……”他有些不安地说,“能请问你的名字吗?”

我回头一笑,“我是林如月。不知道老师有什么话说?”

他嗫嚅着问我有没有兴趣去他的办公室看国文小说,我欣然前往。他的斯文和天真让我感到安全。我想,这样一个看着我都会脸红的男人,他的爱必然是真的,他的爱必然可以倾尽所有。不久,我们就开始交往了。他每晚都约我出去散步,说一些委婉的表达爱意的话。七夕那一日他在手帕上写了情诗送给我,我们在树下接吻。他很兴奋也很激动,他开始很勇敢地剖白自己,他说,如月,我真不敢相信自己这样爱你。爱得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世上再没有什么比你重要。我抓紧机会收集他的爱意送至精灵,精灵咯咯笑着,金猫沉默不语。

好景不长,文革开始了。那时我们已经是公开的情侣关系。他因为写过一些文章而遭到批斗,日日上街游行。调查人逼问他为什么会写那些文章,他解释着自己原本的意愿,但是无人倾听。终于,他挨不过拷打和折磨,便在人群中大喊,是我唆使他写下那些惹祸的文章,他还说他要揭发,揭发我奇异的身世,以及不知从何处而来的财富。人们的矛头指向我,我可以安然化解。然而这个男人的绝情令我脊背发凉。爱情终究逃不过这些樊笼吗?爱情注定战胜不了黑暗的现实吗?金猫的叹息又在我耳边盘旋。我手持那男人血淋淋的心脏来到精灵处痛哭,哭到星星全部沉入湖底,哭到玫瑰纷纷凋落。我想我要哭到海枯石烂了,精灵抱着金猫,坐在天平上远远地看着我,他们无法不能理解我的悲伤。我自有一片痴心,却不知为何始终没有人甘愿爱我如命。一百年飞速流逝。我已不再奢望能拿回自己的性命。最悲惨的结果是灰飞烟灭,而我却已生无所恋。

三、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

命运总是在无法预料的转角出现新的生机。1987年,阿俊出现在我的世界。彼时我早已习惯日日栖在星星湖畔,与玫瑰花丛一起为精灵唱起赞歌。金猫对着我摇头叹息,精灵满意地咯咯地发笑。我深知这命与爱的赌局,我输得彻底,只求大限速至,收我灵魂入土,从此不再被情感磨折,日日心如刀绞。

我与阿俊相识在医院里。精灵的宫殿,湖底的星星以食人为生,花丛歌者也要用鲜血浇灌,因我不愿无故杀人,唯有日日徘徊在停尸房偷窃。阿俊是尸体的搬运工,一天,他终于发现了我。

“有人吗?”他低声叫着,用手轻轻叩响停尸间的墙板。我正躲在暗处,屏息凝神,不肯做声。

“出来吧,为什么躲在这里?”他不肯放弃,“我明明看见了你的影子,不敢贸然叫喊,怕惊吓了你。出来吧,我不告诉别人。”

我心中暗怪他多事,只求他快些离开,让我拿了尸体好去精灵那里交差。岂料他像是打定主意要与我僵持到底,始终站在那里。他的影子借着门外的白炽灯光投到我眼前,他是那么瘦小,看起来像个孩子。我心有无奈,只得闪身出来。

在黑暗的停尸间中,我们看不清彼此,他似乎很兴奋,用年轻的声音微微抬高了些音调对我说,“你一个女孩子,是不是跟人打赌才来这里?这里阴森森,有什么好玩?或是你是医院里新来的小护士?你究竟是谁?为什么在这里?”

“我是鬼。”我被他急切而幼稚的发问逗笑,索性压低声音说,“我是专吃年轻男孩的女鬼。不想被吃掉就赶紧逃。”

“我不逃,”他很固执,“听说女鬼都貌若天仙,若是我被一天仙吃掉,也算件幸事。我叫阿俊,如果你哪天真的想吃掉我,别认错了人。”

我忍不住轻声笑起来,他发觉我笑了,自己也跟着笑起来,那一刻,他的名字刻在了我的心上。

阿俊是孤儿,已有二十岁。本性很老实,人生得矮小,模样却很俊秀。也许是经历多了苦楚,他倒是比常人更容易快乐些。在医院做搬尸工并非如意的工作,可他却每天乐在其中。此后我们又有在停尸间碰面的机会,他追问我出现在此处的原因,我总是避而不答,他也不急,跟我说话时永远是快活的语调,让我也心生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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