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光容易把人抛

文/杜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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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像一束光,或许说是一阵暖风才更为贴切,把温度缱绻地附上我的眼,我的皮肤,我的头发。

可我刚感受到你的温度,你便轻轻地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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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人总是慕着南方温润的风韵,这多少我是可以理解的。连绵的阴雨让这里的人家常年萦绕着一股温温吞吞的气息,青石板街边坐着谈笑着的摇曳生姿的少年少女们。

细雨绵长,久居在这镇子里的人们,多是不打伞的。

这个镇子在我的眼里是这样,在不断向前延伸的二十几年里,鲜少有被我察觉到的改变,四季的变迁都是不明显的,说得具象些,大抵是气候的原因。

我坐在门前的石阶上,翻弄自己的右手,摊开手掌,反复摩挲手心里的小玩意,再把手掌合上。

我重复这个毫无意义的动作,从张大爷递给我一碗甜茶,一直到正午的阳光热烈地从我的头顶照耀下来。

一直到我听到令人安定的声音从我的头顶笼罩下来:“Is there a river?”

这声音低沉而温柔,可一时间我分辨不出我是否认识这声音的主人。

我不紧不慢地抬起头,眼前的人遮住了阳光,首先被我分辨出来的的是一件类似米色的衬衫以及环在上面的灰色围巾。逆光的柔和轮廓让一时间折射出我头脑里的一个颇为模糊的意象。

对方蹲了下来。

略微蜷曲的栗色头发,眼瞳是温暖的灰色,轮廓英挺而深邃。

是个爱尔兰人。但因为常年的不定居生活,似乎已经忘记了母语的英语是怎样的口音。

他略微低着头俯视我,露出明亮的微笑,牙齿整齐。

我掰了掰手指,看着数字从左手蔓延到右手,满了一个轮回,这代表的意思是我们彼此两不相知的时间。

有那么一分钟我们谁都没有说话,只是彼此看着对方的经过岁月洗濯的后不复澄明的表情。

最后我清了清由于太久没有说话而干涩的喉咙,回答他说:“嗨,格瑞。”

从左手到右手的距离,是耗费了我半个青春的十年。

我曾幻想过无数次与格瑞重逢时温馨而感人的场面,在我的脑海中它被勾勒得风起云涌感天动地,可是眼下我甚至没有酝酿出应有的眼泪。

也该是如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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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麒溪镇,一个依山傍水的小镇。从门口铺着石板的街向东走,一路上是不设什么休闲座位的,人们从不在意自己干净轻薄的衣角,拢一拢下摆便席地而坐,只有拐角的尽头处那几樽被花树环着的石墩,算是供老人们喝茶下棋的雅座。

那是十五岁的暮春啊。我常常这么唏嘘地想着。

我捧着满怀刚摘的栀子,一路往家跑着,一声少年特有的清爽招呼声绊住了我的脚步:“Hey!”

我是鲜少在这里听见这样年轻的声音的,因为这里离镇西环城的河畔和镇南的矮山不同,没有什么可以吸引热爱喧闹的少年。

我一顿,望向了那人。

那时我生长得颇为封闭,从没见过外国人,不过其实在格瑞之后,我也没有再看到过。

所以说那样柔软的栗色头发,那样温润的灰色眼眸,那样深邃而英挺的轮廓,我只见过他一人。

穿着衬衫的人挟着画板,在暮春温热的夹着栀子香的阳光下对着我咧开嘴:“Hey,miss,is there a river nearby?”

我吃惊地望着这位从没有见过的异国的少年,木木地点了点头。

翌日早上,我穿好衣服,坐在床沿。

卖茶点的张大爷隔着窗在街对面叫我:“桑姑娘,杏仁汤盛好了,来街上坐吧!”

我大声应和,蹬上鞋子跑到屋外,接过每天摘栀子换来的酬劳,坐到一块平整的石板上,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便只是低头搅拌起花边的瓷碗。

“Hey!”

我随着有些耳熟的招呼声抬起眼。

令人吃惊的是,在这两个没有什么偶然性的地方,我又看见了他。我呆了呆,把情绪一笔带过,挑了挑眉,看着他很自然地在自己身侧坐了下来。我又喝了一口茶汤,他瞥见我手里小瓷碗里浮着的几瓣栀子,露出了枉然大悟的表情。

怎么说呢,真是个喜怒大形于色的人,我瞥了几眼他灰色的眸子,柔和的颜色。

“Grey。”他正色,非常擅自地进行了自我介绍,“我叫格瑞。”

我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出于礼貌,便也十分正经地回答他:“我姓杜,杜桑。”

“啊,”他点点头——这是个有些可爱的动作,“是个很好的名字。”

唔。

“嗯,我一直觉得桑树取了个很好的名字,很美丽。”他自顾自的说着,竟然真的猜对了是哪个字。

是个相当活跃并且自来熟的人,这是我们短暂的第二次相处后,格瑞留给我的印象。

我并不喜欢喧闹并且自来熟的男人,我理想中的男人是沉默自持,气场强烈的,换言之,留下的本应该不是什么良好的第一印象。

本应该,后面通常是“但是”。

但是——但是留下了相当美好明媚的感觉。

这种感觉,每一次它被我从尘封着的,唯恐被自己抹花了的回忆里浮现出来,和我沉默地对望的时候,它都那么摇曳那么明媚地忽明忽暗着,它那么灼眼,刺得我简直快要掉眼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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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子说,其实我一直都明白,能一直和一个人作伴,实属不易。

这话说得即残忍,又浪漫。

每每我伫立在短暂的当下,看向那些时时刻刻都在不停地离我远去的人们时,都会想,这十年里,我遇见了一直紧握着我没有松手的昭木,实属不易。

遇见格瑞的那年我十六岁,捧着满怀新开的栀子,年华正好。

不久之后来我便得知,格瑞在麒溪住下了,镇里通常没有什么大事,那时候这便算作一件:有一个外国少年寄住在镇西,画画很好,大抵是个流浪画家,可是他年纪纪轻轻,又精神又好看,不像是吃得了这般苦的人。这样的传言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那些日子里,我偶尔能看见栀子园外的某个地方有个栗色的头发身影,也许是门外的树丛后,也许是某个架子栅栏后,虽然没有正面见过他,但这是不会错的,这里的人,都是乌黑的发色。不过那些日子我和格瑞倒是始终没有机会正面遇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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